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中央和省级项目 | ||||||||||||
| 项目名称 | 四字简称 | 项目主管部门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项目 级次 | 政策咨询电话 | 财政部门项目 资金管理处室 | 公布 网址 | |||
| 一级项目序号 | 一级项目名称 | 二级项目序号 | 二级项目 名称 | |||||||||
|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1 | 易地扶贫搬迁大型进城安置区建档立卡搬迁群众水电物管费减免补贴 | 1-1 | 易地扶贫搬迁大型进城安置区建档立卡搬迁群众水电费减免补贴 | 易迁水电 |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点搬迁贫困群众物管费等减免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云财农〔2020〕190号)、《关于延续易地扶贫搬迁以奖代补和大型进城安置区脱贫搬迁群众水电物管费减免补贴等政策的通知》(云发改易地〔2023〕696号) | 列入“十三五”国家规划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在易地扶贫搬迁大型进城安置区(安置建档立卡搬迁人口200户800人以上)内安置的建档立卡搬迁群众,上述安置区内从非脱贫户中识别的防返贫监测对象(边缘易致贫户和部分突发严重困难户)。 | 减免补贴按照“当年使用、次年兑付”的原则进行兑付和清算,搬迁群众应按有关规定正常缴纳水费、电费。水电费补贴标准:2023-2025年给予每户2立方米/月用水补贴和4千瓦·时/月用电补贴。 | 省级 | 0871-63113970 | 农业农村处 | https://yndrc.yn.gov.cn/html/2024/qitawenjian_0326/15786.html |
| 1-2 | 易地扶贫搬迁大型进城安置区建档立卡搬迁群众物管费减免补贴 | 易迁物管 |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点搬迁贫困群众物管费等减免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云财农〔2020〕190号)、《关于延续易地扶贫搬迁以奖代补和大型进城安置区脱贫搬迁群众水电物管费减免补贴等政策的通知》(云发改易地〔2023〕696号) | 列入“十三五”国家规划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在易地扶贫搬迁大型进城安置区(安置建档立卡搬迁人口200户800人以上)内安置的建档立卡搬迁群众,上述安置区内从非脱贫户中识别的防返贫监测对象(边缘易致贫户和部分突发严重困难户)。 | 减免补贴按照“当年使用、次年兑付”的原则进行兑付和清算,搬迁群众应按有关规定正常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费用补贴标准:2023-2025年减免25%。 | 省级 | 0871-63113970 | 农业农村处 | |||
| 云南省民政厅 | ||||||||||||
| 2 | 老年人高龄津贴 | 老年人高龄津贴 | 高龄津贴 | 云南省民政厅 | 《云南省民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4〕113号) | 具有云南省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含年满80周岁当月)的老年人。 | 1.80-99周岁,每人每月50元。 2.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 | 省级 | 0871-65731371 | 社会保障处 | https://ynmz.yn.gov.cn/index.php/cms/qitazhengcewenjian/10884.html | |
| 3 | 老年人服务补贴 | 老年人服务补贴 | 服务补贴 | 云南省民政厅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42号)、《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民规〔2023〕2号) | 具有云南省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 | 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 省级 | 0871-65731365 | 社会保障处 | http://ynmz.yn.gov.cn/cms/zhengcejiedu1/8305.html http://ynmz.yn.gov.cn/cms/zhengcejiedu1/2353.html | |
| 4 |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补助 |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补助 | 孤儿助学 | 云南省民政厅 | 《民政部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民发〔2025〕13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5〕73号) | 孤儿助学工程受助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前被认定为孤儿身份,且未被收养;2.年满18周岁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和普通高校中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连续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残疾孤儿被收养后,符合第2项的,纳入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范围) | 每人每学年1万元。 | 中央 | 0871-65731611 | 社会保障处 | https://www.mca.gov.cn/gdnps/pc/content.jsp?id=1662004999980004346&mtype= | |
| 5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 | 5-1 |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 | 孤儿补助 | 云南省民政厅 |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16号)、《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2〕179号)、民政部等12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民政部等3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125号)、《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2025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 救助供养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云民发〔2025〕40号) | 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按照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合理确定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标准。2025年7月1日起,集中养育儿童保障省级指导标准为每人每月2010元,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特困儿童保障省级指导标准为每人每月1370元。 | 中央 | 0871-65731611 | 社会保障处 | https://www.mca.gov.cn/gdnps/pc/content.jsp?mtype=1&id=116567 https://www.mca.gov.cn/gdnps/pc/content.jsp?mtype=1&id=116240 https://www.mca.gov.cn/gdnps/pc/content.jsp?mtype=1&id=116108 https://www.mca.gov.cn/gdnps/pc/content.jsp?id=116744&mtype=1 http://ynmz.yn.gov.cn/cms/shehuijiuzhu/11235.html |
| 5-2 |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贴 | 特困生活 | 云南省民政厅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73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民规〔2021〕3号)、《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2025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 救助供养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云民发〔2025〕40号) |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同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条件的未成年人,选择申请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不再认定为特困人员。 | 省级按年度制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省级指导标准不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2025年省级指导标准为968元/人·月。各地按照不低于省级指导标准的原则制定本地标准。 | 中央 | 0871-65731379 | 社会保障处 | https://www.gov.cn/flfg/201402/27/content_2624221.htm https://www.yn.gov.cn/zwgk/zcwj/zxwj/201911/t20191101_183949.html https://www.yn.gov.cn/zwgk/zfgb/2022/2022d2q/sjbmwj/202202/t20220207_235820.html https://www.yn.gov.cn/ztgg/lqhm/hmzc/shbz/202506/t20250612_314213.html | ||
| 5-3 |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 | 特困护理 | 云南省民政厅 | 《民政部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民发〔2019〕124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的通知》(云民社救〔2020〕11号)、《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2025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 救助供养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云民发〔2025〕40号) | 按规定签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并承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职责的照料服务人个人、供养服务机构、社会组织。 | 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制定照料护理标准,照料护理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日常生活照料费用、养老机构护理费用的一定比例,分为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三档。2025年集中供养照料护理补贴一档为1035元/人·月、二档为518元/人·月、三档为311元/人·月;分散供养照料护理补贴一档为187元/人·月、二档为109元/人·月、三档为62元/人·月。 | 中央 | 0871-65731379 | 社会保障处 | https://www.mca.gov.cn/gdnps/pc/content.jsp?mtype=1&id=116103 http://ynmz.yn.gov.cn/cms/shehuijiuzhu/9039.html https://www.yn.gov.cn/ztgg/lqhm/hmzc/shbz/202506/t20250612_314213.html | ||
| 5-4 | 特困人员丧葬医疗补贴 | 特困丧葬 | 云南省民政厅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73号) | 1.丧葬补贴发放到办理特困人员丧葬事宜的供养机构、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亲属。 2.医疗等涉及特困人员的其他补贴发放到特困人员本人、监护人或供养机构账户。 | 1.丧葬补贴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执行。 2.特困人员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供养经费支持。 | 中央 | 0871-65731379 | 社会保障处 | https://www.gov.cn/flfg/2014-02/27/content_2624221.htm https://www.yn.gov.cn/zwgk/zcwj/zxwj/201911/t20191101_183949.html | ||
| 5-5 | 临时救助金 | 临时救助 | 云南省民政厅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52号)、《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民社救〔2018〕42号)、《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完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通知》(云民办发〔2020〕146号)《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云民规〔2023〕7号 ) | 根据困难情形,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在提出申请之前6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个人自付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家庭。 | 1.支出型救助标准。按照城乡统筹、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单次救助金额一般不高于当地城市低保年标准的3倍;特别困难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但1年内临时救助不超过2次且累计救助金额一般不高于当地城市低保年标准的6倍。 2.急难型救助标准。困难程度较轻、救助金额较小的,及时给予1000元(含)以下的临时救助;对于困难程度较重、救助金额较大的,参照支出型救助标准计算。对于因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意外事件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急难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根据具体情形分类分档设定,适当提高救助额度。 | 中央 | 0871-65731352 | 社会保障处 | https://www.gov.cn/flfg/2014-02/27/content_2624221.htm https://www.yn.gov.cn/zwgk/zfxxgkpt/fdzdgknr/zcwj/zdgkwjyzf/201911/t20191101_184113.html https://www.yn.gov.cn/zcwjk/html/2022/wjkformal_1108/8860.html https://www.yn.gov.cn/zcwjk/html/2023/wjkformal_1108/47728.html | ||
| 5-6 | 低收入人群价格临时补贴 | 价格临补 | 云南省民政厅 |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7〕200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文件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1139号) | 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困难群众。 | 启动条件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补贴标准采用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月同比涨幅乘以全省月平均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取整。 | 中央 | 0871-65731361 | 社会保障处 | 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111/t20211116_1304081.html | ||
