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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 (第10期)
来源: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5/8/13 09:52:49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

(第10期)

食品抽检基本情况

原因排查

行政相对人

信息

启动核查处置情况

监管部门采取

控制措施情况

企业采取措施

企业整改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备注

食品名称/规格

抽样单编号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及所在地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及所在地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1

食荚豌豆

XBJ25532325721230010

2025/04/16

烯酰吗啉

名称:姚安县天美蔬菜销售店

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栋川镇美天农贸市场

名称:/

住所:/

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 2025年云南楚雄姚安县省级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购进食用农产品质量把关不到位。

名称:姚安县天美蔬菜销售店

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栋川镇美天农贸市场

任务领取时间:2025-05-20

启动时间: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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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时间: 2025-05-27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2025-08-11

结案时间: 2025-08-11

处置单位: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楚姚处罚〔2025〕74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禁止销售者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食荚豌豆)的违法行为。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现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减轻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32.8元;

二、并处罚款300元。

罚没款合计332.8元

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否

2

香蕉

XBJ25532325721230003

2025/04/14

噻虫嗪

名称:姚安县农夫果园水果店(个体工商户)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栋川镇华联超市后门4号商铺

名称:/

住所:/

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2025年云南楚雄姚安县省级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购进食用农产品质量把关不到位。

名称:姚安县农夫果园水果店(个体工商户)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栋川镇华联超市后门4号商铺

任务领取时间:2025-05-19

启动时间: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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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时间: 2025-06-04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2025-07-25

结案时间: 2025-07-25

处置单位: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楚姚处罚〔2025〕61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禁止销售者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香蕉)的违法行为。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现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减轻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33.00元;

二、并处罚款:300.00元。

罚没款合计:333.00元(大写:叁佰叁拾叁元整)

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否

3

豇豆

XBJ25532325721230044

2025/04/20

噻虫嗪

名称:姚安绿缘农产品配送中心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栋川镇美天农贸市场

名称:/

住所:/

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 2025年云南楚雄姚安县省级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购进食用农产品质量把关不到位。

名称:姚安绿缘农产品配送中心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栋川镇美天农贸市场

任务领取时间:2025-05-22

启动时间: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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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时间: 2025-05-28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2025-08-11

结案时间: 2025-08-11

处置单位: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楚姚处罚〔2025〕75号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禁止销售者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二) 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豇豆)的违法行为。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现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减轻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50元;

二、并处罚款300元。

罚没款合计350元

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否

4

豇豆

XBJ25532325721230080

2025/04/21

克百威

名称:姚安谢英蔬菜店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栋川镇美天农贸市场

名称:/

住所:/

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 2025年云南楚雄姚安县省级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购进食用农产品质量把关不到位。

名称:姚安谢英蔬菜店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栋川镇美天农贸市场

任务领取时间:2025-05-23

启动时间:202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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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时间: 2025-06-13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2025-08-08

结案时间: 2025-08-08

处置单位: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楚姚处罚〔2025〕71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禁止销售者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违法行为。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豇豆)的违法行为。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现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减轻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50元;

二、并处罚款300元。

罚没款合计350元

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