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2025年08月01日星期五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 > 正文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5/9/26 08:55:23

监督索引号53232500533301000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姚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姚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姚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规划和组织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负责全县城乡建设管理职责。负责城镇建设管理,管理城镇燃气热力、市政设施、绿化亮化、市容市貌工作。负责全县城乡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职责。负责城镇供水、节约用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职责。负责全县商品住宅公共部位维修资金的收缴、监督使用工作;负责全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负责县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和专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推广使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核;参与震灾经济损失评估;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的相关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属于行政机关,设有行政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2024年因机构改革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有所变动。

单位内设4个机构: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抗震设防股)、城乡建设管理股、 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股(住房保障股)。

机构设置所属8个事业单位: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姚安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姚安县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姚安县环境卫生服务站、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姚安县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县级部门的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我们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局的大力指导下,明确工作思路,抓实关键举措,全年住建各项工作呈现新气象,取得新成效。

1.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建领航。姚安县住建系统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年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5次、意识形态工作5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7次,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年内发布纪律作风通报4期,切实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2.稳市场、强基础,行业发展总体平稳。一是促两业发展平稳有序。1-10月,完成房地产项目投资193000000.00元,累计完成销售面积为9.44万平方米,房地产劳动工资同比增长2.60%,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780000000.00元,同比增长10.00%;二是筑牢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防线。年内检查在建项目19个,排查危大工程3个,并成功创建1个省级标化工地;排查自建房80453栋,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60栋,已全部整改销号,非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房屋401栋,已整改销号194栋,其余已实现有效管控;开展燃气安全检查10次,入户安检269户,发现安全隐患28起,并全部整改消除;完成对城市建设工程和排水设施的全面排查,编制全县住建系统地震应急预案,有效提升城市防灾减灾能力。

3.补短板、强弱项,人居环境提档升级。一是持续加快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实施县城排水防涝、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二期)项目,完成河道清淤2.5万立方米,河道提升改造8.5km,雨污管网改造24.1km,积水点治理42个;二是高质量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完成新栋川小学东侧281.74米市政道路建设,新建姚安一中至长寿村道路路灯79套,完成蜻蛉湖公园停车场建设,新增停车泊位48个;三是历史文化保护有效传承。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姚安段)项目已于6月竣工验收,光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建设项目计划年底全面完工。

4.抓重点、强整治,城市管理有力有效。一是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有序推进。2024年,共清理整治违规停放机动车800余辆,整治占道经营400余起,开展执法指挥调度工作2次,受理群众投诉189件,发放宣传材料8万余张,社会治理效能稳步提升;二是城乡违法建筑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共排查违法建筑面积58308.26平方米,已全部完成处置销号;三是城市环境治理取得新成效。配备乡镇垃圾压缩车5辆、分类亭40个、各类垃圾箱1065个,以及分类设施100套,乡镇集镇垃圾环卫设施覆盖率达100.00%,农村垃圾环卫设施覆盖率达100.00%,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4.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00%。

5.保民生、解民忧,民生福祉持续改善。一是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年内组织公租房分配2次,新分配公租房住户206户,清理不符合条件住户18户。做好新建保障房120套交付使用工作;二是改善小区功能品质。完成2023年剩余7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新开工建设2024年1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荷城华府、弘达阳光城2个小区评为省级绿美社区;三是更好地实现“住有宜居”。完成了启明街、启明路、北正小区周边的雨污水、供水、弱电管网埋设工作,青石板路面铺设工作;完成了杨家巷片区雨污水、供水、路面改造工作;完成十字街片区街道青石板路面铺设工作,正在实施房屋外立面除险改造工作,目前完成改造105户,朱家村片区,上、下西路片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正在进行,通过项目实施,改善和提升了棚户区的基础设施,项目区受益农户数1896户,住房保障从“有房住”向“住好房”逐步转变。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88251515.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151719.27元,占总收入的99.9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9796.49元,占总收入的0.0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215438.11元,下降7.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315234.60元,下降7.98%;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增加99796.49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比较争取的县城棚改及周边基础设施项目专债资金、老旧小区项目上级专项资金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红十字会转入博爱荷城.绿美家乡网络筹款绿化项目资金,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88659315.76元。其中:基本支出10119899.75元,占总支出的5.36%;项目支出178539416.01元,占总支出的94.6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8569062.94元,下降20.4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89938.34元,下降12.08%;项目支出减少47179124.60元,下降20.90%;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024年50名协管队员未从基本支出中列支,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二是较上年争取的县城棚改及周边基础设施项目专债资金、老旧小区项目上级专项资金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19899.7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29070.60元,占基本支出的94.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0829.15元,占基本支出的5.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8539416.0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760000.00元。