| 5-7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 | 城市低保 | 云南省民政厅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号)、《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云民规〔2021〕2号)、《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2025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 救助供养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云民发〔2025〕40号)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家庭。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民政厅牵头会同省级财政等部门综合考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每年动态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执行。各州(市)按不低于省级指导标准的原则制定相关标准。2025年省级指导标准为744元/人·月。最低生活保障金可以按照审核确定的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实际差额计算;也可以根据申请家庭困难程度和人员情况,采取分档方式计算。 | 中央 | 0871-65731361 | 社会保障处 | https://www.gov.cn/flfg/2014-02/27/content_2624221.htm、https://www.yn.gov.cn/zwgk/zfgb/2022/2022d2q/sjbmwj/202202/t20220207_235818.html、https://www.yn.gov.cn/ztgg/lqhm/hmzc/shbz/202506/t20250612_314213.html | ||
| 5-8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 | 农村低保 | 云南省民政厅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民规〔2021〕2号)、《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2025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 救助供养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云民发〔2025〕40号)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家庭。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实行年度动态调整。各州(市)按照不低于省级指导标准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5年省级指导标准为6720元/人·年。最低生活保障金可以按照审核确定的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实际差额计算;也可以根据申请家庭困难程度和人员情况,采取分档方式计算。 | 中央 | 0871-65731361 | 社会保障处 | https://www.gov.cn/flfg/2014-02/27/content_2624221.htm、https://www.yn.gov.cn/zwgk/zfgb/2022/2022d2q/sjbmwj/202202/t20220207_235818.html、https://www.yn.gov.cn/ztgg/lqhm/hmzc/shbz/202506/t20250612_314213.html | ||
| 6 | 残疾人两项补贴 | 6-1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困残生补 | 云南省民政厅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6〕5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云财社〔2020〕47号)、《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民发〔2021〕70号)、《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民发〔2022〕227号)、《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意见》(民发〔2022〕79号)、《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民发〔2023〕7号)、《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云民发〔2026〕2号) | 具有云南户籍的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参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 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每人每月100元。 | 中央 | 0871-65731362 | 社会保障处 | https://ynmz.yn.gov.cn/ |
| 6-2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重残护补 | 云南省民政厅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6〕5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云财社〔2020〕47号)、《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民发〔2021〕70号)、《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民发〔2022〕227号)、《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意见》(民发〔2022〕79号)、《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民发〔2023〕7号)、《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云民发〔2026〕2号) | 具有云南户籍的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 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1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 | 中央 | 0871-65731362 | 社会保障处 | |||
| 7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补助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补助 | 儿童助学 | 云南省民政厅 |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1〕150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5〕73号) | 年满18周岁前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高考(含普通高考、春季招生考试和职教高考)且考入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就读,且未领取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次性助学金。 | 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 | 省级 | 0871-65731611 | 社会保障处 | http://ynmz.yn.gov.cn/cms/ertongfuli/5767.html | |
| 8 | 精减退职职工救济费 | 60年代初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 | 精减退职 | 云南省民政厅 | 《国务院关于精减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问题的通知》(国内字〔1965〕224号)、《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的通知》(民〔1982〕城14号)、《云南省劳动人事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对六十年代初期精减退职的国家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老职工发放生活补助费的通知》(云劳人险〔84〕03号)、《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60年代初精减退职职工生活省级补助标准的通知》(云民保〔2008〕36号) | 各州(市)依据有关文件认定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 各州(市)补贴标准。 | 省级 | 0871-65731379 | 社会保障处 | 原件为依申请公开 | |
| 9 | *民补助 | *民补助 | *民补助 | 云南省民政厅 | 省级 | 基层财政处 | 相关政策内容按规定不予公开 | |||||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
| 10 | 公共就业服务补贴 | 10-1 | 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 | 就业补贴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3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8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发放工作的通知》 | 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 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省辖区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的 (从2022年1月1日起计算),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 | 中央 | 0871-67013079 | 社会保障处 | https://hrss.yn.gov.cn/html/2022/8/23/53939.html https://www.yn.gov.cn/zwgk/zfgb/2023/2023d18q/szfbgtwj/202307/t20230712_262098.html |
| 10-2 | 跨省“一次性交通补助” | 跨省交补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 《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 | 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 (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 对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安排不超过10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具体办法和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 | 省级 | 0871-67013079 | 农业农村处 | https://czt.yn.gov.cn/news_des.html?id=1721024143543711617&cid=5631768426033988296 | ||
| 10-3 | 一次性创业补贴 | 创业补贴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23部门关于印发<“创业”云南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云人社函〔2024〕184号) | 对首次创业(在云南省内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常运营1年以上(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依法申报纳税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 每人不超过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 中央 | 0871-67013079 | 社会保障处 | https://www.yn.gov.cn/zwgk/zfgb/2025/2025d2q/szbmgfxwj/202502/t20250205_309023.html https://hrss.yn.gov.cn/NewsView.aspx?pid=1073&nid=125&cid=1075&isZt=11 | ||
| 10-4 |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 社保补贴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20〕3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 | 云南省实现灵活就业并购买社会保险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 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 中央 | 0871-67013079 | 社会保障处 | https://www.yn.gov.cn/zwgk/zfgb/2025/2025d2q/szbmgfxwj/202502/t20250205_309023.html https://www.yn.gov.cn/zwgk/zfxxgkpt/fdzdgknr/zcwj/zfxxgkptyzbf/202006/t20200608_205243.html 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jy/202011/t20201111_396125.html | ||
| 10-5 |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 求职补贴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 〕17号) | 对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自愿申请的8类高校毕业生(含中职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求职创业补贴。第1类:我省8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和景颇族);第2类: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第3类:3个涉藏地区;第4类: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到8级);第5类: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第6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家庭;第7类:零就业家庭;第8类: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 凡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一人只可以享受一次)。 | 中央 | 0871-67120455 | 社会保障处 | https://hrss.yn.gov.cn/NewsView.aspx?ClassID=535&NewsID=38062 https://hrss.yn.gov.cn/html/2021/7/30/43555.html | ||
| 10-6 |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 乡村公岗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81号) | 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安置在人社部门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上的脱贫人口家庭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 各县(市、区)或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对非全日制乡村公益性岗位可按小时制计算补贴标准。具体标准可由用人单位根据不同性质岗位的公益性服务程度、服务时间、劳动强度、资金支付能力等因素确定,资金申报、使用及补贴标准按照国家和各岗位开发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 中央 | 0871-67120455 | 社会保障处 | https://hrss.yn.gov.cn/html/2021/12/11/44960.html | ||
| 10-7 |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 社保补贴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61号) |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 | 对除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之外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补贴;对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按不超过实际缴费额1/2的标准给予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州(市)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 中央 | 0871-67120455 | 社会保障处 | https://www.yn.gov.cn/zwgk/zfgb/2025/2025d2q/szbmgfxwj/202502/t20250205_309023.html https://www.yn.gov.cn/zwgk/zfgb/2020/2020d24q/szfbgtwj/202011/t20201126_213764.html | ||
