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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环境保护的工作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拟定本辖区内地方环境保护规章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核;组织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计划和规划;参与编制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国土规划和区域开发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
2.统一监督管理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弃物、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工作,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实施监督;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协调解决全县行政区域的环境问题;调查处理全县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纠纷;负责全县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工作。
3.统一监督管理全县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自然保护区的发展规划;制定全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和制度;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和重要生态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负责全县重点区域、流域和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编制县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和全县排污费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贯彻执行国家以及我省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制姚安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姚安县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公布重点乡镇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6.制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审批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指导乡(镇)的环境综合整治;负责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乡镇企业的污染防治工作;参与全县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监督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
7.负责环境统计、信息工作;贯彻执行云南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8.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对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宣传法规股、污染防治股、自然生态股。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不单独核算、未独立编制决算),分别是:
1.姚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2个所属事业单位不单独核算、未独立编制决算。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7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以来,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24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地表水5个国省控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为8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蜻蛉河王家桥省控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文龙河龙打坝州控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达到州级考核要求;石者河培龙村州控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未达到州级考核要求;六个乡镇级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洋派水库、下口坝水库水质均符合农业灌溉用水要求。全县无污染地块,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和重点企业周边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土壤生态环境风险整体处于低水平。无突发环境事件,无重大辐射事故,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为100%,县城建成区内垃圾容器化有效覆盖达100%,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垃圾处理率100%。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状况达标率都为100%,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结果为一般,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结果为一般。全县9个乡镇有8个成功创建省级生态乡镇并命名;全县40个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被命名为“第九批州级生态村”,9个乡镇77个行政村全部命名为州级生态村;已获命名绿色学校33所(省级5所,州级28所);省级绿色社区2个,州级绿色社区3个。编制完成《姚安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已通过评审。
(一)聚焦协同推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蓝天保卫战持续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年度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现场检查13次,下发工作督察通报3期,下发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通知书2份。碧水保卫战方面坚持以水生态环境改善为核心,共开展地表水水质监测24次,下发监测通报36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1次,下发监测通报1期;开展重点排污单位证后监管检查20家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份;开展8条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共59个,全县677个自然村中,已完成收集治理362个自然村,正在收集治理107个自然村,全县自然村治理率69.42 %。净土保卫战切实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全县101家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企业2023年共产生危险废物141.58104吨,自行利用量0吨,委托利用处置量141.47954吨。年内无新增污染地块、无黑臭水体。
(二)聚焦矛盾化解,扎实推进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1.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举报件2件,2件均已办结并通过州级验收。反馈涉及姚安县整改的问题共10个,已完成整改8个,剩余2个问题整改均达到序时进度。
2.2023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姚安县20个问题,自查完成整改15个,5个问题达到序时进度;交办的4件举报件及3个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并完成县级验收。
3.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2024年中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县举报件6件,6件举报件都已经办结。反馈报告暂未印发整改方案。
(三)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年,协助州局受理办结辖区内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个,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7个、正在办理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13个;出具建设项目环保预审意见40余份,选址意见32份。二是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2024年,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延续4个,注销排污许可证1个,对27个企业排污许可证进行质量核查和证后监管现场核查。组织和参与开展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集中宣传8次,共发放环保宣传资料5000余份,姚安县政府网站发布信息46篇,“楚雄环境”微信公众号采用信息12篇。
(四)聚焦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024年,累计开展现场执法检查企业80家次,在云南省移动执法系统上传执法现场笔录80条,下达整改通知1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起,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份,其中,不予处罚1起、下达处罚决定书2起,年度处罚金额4.2万元。接到各级各类群众信访件28件,回退7件,受理19件,办结17件。
(五)聚焦补齐短板,努力推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加大项目资金申报争取力度,总投资14223.3万元的《姚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正在提级论证当中,总投资3109.77万元的《姚安县乡镇级水源地保护工程》已进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储备库,等待下达资金;总投资3049.69万元的《姚安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已录入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库,等待省级审查。
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总投资4058.99万元的《金沙江二级支流蜻蛉河(姚安段)水环境治理及缓冲带建设工程》项目整体工程计划2025年2月底完工,目前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359万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2975890.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25890.87元,占总收入的95.7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4.2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397410.61元,增长132.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347410.61元,增长144.6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50000.00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金沙江二级支流蜻蛉河(姚安段)水环境治理及缓冲带建设工程项目拨款7500000.00元,县财政拨入农村生活污水整县推进项目前期费较上年增加5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2920309.59元。其中:基本支出4825214.87元,占总支出的37.35%;项目支出8095094.72元,占总支出的62.6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499935.20元,增长138.3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3725.39元,下降2.89%;项目支出增加7643660.59元,增长1693.2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支付金沙江二级支流蜻蛉河(姚安段)水环境治理及缓冲带建设工程款,项目拨款较上年增加75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25214.8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62072.17元,占基本支出的90.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3142.70元,占基本支出的9.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95094.7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金沙江二级支流蜻蛉河(姚安段)水环境治理及缓冲带建设工程项目经费7500000.00元,主要用于金沙江二级支流蜻蛉河(姚安段)水环境治理及缓冲带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款拨付。
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专项经费100676.00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工作经费。
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水源地保护工作经费494418.72元,主要用于生态环保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25890.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7%。与上年相比增加7309872.13元,增长142.88%,完成年初预算的41.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5153.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完成年初预算的96.77%。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纳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小于年初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8820.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完成年初预算的94.3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卫生健康(类)支出小于年初预算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257406.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60%,完成年初预算的38.86%。主要用于单位基本运行支出、环境监测监察支出、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污染减排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项目调整,本年未下达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45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完成年初预算的89.7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住房保障(类)支出小于年初预算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000.00元,决算为38714.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50.66元,增长11.0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999.6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4.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决算为1371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5.43%,完成年初预算的85.7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34元,下降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51.00元,增长39.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71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851.00元,增长39.0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714.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50.66元,增长11.0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999.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决算为137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相关费用,故公务接待费支出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34元,下降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851.00元,增长39.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71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851.00元,增长39.0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生态环保专项业务需要,接待次数较上年增加,接待费用较上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生态环保专项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20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生态环保专项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3142.70元,比上年减少27562.61元,下降5.6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资产总额3461080.19元,其中,流动资产255316.89元,固定资产2797677.3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08086.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8270.9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6035.7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2025年9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1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