姚安县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贷款利息本金及利息支出24603365.08元,主要用于姚安县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贷款利息本金及利息支出;

姚安县污水处理费、中水回用电费、第一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前期经费、污水处理费等项目支出6560000.00元,主要用于一污、二污污水处理费、中水回用项目电费、第一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前期经费等项目支出;

县城零星道路、公园、城市景观、建设工程消防建设等专项经费项目支出4065347.68元,主要用于完成县环城南路西段沥青砼路面铺设硬化、振兴馆旁口袋公园及周边市政道路、城市景观用地租金(2023年至2028年)、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项目等支出;

姚安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经费及环卫作业车辆购置资金项目支出5607310.87元,主要用于安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经费及环卫作业车辆购置支出;

招商引资、城管工作、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城市建设房屋征收等项目工作经费项目支出357203.37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城管工作、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城市建设房屋征收等工作支出;

姚安县保障房小区建设土地出让金项目支出3546463.00元,主要用于缴纳姚安县保障房小区建设土地出让金支出;

智慧城市、城市道路建设、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支出815700.00元,主要用于智慧城市、城市道路建设、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支出;

保障房维护专项经费项目支出58428.38元,主要用于保障房维护管理支出;

县城排水防涝建设及城市防洪相关专项资金项目支出25032470.00元,主要用于县城排水防涝建设及城市防洪项目支出;

姚安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支出90026000.00元,主要用于姚安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支出;

城市道路建设房屋、西正街邮政大楼征收工作经费及县城创卫补短板市政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支出8805519.84元,主要用于县城城市道路建设房屋、西正街邮政大楼征收工作经费及县城创卫补短板市政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支出;

城市路灯维护费、电费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994755.40元,主要用于姚安县城市路灯维护费、电费支出;

姚安县城洗手设施、绿化、市政设施管护专项经费支出349091.86元,主要用于姚安县城洗手设施、广场道路绿化、市政设施管护支出;

城市公厕、垃圾场、垃圾场渗沥液处理站运维经费支出1173940.54元,主要用于姚安县城市公厕、垃圾场、垃圾场渗沥液处理运转管理管护支出;

博爱荷城·绿美家乡网络筹款项目支出99796.49元,主要用于城市道路绿化管护维护项目支出;

城乡绿化美化、县城创建、农业户口人员购买商品住房补助资金支出493023.50元,主要用于城乡绿化美化、县城创建、农业户口人员购买商品住房补助支出;

姚安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支出11467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支出;

老旧小区改造及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出3804300.00元,主要用于姚安县城内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291719.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68%。与上年相比减少20182746.63元,下降19.32%,完成年初预算的215.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事项的各类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预算人员经费、运行经费和部分项目经费,不能确定项目资金,所以预决算存在差异;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5178363.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教育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预算人员经费、运行经费和部分项目经费,不能确定中央和省州下达的项目资金,所以预决算存在差异。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4304.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完成年初预算的86.5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退休人员、抚恤金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2月份有3人退休,导致职业年金缴费未实际形成支出,所以预决算存在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16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因机构改革,全年总体人员增加6人,随之相应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增加,所以预决算存在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57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4%。主要用于一污、二污的污水处理费用、污水管网巡查人员费、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电经费等项目及其他项目专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预算部分项目经费,不能确定中央和省州下达的项目资金,所以预决算存在差异。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5566255.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8%,完成年初预算的217.32%。主要用于姚安县城公厕、绿化、垃圾场等管理、路灯管护项目、农危改、棚户区改造等专项支出。主要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部分项目经费,不能确定中央和省州下达的项目资金,所以预决算存在差异。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81209.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9%,完成年初预算的433.9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保障性安居工程县城棚改老旧小区、保障房等专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部分项目经费,不能确定中央和省州下达的项目资金,所以决算数比预算数大;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82106.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6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192.49元,下降12.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70810.8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24%,完成年初预算的78.6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129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76%,完成年初预算的56.4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918.49元,下降10.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74.00元,下降22.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2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274.00元,下降22.4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2106.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6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192.49元,下降12.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70810.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6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12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和公务接待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918.49元,下降10.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74.00元,下降22.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2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274.00元,下降22.4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和公务接待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住建领域的项目争取、在建工地安全检查、消防验收、污水管网巡察、防洪巡察、市政设施巡察、农危改验收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承建项目前期开展的调研、安全生产、住建领域工作检查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0829.15元,比上年增加90216.17元,增长18.0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机构改革,内设机构增加人员增加,所以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即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2826021156.60元,其中,流动资产477327335.05元,固定资产2173800.7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86747022.43元,无形资产4759.92元(净值),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资产)1659768238.5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4007769.9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8274.7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60944.4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580.8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6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900.8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533301111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6日

附件:2024年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