| 10-8 | 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社会保险补贴 | 社保补贴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5〕2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129号)、《云南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稳就业政策落实的通知》(云就劳发〔2025〕2号) | 与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重点群体,包括: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届和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2025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 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对仍在岗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中央 | 0871-67120455 | 社会保障处 | |||
| 10-9 |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 | 电商创业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返乡创业做电商若干措施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8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5〕194号) | 在云南省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原则上不超45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困难人员不限)。 | 对在云南省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原则上不超45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困难人员不限),由人社部门牵头认定 500个优秀电商创业项目,分别给予30000元电商创业项目补贴。 | 省级 | 0871-67120455 | 社会保障处 | https://hrss.yn.gov.cn/jyj/NewsView.aspx?classid=1099&newsID=62131 | ||
| 10-10 | 技能评价补贴(发放至符合条件的个人) | 评价补贴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财政部 人社部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6〕1号) |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五类人员同一职业(工种)初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 | 按照人社、财政部门制定发布的年度补贴标准执行(承担项目制培训任务的机构,可按规定享受补贴)。 | 中央 | 0871-67195672 | 社会保障处 | http://sbs.mof.gov.cn/zxzyzf/jybzzj/202601/t20260119_3982161.htm | ||
| 10-11 | 职业培训补贴(发放至符合条件的个人) | 培训补贴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财政部 人社部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6〕1号) |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五类人员。 | 按照人社、财政部门制定发布的年度补贴标准执行(承担项目制培训任务的机构,可按规定享受补贴)。 | 中央 | 0871-67195672 | 社会保障处 | http://sbs.mof.gov.cn/zxzyzf/jybzzj/202601/t20260119_3982161.htm | ||
|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 ||||||||||||
| 11 | 地质灾害防治补助 |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补助 | 群测群防 |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3〕20号)、《地质灾害监测员和监测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云国土资〔2014〕28号) | 群测群防监测员。 | 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其中:省级负担不低于1000元,州县两级负担不低于500元。 | 省级 | 0871-65703192 | 资源环境处 | https://dnr.yn.gov.cn/html/2014/xingzhengguifanxingwenjian_0704/33709.html | |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 12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 12-1 | 农村危房改造 | 危房改造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已于2026年1月来文征求《关于做好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待该文件正式出台后,再对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进行更新和完善) |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 | 建立农户主体、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等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地方各级财政要加强资金保障,中央财政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地方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 中央 | 0871-64322043 | 社会保障处 |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c/wjk/art/2021/art_17339_249878.html 政策依据以进入常态化帮扶阶段的文件为准(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文件正在制定) |
| 12-2 | 农房抗震改造 | 农房抗震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中央 | 社会保障处 | |||||||
| 13 | 城镇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 | 城镇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 | 住房租赁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建保〔2017〕305号) | 符合公租房入住条件但未享受实物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具体补贴对象由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确定。 | 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状况、住房保障家庭的住房困难程度和支付能力自行确定。 | 中央 | 0871-64320801 0871-64327210 | 综合处 | https://zfcxjst.yn.gov.cn/zhengfuxinxigongkai/zhongdianlingyuxinxigongkai8691/baozhangxingzhufangfenpei8873/116775.html | |
|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 ||||||||||||
| 14 | 扩种油菜补贴(现金补助) | 扩种油菜补贴(现金补助) | 扩种油菜 |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2025年度油菜种植工作的通知》 | 任务县未能在油菜生产周期内完成物化补贴任务,需要采取货币补助的方式将油菜扩种资金补贴到油菜种植户。 | 30元/亩。 | 中央 | 0871-65749526 | 农业农村处 | https://nync.yn.gov.cn/html/2025/gongshigonggao_0918/1424322.html | |
| 15 | 省内跨州市“一次性交通补贴” | 省内跨州市“一次性交通补贴” | 省内交补 |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 《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 | 云南省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 | 对省内跨州(市)就业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安排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具体办法和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 | 省级 | 0871-65558047 | 农业农村处 | https://czt.yn.gov.cn/news_des.html?id=1721024143543711617&cid=5631768426033988296 | |
| 16 | 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耕地补贴 |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云财规〔2022〕14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种药〔2025〕9号) | 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 由县级根据当年的补贴资金规模(包括当年上级下达、上年结转等),按照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确权登记颁证面积,计算并确定亩均补贴标准。县域内补贴标准应统一。 | 中央 | 0871-65749526 | 农业农村处 | https://nync.yn.gov.cn/html/2024/gongshigonggao_0306/404592.html | |
| 17 | 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 | 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 | 甘蔗补贴 |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5/2026年榨季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种药〔2025〕14号) | 糖料蔗种植主体和机械化作业主体,包括蔗农、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其他实际种植主体。 | 对使用糖料蔗健康种苗的按新植面积补贴330元/亩;对使用糖料蔗脱毒种苗(采用温水脱毒技术处理后的脱毒苗或组培苗)的按新植面积补贴600元/亩;机械化升翻开沟及标准化种植(1.1米及以上行距)补贴130元/亩;宿根保墒管理技术补贴100元/亩;机械化联合收获补贴65元/亩;分布式机械收获补贴65元/亩。 | 中央 | 0871-65749526 | 农业农村处 | https://nync.yn.gov.cn/html/2025/gongshigonggao_0902/1423283.html | |
| 18 |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 | 中央第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 | 草原补奖 |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经省政府批复的第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 承包草原并履行禁牧或草畜平衡义务的农牧民。 | 具体补助标准以国家即将出台的第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为准。 | 中央 | 0871-65749524 | 农业农村处 | ||
| 19 |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 农机购置 |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机〔2024〕7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机〔2025〕1号) |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全省范围内同一档次内全部产品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具体档次补贴额度详见《云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和《云南省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最高补贴额一览表》。 | 中央 | 0871-65749549 | 农业农村处 | https://nync.yn.gov.cn/html/2024/zuixinwenjian_1105/1415870.html | |
| 20 |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 农机报废 |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实施好云南省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云农机〔2025〕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 |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 全省范围内同一档次内全部产品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具体档次补贴额度详见《云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和《云南省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最高补贴额一览表》。 | 中央 | 0871-65749549 | 农业农村处 | https://nync.yn.gov.cn/html/2025/zhengcejiedu-new_0402/1418114.html | |
| 21 | 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造补助(个人自建部分) | 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造补助(个人自建部分) | 户厕补助 |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 2026年是否继续执行,以财政部资金下达等有关文件为准。 | 纳入年度任务,实施农村户厕新建改建的农户(个人自建,非统建)。 | 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切块下达各县(市、区),由各地统筹使用并细化补助标准。 | 中央 | 0871-65652132 | 农业农村处 | https://nync.yn.gov.cn/html/2024/gongshigonggao_0306/404592.html | |
| 22 |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 |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 | 雨露计划 |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2〕6号)、《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云乡振发〔2022〕51号) | 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 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5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4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 | 中央 | 0871-65558047 | 农业农村处 | https://nync.yn.gov.cn/html/2024/gongshigonggao_0306/404592.html | |
| 23 | 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 | 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 | 小额信贷 |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升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质效的通知》(云金发〔2023〕1号) | 全省脱贫人口使用小额信贷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三类人员(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 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发放贷款,用财政资金按季给予全额贴息。 | 中央 | 0871-65558060 | 农业农村处 | https://nync.yn.gov.cn/html/2024/gongshigonggao_0306/404592.html | |
