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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5/9/28 08: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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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姚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实施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接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相关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牵头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协调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和县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中共姚安县委、姚安县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丧葬费抚恤金审批工作。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执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要求,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社会保险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信息档案管理中心、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评比达标表彰办公室)、社会保险股(养老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姚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职业能力建设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主管部门的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1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惠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突出稳岗就业,夯实保障基础,创新人事人才管理,强化风险防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工作稳步提升。

1.坚持就业优先,千方百计稳就业促增收。着力在发展促进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培训提升就业、服务方便就业、政策稳定就业上下功夫,扎实推动创业扩大就业,确保了全县就业局势长期稳定。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6000人,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3040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072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1500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48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703人,开发乡村公岗939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323万元,带动就业41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89%。

2.强基础补短板,社会保障工作稳中提质增效。坚持“强基础、补短板、广覆盖、调结构”并重的工作思路,持续健全完善社保服务体系,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实现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5.04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8万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1.7259万人,企业职工参保人数1.275人,全年新增763人),工伤保险参保1.573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0.633万人;

3.坚持人才至上,不断强化人事人才管理质效。围绕招来才、引进才、用好才、管好才、留住才的人才发展思路,实施人才工作14条措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5名;引进紧缺人才引进31人;发动技能人才强化自我升造,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6个班2206人,申报“兴楚名匠”5名;

4.坚持标本兼治,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化法治教育、规范合法用工指引,加大劳动监察日常督促力度,用好劳动仲裁司法工具,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质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4轮次,共巡查检查132场(次、点),受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劳动关系信访件179件次,帮助协调解决各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28件(次)、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3127万元;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16件。姚安县现代花卉产业创业孵化园成功通过省级复评;光禄农文旅创业小镇等7个特色创业平台纳入州一级的“特色创业平台”;“姚安县花拍中心”项目部成功申报为省级无欠薪项目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0,758,096.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758,096.6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64,286.41元,下降5.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54,286.41元,下降5.4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0,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财政拨付2022年、2023年共计两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欠缴整改补助资金,本年度财政拨付2024年一年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欠缴整改补助资金,导致本年度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0,758,096.66元。其中:基本支出9,611,730.62元,占总支出的23.58%;项目支出31,146,366.04元,占总支出的76.4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567,636.96元,下降5.9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14,637.93元,下降3.17%;项目支出减少2,252,999.03元,下降6.7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退休两人,调离一人,工资及配套保险支出减少;二是上年度拨付2022年、2023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本年度拨付2024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导致本年度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11,730.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98,791.19元,占基本支出的92.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12,939.43元,占基本支出的7.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146,366.0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624.00元,主要用于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243,278.76元,主要用于购置公车,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供地补偿历史欠款经费692,682.00元,主要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征地欠款,保障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的长期发展。

信创工作专项经费83,5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国产电脑,保障信息系统正常运转,促进业务管理效能及对外服务水平提升。

“三支一扶”人员补助经费654,430.00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工资及社保费支出。

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经费946,000.00元,主要用于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从业人员补贴支出。

中央第一批就业专项补助经费9,998,360.00元,主要用于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

中央就业补助经费5,268.74元,主要用于学员培训期间生活、交通补贴经费支出。

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第二批经费5,143,840.00元,主要用于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

国有改制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国有及供销社企业改制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支出。

省级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和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待遇补助经费342,500.00元,主要用于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及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工资支出。

就业见习生活补助经费630,000.00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资补助支出。

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奖励和管理省级补助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资助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确保足额拨付2024年度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经费。

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经费58,874.03元,主要用于我县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对登记失业人员开展实名信息调查,实现动态更新管理,做好就业帮扶工作。

2023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结余结转经费73,004.30元,主要用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费支出,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创业孵化基地及“彩云雁归”劳动者返乡创业园培育打造项目补助经费1,400,000.00元,主要用于扶持省级创业园区经费补助支出,鼓励创业园区吸纳带动就业人数。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欠缴整改补助经费5,800,000.00元,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经费2,462,252.00元,主要用于脱贫人口跨省务工及省内跨州市务工一次性交通费补助支出。

上海市对口帮扶楚雄州项目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劳动力培训、职业培训补贴、劳务输出招聘会、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求职创业补贴、省内及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支出。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专项经费509,752.21元,主要用于有创业融资需求的企业和个人补助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758,096.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354,286.41元,下降5.46%,完成年初预算的128.7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退休两人,调离一人,工资及配套保险支出减少;二是上年度拨付2022年、2023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本年度拨付2024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导致本年度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目资金上年结转资金,年初无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783,690.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07%,完成年初预算的121.08%。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8,612,881.60元,具体是用于行政运行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408,041.66元,具体是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就业补助支出18,751,847.07元,具体是用于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就业见习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支出、促进创业补贴、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抚恤支出10,920.00元,具体是用于遗嘱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年初预算10,000,000.00元,2024年7月16日中央下达第二批就业补助资金5,800,000.00元,此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故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7,296.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完成年初预算的94.1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57,296.12元,具体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离两名行政人员,提前退休一名行政人员,导致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比年初预算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8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5,800,000.00元,具体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欠缴整改补助资金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12.农林水(类)支出3,972,004.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462,252.00元,具体是用于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509,752.21元,具体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为省级补助资金,省级下达资金文件后才纳入全年预算,年初未做预算;二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为上年度结转资金,年初无需做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42,4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完成年初预算的95.55%。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642,482.00元,具体是缴纳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离两名行政人员,提前退休一名行政人员,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比年初预算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000.00元,决算为288,197.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0.1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4,281.29元,增长350.9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43,278.7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4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9,999.8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41%,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000.00元,决算为14,91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18%,完成年初预算的40.3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43,278.76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67.53元,增长1.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365.00元,下降56.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91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9,365.00元,下降56.4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8,197.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0.1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4,281.29元,增长350.9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43,278.7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9,999.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000.00元,决算为14,91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3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公务用车耗损严重,达到报废年限,报废公务用车一辆,因工作需要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车船税共计243,278.76元,此项经费为后期追加预算项目,故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43,278.76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67.53元,增长1.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365.00元,下降56.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91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9,365.00元,下降56.4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公务用车耗损严重,达到报废年限,报废公务用车一辆,因工作需要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故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公务用车耗损严重,达到报废年限,报废公务用车一辆,因工作需要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工作人员日常下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乡镇人员到我局对接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2,939.43元,比上年减少3,901.21元,下降0.5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我单位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减少;二是本年度退休2名行政人员,办公经费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0,000.00元,电费18,000.00元,差旅费47,943.00元,会议费4,899.00元,公务接待费14,919.00元,工会经费82,639.33元,福利费52,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99.80元,其他交通费用355,939.3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7,853,883.98元,其中,流动资产615,820.14元,固定资产7,238,063.8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7,349.2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11,457.94元,无形资产减少382,618.52元,固定资产增加196,727.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11,667.00元;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70,77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97,999.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29,999.8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附件: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20250926033856335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8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3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