| 24 |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 |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 | 带状种植 |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实施方案〉的通知》 | 采取货币补助方式的,将资金补贴到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户。 | 200元/亩。 | 中央 | 0871-65749526 | 农业农村处 | https://nync.yn.gov.cn/html/2025/gongshigonggao_0414/1423276.html | |
| 25 | 耕地轮作休耕补助(现金补助) | 耕地轮作休耕补助(现金补助) | 耕地轮作 |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2026年度油菜种植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财〔2025〕11号) | 任务县未能在油菜生产周期内完成物化补贴任务,需要采取货币补助的方式将油菜扩种资金补贴到油菜种植户。 | 30元/亩。 | 中央 | 0871-65749526 | 农业农村处 | https://nync.yn.gov.cn/html/2025/gongshigonggao_0918/1424322.html https://nync.yn.gov.cn/html/2025/zuixinwenjian_0701/1419655.html | |
| 26 | 天然橡胶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 | 天然橡胶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 | 橡胶补贴 |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 《云南省农垦局关于印发〈2025年云南省天然橡胶良种良法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西双版纳、普洱、临沧、红河、德宏、昆明等主要植胶州(市)天然橡胶种植主体,包括胶农、种植企业及专业合作社等实际天然橡胶种植主体。 | 对纳入补助范围的胶园每亩合计补助2300元,分六年发放,即第一年低产低质胶园更新改造补助800元每亩,第二至六年每年抚管补助300元每亩。 | 中央 | 省农业农村厅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处:0871-65749576 省农垦局产业发展处:0871-63312398 | 农业农村处 | https://nync.yn.gov.cn/html/2025/gongshigonggao_1016/1424691.html | |
| 27 | 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 | 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 生产托管 |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4〕3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承担中央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组织)和统一接受耕、种、防、收等环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农户。 | 各项目县根据当年批复确认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分别确定农户和服务主体补贴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对脱贫地区、山区半山区,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 | 中央 | 0871-65652301 | 农业农村处 | https://nync.yn.gov.cn/html/2025/gongshigonggao_0410/1424705.html | |
| 28 | 强制扑杀补助 | 强制扑杀补助 | 强扑补助 |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6〕2号) | 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被依法销毁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的所有者。 | 扑杀补助平均测算标准为禽15元/羽、猪800元/头(非洲猪瘟生猪扑杀补助标准12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骆驼12000元/峰,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 中央财政的补助比例为80%。 | 中央 | 0871-65749524 | 农业农村处 | https://nys.mof.gov.cn/czpjZhengCeFaBu_2_2/202601/t20260126_3982602.htm | |
| 29 | 小麦“一喷三防”补助 | 小麦”一喷三防”补助 | 小麦补贴 |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财〔2025〕11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小麦“一喷三防”实施方案的通知》 | 承担小麦等主要粮油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控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以及其他相关单位。 | 各地根据当年中央下达的小麦“一喷三防”支出资金(含当年上级下达、县级上年度结转资金等),按照县域内审定纳入补贴的小麦等主要粮油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计算并确定亩均补贴标准。县域内补贴标准统一。 | 中央 | 0871-65749526 | 农业农村处 | https://nync.yn.gov.cn/html/2025/zuixinwenjian_0701/1419655.html https://nync.yn.gov.cn/html/2026/gongshigonggao_0120/1424704.html | |
| 30 |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 无害化补 |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6〕2号) | 承担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自行处理任务的个人。 | 每年由县级根据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自行处理量,结合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测算确定。 | 中央 | 0871-65749524 | 农业农村处 | https://nys.mof.gov.cn/czpjZhengCeFaBu_2_2/202601/t20260126_3982602.htm | |
| 云南省水利厅 | ||||||||||||
| 31 |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 |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 | 精准补贴 | 云南省水利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81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试点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财规〔2023〕17号) | 在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地区具备计量基础的农田水利项目,对已缴纳水费且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用水户、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用水主体进行奖补。精准补贴对象:对已缴纳水费且符合补贴条件的用水主体进行补贴,重点补贴支付水费有困难的种粮农户。节水奖励对象:对用水主体定额内用水节约部分的适当奖励,奖励对象为定额内用水节约的用水主体。具体奖补对象由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发展改革、农业农村部门按《云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试点办法(试行)》自行确定。其中,对象为用水农户(到户)的,需通过“一卡通”发放。 | 精准补贴标准根据定额内用水成本与运行维护成本的差额确定,确保总体上不增加农户用水定额内用水负担,保障农民合理用水权益;节水奖励标准根据用水定额内水价确定。由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发展改革、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地区具备计量基础的农田水利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 中央 | 0871-63631303 | 农业农村处 | https://czt.yn.gov.cn/news_des.html?id=1712720039020392449&cid=5631768426033988296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1/29/content_5037340.htm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107/t20210716_1290564.html https://www.yn.gov.cn/zwgk/zfgb/2016/2016d18q/szfbgtwj/201911/t20191101_183952.html | |
|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32 | 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 | 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 | 失独抚慰 |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云南省人口计生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对失独家庭发放一次性抚慰金和提高特别扶助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口发〔2013〕26号) | 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 | 每户5000元;离婚的单亲家庭每人2500元;丧偶的单亲家庭每人5000元。 | 省级 | 0871-67195375 | 社会保障处 | http://ynswsjkw.yn.gov.cn/html/2024/qitawenjianxin_0403/20671.html | |
| 33 | 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 | 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 | 独生奖学 |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04〕131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的实施意见》(云财社〔2016〕321号) | 农村独生子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再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未成年子女。 | 小学生每人每年16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260元;考取高中阶段学校的,一次性发放奖学金1000元;考取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专科的,一次性发放奖学金1200元;考取国民教育全日制本科的,一次性发放奖学金2000元。 | 省级 | 0871-67195375 | 社会保障处 | http://ynswsjkw.yn.gov.cn/html/2024/qitawenjianxin_0403/20672.html http://ynswsjkw.yn.gov.cn/html/2024/qitawenjianxin_0403/20673.html http://ynswsjkw.yn.gov.cn/html/2024/qitawenjianxin_0403/20674.html | |
| 34 | 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补助 | 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补助 | 计生医保 |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对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补助标准和资格确认条件的通知》(云卫家庭发〔2018〕1号) | 农村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两个女孩且采用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对象全额资助,其他对象每人每年按18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 省级 | 0871-67195375 | 社会保障处 | http://ynswsjkw.yn.gov.cn/html/2024/qitawenjianxin_0403/20665.html | |
| 35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 计生奖励 |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国家人口计生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国人口发〔2008〕83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云财教〔2012〕88号) | 年满60周岁(迪庆州年满55周岁)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 独生子父母每人每年960元,独生女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 | 中央 | 0871-67195375 | 社会保障处 | http://ynswsjkw.yn.gov.cn/html/2024/qitawenjianxin_0403/20672.html http://ynswsjkw.yn.gov.cn/html/2024/qitawenjianxin_0403/20666.html http://ynswsjkw.yn.gov.cn/html/2024/qitawenjianxin_0403/20667.html | |
| 36 |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 | 36-1 |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 伤亡特扶 |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财社〔2022〕49号)、《国家人口计生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国人口发〔2008〕83号) | 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 |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59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460元。 | 中央 | 0871-67195375 | 社会保障处 | http://ynswsjkw.yn.gov.cn/html/2024/qitawenjianxin_0403/20668.html http://ynswsjkw.yn.gov.cn/html/2024/qitawenjianxin_0403/20666.html |
| 36-2 |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其他家庭) | 其他特扶 |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财社〔2022〕49号)、《国家人口计生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国人口发〔2008〕83号) | 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导致并发症,经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的家庭。 | 一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520元;二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390元;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260元。 | 中央 | 0871-67195375 | 社会保障处 | http://ynswsjkw.yn.gov.cn/html/2024/qitawenjianxin_0403/20668.html http://ynswsjkw.yn.gov.cn/html/2024/qitawenjianxin_0403/20666.html | ||
| 37 | 一次性生育补贴 | 一次性生育补贴 | 生育补贴 |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2022〕28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2〕3号) |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新出生并户口登记在云南的二孩、三孩。 |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新出生并户口登记在云南的二孩、三孩分别发放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 省级 | 0871-67195375 | 社会保障处 | http://ynswsjkw.yn.gov.cn/html/2024/qitawenjianxin_0402/20662.html http://ynswsjkw.yn.gov.cn/html/2024/qitawenjianxin_0402/20661.html | |
| 38 | 省级育儿补助 | 省级育儿补助 | 育儿补助 |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2022〕28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2〕3号) |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新出生并户口登记在云南的二孩、三孩。 |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新出生并户口登记在云南的二孩、三孩按年发放800元育儿补助。 | 省级 | 0871-67195361 | 社会保障处 | http://ynswsjkw.yn.gov.cn/html/2024/qitawenjianxin_0402/20662.html http://ynswsjkw.yn.gov.cn/html/2024/qitawenjianxin_0402/20661.html | |
| 39 | 国家育儿补贴 | 国家育儿补贴 | 育儿补贴 |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25〕1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育儿补贴制度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25〕24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5〕6号) | 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云南省户籍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对3周岁以下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婴幼儿,予以发放补贴。 | 育儿补贴现阶段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其中,对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 | 中央 | 0871-67195375 | 社会保障处 | https://www.nhc.gov.cn/wjw/mtbd/202507/3f1f06bfa60243208c41bf4e84524c4e.shtml https://www.nhc.gov.cn/rkjcyjtfzs/c100148/202509/b0b6d95667384513a3a944ea84607aa8.shtml | |
| 40 |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 | 村卫生室补助 | 基药补助 |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56号) | 在岗乡村医生。 | 由县级根据服务人口数、医改工作要求、地域面积、地方财力和绩效等因素测算并确定补助标准。其中省级补助资金标准为每人每月平均300元。 | 中央、省级 | 0871-67195141 | 社会保障处 | http://sbs.mof.gov.cn/zhengcefabu/202406/t20240606_3936692.htm | |
| 41 | 乡村医生定额补助 | 乡村医生定额补助 | 定额补助 |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的通知》(云办通〔2020〕37号) | 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不低于3000元缴费档次标准的在岗乡村医生。 | 每人每年补助平均2400元。 | 省级 | 0871-67195141 | 社会保障处 | ||
| 42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 公卫补助 |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56号) | 在岗乡村医生。 | 由县级按照服务人口数、工作任务量、服务项目标准及有关项目管理要求(预付比例)等因素测算,由各地参考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确定具体标准预付,按季度绩效评价结算,并在次年第一季度完成上一年度清算。 | 中央 | 0871-67195145 | 社会保障处 | http://sbs.mof.gov.cn/zhengcefabu/202406/t20240606_3936692.htm | |
|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
| 43 | 优抚对象补助 | 优抚对象补助 | 优抚补助 |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5〕42号)、《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云退役发〔2026〕2号) | 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两参”人员、部分60周岁及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部分烈士子女(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 | 从2025年8月1日起,执行标准如下: 1.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的残疾抚恤金,补助标准根据残疾等级和残疾性质分类补助。 2.中央财政补助烈士遗属每人每年43116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每人每年36000元,病故军人遗属每人每年32928元;省级财政补助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每人每年240元。 3.中央财政补助抗战时期在乡复员军人每人每年24896.4元,解放战争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在乡复员军人每人每年24536.4元;省级财政补助抗战时期在乡复员军人每人每年2088元;解放战争时期在乡复员军人每人每年1752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乡复员军人每人每年1596元。 4.中央财政补助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每人每年8100元,省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2028元。 5.中央财政补助“两参”人员每人每年8724元,省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2184元。 6.中央财政补助部分烈士子女(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每人每年9036元。 7.中央财政补助部分60周岁及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744元。 | 中央、省级 | 0871-63649163 | 社会保障处 | https://tyjrsw.yn.gov.cn/c/2026-02-04/7104809.shtml | |
| 44 | 优抚对象节日慰问补助 | 优抚对象节日慰问补助 | 优抚慰问 |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优抚对象慰问工作的通知》(云民电〔2015〕31号) |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 | 春节慰问经费由省级财政负担,每人每次慰问资金不得少于100元。 | 省级 | 0871-63649163 | 社会保障处 | ||
| 45 | 低收入人群价格临时补贴 | 低收入人群价格临时补贴 | 价格补贴 |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文件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1139号) |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 | 启动条件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补贴标准采用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月同比涨幅乘以全省月平均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取整。 | 中央 | 0871-63649163 | 社会保障处 | ||
| 46 | 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 | 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 | 优抚困难 |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分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退役发〔2021〕76号) | 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且属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和认定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特困人员。 | 每人每月400元,省级财政承担20%,州(市)、县(市、区)财政承担80%。 | 省级 | 0871-63649163 | 社会保障处 | ||
|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 ||||||||||||
| 47 |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 47-1 | 中央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 | 中央冬春 |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 《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 受灾困难群众。 | 以中央要求为准。 | 中央 | 0871- 68510181 | 资源环境处 |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0/content_5551812.htm |
| 47-2 | 省级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 | 省级冬春 |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规〔2021〕12号) | 受灾困难群众。 | 以各地结合实际确定的标准为准。 | 省级 | 0871- 68510181 | 资源环境处 | https://yjglt.yn.gov.cn/html/2021/qtwj_1231/18747.html | |||
|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 ||||||||||||
| 48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48-1 | 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国家生态 |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资源管护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云财规〔2021〕3号) | 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林权权利人。 | 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10元/亩。 | 中央、省级 | 0871-65011451 | 资源环境处 | http://czt.yn.gov.cn/news_des.html?id=1627638968516711225 |
| 48-2 | 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省级生态 | 0871-65011451 | 资源环境处 | http://czt.yn.gov.cn/news_des.html?id=1627638968516711225 | |||||||
| 49 |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 | 49-1 | 新一轮退耕还林补贴 | 退耕还林 |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2〕16号) | 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范围经验收合格达到兑付条件的退耕户。 | 中央财政对退耕还林农户每亩退耕地补助1200元,第一年500元/亩,第三年300元/亩,第五年400元/亩。 | 中央 | 0871-65011454 | 资源环境处 | http://czt.yn.gov.cn/news_des.html?id=1692863683384711030 |
| 49-2 | 新一轮退耕还草补贴 | 退耕还草 |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2〕16号) | 纳入新一轮退耕还草实施范围经验收合格达到兑付条件的退耕户。 | 中央财政对退耕还草农户每亩退耕地补助850元,三年内分两次下达,第一年450元,第三年400元。 | 中央 | 0871-65011464 | 资源环境处 | http://czt.yn.gov.cn/news_des.html?id=1692863683384711030 | |||
| 49-3 | 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 | 还林延长 | 《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落实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林联发〔2023〕4号) | 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范围经验收合格达到兑付条件的退耕户。 | 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继续延长补助期限。其中,退耕还林延长5年,每年每亩100元,每亩共补助500元。 | 中央 | 0871-65011454 | 资源环境处 | https://www.forestry.gov.cn/search/76653 | |||
| 49-4 | 新一轮退耕还草延长期补助 | 还草延长 | 纳入新一轮退耕还草实施范围经验收合格达到兑付条件的退耕户。 | 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新一轮退耕还草补助期满后继续延长补助期限。其中,退耕还草延长3年,每年每亩100元,每亩共补助300元。 | 中央 | 0871-65011464 | 资源环境处 | https://www.forestry.gov.cn/search/76653 | ||||
| 50 | 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 | 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 | 陡坡治理 |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 《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陡坡地生态治理相关政策的通知》(云林联发〔2015〕2号) | 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经验收合格达到兑付条件的农户。 | 省级财政安排陡坡地生态治理现金补助1200元,分三次下达,第一年500元/亩,第三年300元/亩,第五年400元/亩。 | 省级 | 0871-65011454 | 资源环境处 | https://lcj.yn.gov.cn/html/2015/zuixindongtai_0202/39019.html | |
| 51 | 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 | 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 | 停伐补助 |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的函》(林函资字〔2025〕3号) | 落实管护责任的集体天然商品林林权权利人。 | 落实管护责任的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商品林每亩10元。 | 中央 | 0871-65011433 | 资源环境处 | https://www.forestry.gov.cn/c/www/lcdt/608012.jhtml | |
| 52 | 生态护林员补助 | 生态护林员补助 | 生态护林 |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林规〔2022〕3号) | 脱贫人口范围内,受聘参加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管护的人员。 | 人均不低于8000元/年。 | 中央、省级 | 0871-65011452 | 资源环境处 | https://lcj.yn.gov.cn/html/2022/gfxwj_0607/161.html | |
| 53 | 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 | 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 | 退耕抚育 |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 《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5〕153号) | 结合各地抚育需求,对上一轮政策到期的退耕还生态林面积涉及的退耕农户。 | 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每亩退耕地补助100元,自政策到期次年起分五次下达,每年20元。 | 中央 | 0871-65011454 | 资源环境处 | http://zyhj.mof.gov.cn/zcfb/202601/t20260112_3981716.htm | |
|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 ||||||||||||
| 54 | 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行动补助 | 54-1 | 残疾人就业创业户扶持补贴 | 残疾就业 |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助残就业“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云残发〔2024〕13号)、《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行动补助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残办发〔2024〕48号) | 补贴对象为我省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由残疾人本人(不超过65周岁)或残疾人直系亲属、监护人创办(残疾人不超过60周岁),从事加工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零售业、服务业、互联网营销、非遗传承、物流快递及一定规模种植(养殖)业的个体工商户、家庭经济等经济实体、社会组织。 | 一次性补贴1万元。 | 省级 | 0871-65629748 | 社会保障处 | https://www.yncl.org.cn/detail?id=100850335064610221 |
| 54-2 | 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求职补贴 | 残疾学生 |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创业就业促进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残发〔2019〕102号)、《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行动补助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残办发〔2024〕48号) | 补贴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有云南居民户籍,在省内或省外就读普通高等学校,属于当年应届毕业,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 一次性补贴1000元。 | 省级 | 0871-65629748 | 社会保障处 | https://www.yncl.org.cn/detail?id=100850335064610220 | ||
| 55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燃油补贴 |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报送2011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情况及2012年补贴申报的通知》(残联厅〔2011〕121号)、《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残办发〔2024〕47号)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对象为本省户籍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相关规定。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标准为每辆每年补贴260元。 | 中央 | 0871-65732360转7084 | 社会保障处 | https://www.yncl.org.cn/detail?id=1892774168048521217&isInfo=1 | |
| 56 | 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助学补助 | 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助学补助 | 彩金助学 |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残发〔2022〕18号) |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高中生、大学新生及残疾人子女高中生、大学新生。 | 1.残疾高中生1500元/人/年。 2.残疾大学新生2000元/人/年。 3.残疾人子女高中生、大学新生1000元/人/年。 | 省级 | 0871-65732361转7104 | 社会保障处 | https://www.yncl.org.cn/detail?id=1999019444612513793&isInfo=1 | |
| 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 | ||||||||||||
| 57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直补补助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直补补助 | 移民直补 | 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 | 《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 核定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的后期扶持人口。 | 1.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2.对2006年6月30日前已完成搬迁并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2026年发放标准为300元(自2006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20年的扶持政策已满);对2006年7月1日以后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2026年发放标准为600元。 | 中央 | 0871-65190790 | 经济建设处 | https://www.yn.gov.cn/zwgk/zfgb/2017/201d10q/gwyl/202105/t20210519_222381.html;https://bqaz.yn.gov.cn/informationDisclosure?id=20200000000433 | |
|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 ||||||||||||
| 58 | 低收入妇女“两癌”关爱救助 | 低收入妇女“两癌”关爱救助 | “两癌”救助 |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云南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妇发〔2024〕46号) | 具有云南户籍,由我省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认定的低收入人口,重点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 | 救助标准:救助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给予1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不同额度标准的一次性救助,同一对象不得重复申领。 救助资金分两档标准:第一档,人员类别为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病情标准为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低收入妇女,标准为1000元至3000元(含)。第二档。人员类别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病情标准为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低收入妇女,标准为3000元(以上且不含)至5000元。 | 省级 | 0871-63995531 | 行政处 | ||
| 中共云南省委社会工作部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 ||||||||||||
| 59 | 村干部基本报酬 | 村干部基本报酬 | 基本报酬 | 中共云南省委社会工作部;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 《云南省村干部基本报酬发放实施办法(试行)》《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的通知》(云组发〔2018〕17号)、《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的通知》(云组通〔2022〕9号)、《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云南省委社会工作部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补充通知》(〔2025〕—73号)。 | 纳入财政补助范围的全省行政村“两委”班子成员。 | 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标准核定,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基本报酬上浮不低于20%,其他村干部的基本报酬由各地按照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一定比例确定。 | 省级 | 省委社会工作部二处:63994764; 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63991628; 省财政厅行政处:63637994 | 行政处 | ||
| 云南省公安厅 | ||||||||||||
| 60 | 护*员补助 | 护*员补助 | 护*补助 | 云南省公安厅 | 中央 | 政法处、基层财政处 | 相关政内容按规定不予公开 | |||||
| 2026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州(市)、县(市、区)级项目 | ||||||||||||
| 项目名称 | 四字简称 | 项目主管部门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项目 级次 | 政策咨询电话 | 财政部门项目 资金管理处室 | 公布 网址 | |||
| 一级项目序号 | 一级项目名称 | 二级项目序号 | 二级项目 名称 | |||||||||
| 昆明市 | ||||||||||||
| 61 | 禄劝县云龙水库一级保护区搬迁补助 | 61-1 | 禄劝县生态搬迁人口长效补助 | 搬迁补助 | 昆明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云龙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移民搬迁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昆政复〔2010〕47号) | 对云龙水库水源区搬迁移民分20年分年度按月进行长效补偿。 | 每人每月补助人民币300元(城市低保低于此标准,按此标准执行,城市低保高于此标准,按城市低保执行)和15公斤大米(按当年市场价计算)。按照补贴标准:2026年度应发为834元/人·月。 | 州(市)级 | 0871-63968056 | 农业农村处 | https://czj.km.gov.cn/c/2024-03-12/4837939.shtml |
| 61-2 | 禄劝县正常合法新增人口生活补助 | 搬迁补助 | 昆明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龙水库一级保护区移民搬迁正常合法新增人口长效生活保障解决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9〕54号) | 扶持对象为禄劝县云龙水库一级保护区移民搬迁安置正常合法新增人口中不符合享受城市低保政策的对象。 | 以当年城市低保标准为依据进行核算。 | 州(市)级 | 0871-63968056 | 农业农村处 | https://czj.km.gov.cn/c/2024-03-12/4837939.shtml | ||
| 62 | 昆明市清水海引水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补助 | 昆明市清水海引水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补助 | 移民补助 | 昆明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 清水海引水工程涉及搬迁安置人口691人,其中,盘龙区649人,嵩明县42人。 | 每人每月50元。 | 州(市)级 | 0871-63968056 | 农业农村处 | https://czj.km.gov.cn/c/2024-03-12/4837939.shtml | |
| 63 | 盘龙区松华坝水库一级区(核心区)生态搬迁人口长效补助 | 盘龙区松华坝水库一级区(核心区)生态搬迁人口长效补助 | 生态补助 | 昆明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昆明市松华坝水库水源区一级区(核心区)移民搬迁安置规划报告的批复》(昆政复〔2010〕41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松华坝水库一级保护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方案的批复》(昆政复〔2009〕50号)、《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昆明市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一级区(核心区)移民搬迁安置规划报告的请示》(盘政请〔2010〕71号) | 1.松华坝水源区一级保护区(核心区)移民搬迁后分20年每人每月补助350元。2.从2019年起每年参照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松华坝水库一级保护区核心区搬迁移民进行长效补助。 | 以当年城市低保标准为依据进行核算。 | 州(市)级 | 0871-63968056 | 农业农村处 | https://czj.km.gov.cn/c/2024-03-12/4837939.shtml | |
| 64 | 昆明市计生两项政策补助 | 64-1 | 昆明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生活补助 | 昆明特扶 |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7〕6号) | 独生子女伤残和失去独生子女的夫妻。 | 每人每月200元。 | 州(市)级 | 0871-63151761 | 社会保障处 | https://czj.km.gov.cn/c/2024-03-12/4837939.shtml |
| 64-2 | 昆明市低保独生子女家庭生活补助 | 计生低保 | 《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 | 低保的独生子女家庭。 | 每户每月100元。 | 州(市)级 | 0871-63151761 | 社会保障处 | https://czj.km.gov.cn/c/2024-03-12/4837939.shtml | |||
| 65 | 昆明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取证补助 | 昆明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取证补助 | 取证补助 |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发〈昆明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取证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昆残发〔2015〕55号)、《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对〈昆明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取证补助办法(试行)〉、〈昆明市残疾人机动车驾驶技能培训补助办法(试行)〉部分条款内容进行调整的通知》(昆残发〔2020〕9号) |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有就业能力和就业需求,自主参加分散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残疾人。 | 残疾人完成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任一证书的,按照以下标准补助:1.培训费用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给予全额补助。2.培训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补助2000元。每名残疾人最多享受2次培训补助,且每次申报的时间间隔必须在2年以上。参加同一技能晋升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晋升一个级别,给予1000元的奖励,每人最多享受2次晋级奖励。 | 州(市)级 | 0871-63149113 | 社会保障处 | https://czj.km.gov.cn/c/2024-03-12/4837939.shtml | |
| 66 | 昆明市激励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奖励 | 昆明市激励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奖励 | 竞赛奖励 |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昆明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残发〔2022〕43号) | 获得市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各项目第一至第三名的选手;其他完成全部赛程,精神面貌可嘉,积极拼搏的选手。 | 对获得市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各项目第一至第三名的选手,分别给予5000元、2000元、800元的奖金奖励;对其他完成全部赛程,精神面貌可嘉,积极拼搏的选手给予200元的奖金奖励。 | 州(市)级 | 0871-63149113 | 社会保障处 | https://czj.km.gov.cn/c/2024-03-12/4837939.shtml | |
| 67 | 昆明市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补助 | 昆明市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补助 | 自主创业 |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等3部门关于印发〈昆明市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昆残联发〔2010〕3号)、《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等3部门关于印发〈昆明市残疾人创业扶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昆残联发〔2016〕11号) |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有劳动能力、有民事行为能力,首次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的残疾人。 | 2010年5月10日-2016年10月1日前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的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代表补助0.5万元;个人补助0.4万元。 2016年10月1日(含)后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的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代表补助1.5万元;个人补助1万元。 | 州(市)级 | 0871-63325676 | 社会保障处 | https://czj.km.gov.cn/c/2024-03-12/4837939.shtml | |
| 68 | 昆明市残疾人机动车驾驶技能培训补助 | 昆明市残疾人机动车驾驶技能培训补助 | 残疾培训 |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发〈昆明市残疾人机动车驾驶技能培训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昆残发〔2015〕77号)、《昆明市残联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昆明市残疾人机动车驾驶技能培训补助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昆残发〔2023〕14号) |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5(含)型以上驾驶证的残疾人。 | 本补助为一次性补助。残疾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按以下取证时间段给予相应补助: 1.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C5(含)型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每人补助资金1000元。 2.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7日取得C5(含)型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每人补助资金2000元。 3.2015年10月8日(含)后取得C5(含)型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每人补助资金2500元。 | 州(市)级 | 0871-63149113 | 社会保障处 | https://czj.km.gov.cn/c/2024-03-12/4837939.shtml | |
| 69 | 昆明市残疾人教育助学补助 | 昆明市大、中专、在校高中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助学补助 | 残疾助学 |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残发〔2022〕18号)、《昆明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实施方案》(昆残发〔2023〕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公益金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助学项目的通知》(昆残发〔2024〕13号) | 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含职高)的残疾人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当年被普通高等院校或特教学院(含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录取的残疾人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当年未及时申领的,可在在读期间申请)及完成国家认可的成人高等教育学习的残疾人(毕业当年申请)。 | 助学补助标准:当年被录取或在读残疾人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大学本科及以上每人3000元、大专生每人2000元、中专生每人1000元;在校高中残疾学生每人1500元、在校高中残疾人子女每人1000元。 | 州(市)级 | 0871-64196610 | 社会保障处 | https://czj.km.gov.cn/c/2024-03-12/4837939.shtml | |
| 70 | 官渡区失独家庭每年一次生活补助 | 官渡区失独家庭每年一次生活补助 | 失独补助 | 昆明市官渡区卫生健康局 | 《官渡区失独家庭关爱扶助实施细则》(官政办通〔2014〕85号) | 年满49周岁的失独家庭父母。 | 参照云南省每月最低工资标准。 | 县级 | 0871-67150671 | 社会保障科 | https://czj.km.gov.cn/c/2024-03-12/4837939.shtml | |
| 71 | 富民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直补补助 | 富民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直补补助 | 移民直补 | 昆明市富民县水务局 | 富民县政府相关领导对《关于请求安排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请示》批示。 | 核定为水库农村移民的后期扶持人口。 | 1.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2.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 县级 | 0871-68817516 | 农财科 | https://czj.km.gov.cn/c/2024-03-12/4837939.shtml | |
| 昭通市 | ||||||||||||
| 72 | 昭通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 | 72-1 | 昭通市奖励扶助(独生子女户及两女绝育家庭父母) | 奖励扶助 |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中共昭通市委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昭发〔2009〕7号) | 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 | 按照项目实施的各县(市、区)具体补贴标准和要求进行核定和发放。 | 州(市)级 | 昭阳区:0870-3193698 鲁甸县:0870-8123411 巧家县:0870-7122721 盐津县:0870-6623535 大关县:0870-3184198 永善县:0870-4124332 绥江县:0870-7621360 镇雄县:0870-3133918 威信县:0870-3194160 水富市:0870-3180865 | 社会保障科 | http://www.zt.gov.cn/lanmu/xwzx/contents/15/229200.html |
| 72-2 | 昭通市特别扶助 | 特别扶助 | 州(市)级 | 社会保障科 | ||||||||
| 72-3 | 昭通市奖学金(独生子女及两女绝育家庭) | 教育奖学 | 州(市)级 | 社会保障科 | ||||||||
| 72-4 | 昭通市高中免费教育(独生子女、两女绝育家庭)补助 | 免费教育 | 州(市)级 | 社会保障科 | ||||||||
| 72-5 | 昭通市医保参保补助 | 医保补助 | 州(市)级 | 社会保障科 | ||||||||
| 72-6 | 昭通市独生子女困难家庭救助 | 困难救助 | 州(市)级 | 社会保障科 | ||||||||
| 玉溪市 | ||||||||||||
| 73 | 玉溪市市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 玉溪市市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 市级救助 | 玉溪市应急管理局 | 《应急管理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范〉的通知》(应急〔2023〕6号)、《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的通知》(云应急〔2022〕56号)、玉溪市应急管理局和玉溪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玉应急联发〔2022〕11号) | 受灾困难群众。 | 1.应急救助每人每天不低于30元,救助期10天。 2.过渡期生活救助视情况分为每人每天30元和1斤粮、每人每天20元两种,救助期90天。 3.旱灾救助人均90元。 4.遇难人员家属抚慰按每位因灾遇难人员20000元标准发放。 5.农村住房恢复重建:对高寒寒冷地区倒塌和严重损坏农房户按照户均28000元进行救助,一般损坏农房按照户均2800元进行救助;对一般受灾地区倒塌和严重损坏农房按照户均20000元进行救助,对一般损坏农房户按照户均2000元进行救助。 6.冬春临时生活救助视情况分为重点救助、部分救助、酌情救助。一是按照每人不低于500元的标准进行救助;根据实际困难发放救灾衣被;对因灾造成重大伤病人员,另按每人不低于300元标准进行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二是按照每人不低于300元的标准进行救助;视情况发放救灾衣被;对因灾造成较大伤病人员,另按每人不低于200元标准进行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三是按照每人不低于150元的标准进行救助;酌情发放救灾衣被。 | 州(市)级 | 0877-2028579 | 资源环境科 | http://www.yuxi.gov.cn/yxszfxxgk/yxsaqscjdgljbszn/20240315/1520969.html | |
| 74 | 玉溪市老年人高龄津贴 | 74-1 | 红塔区老年人长寿、保健补助 | 高龄津贴 | 玉溪市红塔区民政局 |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增发70-79周岁无退休金老年人保健补助费的通知》(玉红政办发〔2011〕55号)、《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百岁老人长寿补助金的通知》(玉红政办发〔2011〕95号) | 具有红塔区户籍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无退休金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20元;从2011年7月1日起提高100周岁以上老人的长寿补助金,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补助经费由红塔区财政承担。 | 70-79周岁每人每月2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 县级 | 0877-6130708 | 社会保障科 | http://www.hongta.gov.cn/htqzfxxgk/htqmzjzfwj/20240306/1518903.html |
| 74-2 | 新平县老年人保健补助 | 高龄津贴 | 玉溪市新平县民政局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增发城镇70-79周岁无退休金老年人保健补助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156号) | 2012年7月1日起,凡具有新平县城镇居民户口,年满7O-79周岁且无离退休金等养老金收入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给50元的保健补助。 | 70-79周岁每人每月50元。 | 县级 | 0877-7011159 | 社会保障科 | http://www.xinping.gov.cn/xpxzfxxgk/yljgjbxx/20240306/1518887.html | ||
| 75 | 玉溪市城镇居民未享受退休金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扶助金 | 玉溪市城镇居民未享受退休金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扶助金 | 城镇父母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城镇居民未享受退休金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扶助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办发〔2010〕96号) | 对我市范围内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未享受退休金的计划生育家庭。 | 独生子父母每人每年补助960元、独生女父母每人每年补助1080元。 | 州(市)级 | 0877-6135257 | 社会保障科 | http://www.yuxi.gov.cn/yxszfxxgk/tzgg1993/20240306/1519087.html | |
| 76 | 玉溪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玉溪市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 玉溪生态 |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 《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建立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办发〔2016〕54号)、《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林业局关于印发〈玉溪市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玉财农〔2018〕210号) | 补偿对象为市级公益林的所有者或者经营、使用者(集体和个人的市级公益林补偿资金)。 | 10元/亩。 | 州(市)级 | 0877-2052715 | 资源环境科 | ||
| 77 | 玉溪市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健费 | 玉溪市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健费 | 独子保健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玉溪市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管理办法》(玉财教〔2010〕53号) | 对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子女不满14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 | 夫妻双方每人每月补助5元。 | 州(市)级 | 0877-6135258 | 社会保障科 | ||
| 78 | 玉溪市城镇下岗、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 | 玉溪市城镇下岗、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 | 独子保健 |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 |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 | 城镇下岗、城镇无业居民。 | 10元/户·月、5元/户·月。 | 县级 | 0877-2295773 | 社会保障科 | ||
| 红河州 | ||||||||||||
| 79 | 红河州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 | 红河州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 | 独生保健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 |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1〕33号) | 年龄不满14周岁的农业人口及城镇无业居民、下岗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家庭独生子女。 | 每人每年发放120元。 | 州(市)级 | 0873-3732609 | 社会保障科 | https://www.hh.gov.cn/info/191641/801372.htm | |
| 80 | 开远市老年人高龄津贴 | 开远市老年人高龄津贴 | 高龄津贴 | 红河州开远市民政局 |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无固定收入的高龄老年人实施生活补助的决定》(开政发〔2007〕28号)、《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远市7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和保健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开政办发〔2007〕93号) | 具有开远市户籍年满70-79周岁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 | 每人每月10元。 | 县级 | 0873-7222683 | 社会保障科 | https://www.hhky.gov.cn/__local/C/4A/A8/D91DB8A58708848168EF7B96E83_C4C8721F_3C6542.pdf?e=.pdf | |
| 81 |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区稻作农业补贴 |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区稻作农业补贴 | 稻作农业 |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 |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红河哈尼梯田保护利用十条措施>的通知》(红政办发〔2023〕36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梯田元阳遗产区稻作农业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政办规〔2024〕2号) | 在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区范围内合法耕地上(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的水稻实际生产者〔包括承包农户和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股份)经济联合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企业等土地流入方〕。 | 200元/年·亩。 | 州(市)级 | 0873-3739608 | 科教文化科 | https://www.yn.gov.cn/ztgg/lqhm/hmzc/shbz/202409/t20240927_304447.html | |
| 82 | 蒙自市庄寨水库、长桥海水库库区土地淹没补偿 | 蒙自市庄寨水库、长桥海水库库区土地淹没补偿 | 土地淹没 | 红河州蒙自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 《蒙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庄寨水库长桥海水库库区土地淹没补偿方案的通知》(蒙政发〔2007〕10号) | 庄寨水库库区800万立方米至1440万立方米库容淹没土地权益人、长桥海水库库区2400万立方米至4500万立方米库容淹没土地权益人。 | 庄寨水库库区淹没土地每亩每年补偿标准为405元;长桥海水库库区淹没土地每亩每年补偿标准为501元。 | 县级 | 0873-3736425 | 经济建设科 | https://www.hhmz.gov.cn/info/5111/420181.htm | |
| 83 | 蒙自市大屯海水库(蒙自辖区)土地淹没补偿 | 蒙自市大屯海水库(蒙自辖区)土地淹没补偿 | 土地淹没 | 红河州蒙自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 《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屯海水库(蒙自辖区)土地淹没补偿方案的通知》(蒙政发〔2019〕107号) | 文澜街道马房村委会、雨过铺街道大台子村委会涉及大屯海水库(蒙自辖区)淹没土地权益人。 | 每亩每年补偿标准为501元。 | 县级 | 0873-3736425 | 经济建设科 | https://www.hhmz.gov.cn/info/5141/258791.htm | |
| 84 | 蒙自市五里冲水库移民避险解困项目生活补助 | 蒙自市五里冲水库移民避险解困项目生活补助 | 生活补助 | 红河州蒙自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 《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里冲水库移民避险解困项目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蒙政发〔2017〕142号) | 五里冲水库移民避险解困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和政策性农转城居民。 | 600元/年·人。 | 县级 | 0873-3736425 | 经济建设科 | https://www.hhmz.gov.cn/info/5351/419521.htm | |
| 普洱市 | ||||||||||||
| 85 | 普洱市老年人补贴 | 85-1 | 西盟县老年人补贴 | 西盟老年 | 普洱市西盟县民政局 |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盟佤族自治县7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西政发〔2023〕50号 ) | 西盟县70周岁(含)-79周岁老年人。 | 每人每月10元。 | 县级 | 0879-8342075 | 社会保障股 | https://www.ximeng.gov.cn/info/1624/31891.htm |
| 85-2 | 景东县老年人补贴 | 景东老年 | 普洱市景东县民政局 | 《景东县7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使用管理办法》 | 70-79周岁的老年人。 | 每人每月10元。 | 县级 | 0879-6221940 | 社会保障股 | https://www.jingdong.gov.cn/info/34354/2273462.htm | ||
| 85-3 | 镇沅县老年人补贴 | 镇沅老年 | 普洱市镇沅县民政局 | 《云南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 | 70周岁至79周岁镇沅县户籍老人。 | 每人每月10元。 | 县级 | 0879-5812716 | 社会保障股 | http://www.pezhenyuan.gov.cn/info/16004/55411.htm | ||
| 86 | 普洱市失独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补贴 | 普洱市失独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补贴 | 失独失能 |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中共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洱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发〔2023〕6号)、《关于印发<普洱市失独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补贴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卫〔2024〕33号) | 年满50周岁以上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且依法鉴定伤病残达三级以上的失独父母。 | 每人每月发放300元,以年为单位计发,补助对象在当年未领取当年补贴资金之前死亡的,仍可发放该年度的补贴资金。 | 州(市)级 | 0879—2161133 | 社会保障科 | https://www.puershi.gov.cn/info/103721/862052.htm | |
| 西双版纳州 | ||||||||||||
| 87 | 西双版纳州60岁以上完全失地农民生活补助 | 西双版纳州60岁以上完全失地农民生活补助 | 失地补助 |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60岁以上完全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西民政发〔2010〕16号)、《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60岁以上完全失地农民生活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西民政函〔2022〕36号) | 因推进城镇化建设、经济发展需要等原因造成土地完全失去的农村户籍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 | 每人每月100元。 | 州(市)级 | 0691-2120676 | 社会保障科 | https://www.xsbn.gov.cn/mzj/325321.news.detail.dhtml?news_id=2928431 | |
| 楚雄州 | ||||||||||||
| 88 | 楚雄州残疾人“两项补贴” | 楚雄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楚雄残补 | 楚雄州民政局 |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6〕21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的补充通知》(楚政通〔2019〕27号) | 具有楚雄州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三、四级精神残疾人。 | 2016年起,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三、四级精神残疾人的护理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40元发放。 | 州(市)级 | 0878-6016816 | 社会保障科 | https://mzj.cxz.gov.cn/zfxxgk/fdzdgknr/bmwj.htm | |
| 德宏州 | ||||||||||||
| 89 | 德宏州大中专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助学补助 | 德宏州残联扶残助学补助 | 扶残助学 | 德宏州残疾人联合会 | 《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德发〔2010〕38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德政发〔2016〕152号) | 1.拥有德宏州户籍,持有残联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通过当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或高等院校单招录取的专科及以上层次、高等院校录取的3+2大专班(3年高中阶段教育+2年大专教育)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学生)。 3.结余资金用于补助部分经济困难的当年考取高中阶段(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普通高中)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学生)。 | 补助标准:大专3000元/人,本科4000元/人,研究生4000元/人。州残联和申请人户籍所在县市残联各承担50%的补助。州残联补助为:专科1500元/人,本科2000元/人,研究生2000元/人。高中阶段补助,采取单方补助,即州残联和县市残联一方补助、另一方不再补助,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 扶残助学补助资金采用录取当年一次性补助。 | 州(市)级 | 0692-2104810 | 社会保障科 | https://www.dh.gov.cn/czj/Web/index.aspx | |
| 90 | 德宏州乡村振兴 残疾人居家创业扶持补助 | 德宏州残疾人就近就地创业扶持补助 | 居家创业 | 德宏州残疾人联合会 |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发〔2022〕16号) | 1.拥有德宏州户籍,持有残联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有较强的创业意识,具备创业基本条件(如有就近就地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服务业等的基础条件),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或共同生活的残疾人家庭成员。 3.已发展一项或多项产业,上年度收入或当年投入生产资金不低于补助标准(按当地水平评估),自愿提出年度帮扶申请,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 4.补助资金重点倾斜低收入残疾人家庭。 | 德宏州残疾人居家创业项目补助标准为5000元/户。 | 州(市)级 | 0692-2104810 | 社会保障科 | ||
| 91 | 德宏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护理补贴 | 德宏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护理补贴 | 护理补贴 | 德宏州卫生健康委 | 《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发〔2022〕38号)、《德宏州卫生健康委 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印发〈德宏州优化生育政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卫发〔2023〕22号) | 被依法鉴定为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的失独父母,符合条件的一方或双方纳入补贴范围。 | 每人每月发放300元护理补贴。被依法鉴定为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且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或特困人员护理补贴的失独父母,不得重复领取补贴,只能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申请最高补贴。 | 州(市)级 | 州卫生健康委:0692-2105652 芒市卫生健康局:0692-2120529 梁河县卫生健康局:0692-6161265 盈江县卫生健康局:0692-8113532 陇川县卫生健康局:0692-7172998 瑞丽市卫生健康局:0692-4141625 | 社会保障科 | https://www.dh.gov.cn/wjw/Web/_F0_0_58FZLCMDF805C4CA79EA448789.htm | |
| 怒江州 | ||||||||||||
| 92 | 怒江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生活补助 | 92-1 | 怒江州独生子女死亡一次性抚慰金 | 一次性抚慰 | 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怒江州推行〈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实施办法》(2006年3月州政府1号公告) | 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并与乡(镇)政府签订了终生生育一个孩子合同的、户籍在怒江州的农业人口夫妻,因独生子女死亡的农业人口夫妻。 | 一次性发放每户3000元。 | 州(市)级 | 州卫生健康委:0886-3629930 泸水市卫健局:0886-8889951 福贡县卫健局:0886-3411417 贡山县卫健局:0886-3511790 兰坪县卫健局:0886-3212470 | 社会保障科 | https://www.nujiang.gov.cn/xxgk/356072064/info/2024-256977.html https://www.ynls.gov.cn/xxgk/MB0T54494/info/2024-240025.html https://web.nujiang.cn/gov/xxgk/index?catid=2485 https://www.gongshan.gov.cn/xxgk/MB1070991/info/2025-259871.html https://www.lanping.gov.cn/xxgk/015280623/info/2025-264131.html |
| 92-2 | 怒江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养老生活补助) | 养老生活 | 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怒江州推行〈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实施办法》(2006年3月州政府1号公告) | 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并与乡(镇)政府签订了终生生育一个孩子合同的、户籍在怒江州的农业人口夫妻,年满55-59周岁之间即可享受养老生活补助。待年满60周岁转入国家奖扶系统或亡故。 | 独子户每人每年960元; 独女户每人每年1080元; 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每人每年1200元。 | 州(市)级 | 社会保障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