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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制度。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协调综合运输计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二)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三)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的运营和汽车租赁工作。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
(四)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运输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安保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县内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省级、州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拟订交通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通行费监督管理,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收费标准。
(六)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和制度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省、州、县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参与国防交通保障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八)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节能减排工作。
(九)协调中央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委托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一)负责全县邮政行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邮政业大数据中心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承担全县邮政行业安全和应急管理相关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全县邮政行业消费申诉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建设股、公路管理股、综合运输股(加挂安全法规股牌子)。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攻坚克难促投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增速。一是拓宽渠道项目争取有力。年内累计向上向外争取并由县交通运输局实施的项目资金达131750000.00元(包含向姚南、楚大高速施工方索回的太弥线修复还建资金4840000.00元、姚安县城至大河口云里厂修复还建资金6076338.00元),完成县下达任务数62000000.00元的212.5%,争取项目资金创近年新高。二是高速公路进展顺利。继楚姚、楚大高速公路通车后,姚安至南华高速公路姚安段于2024年12月27日全面通车并网运营,使姚安县成为了“一横两纵”高速公路重要节点。三是农村公路建设稳步推进。积极推进干线公路提档升级,不断完善干线路网主骨架。年内实施姚安县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3项45.177公里(大河口线完成沥青路面铺筑12公里,姚苴线一期县城至官屯镇完工通车,姚苴线二期完成级配碎石铺筑)。持续延伸农村路网,畅通农村地区交通末端微循环,以旅游路、产业路、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等为重点,年内投资40620000.00元实施30户以上自然村硬化路建设项目32项67.08公里、投资1650000.00元实施危桥改造工程2座、投资5960000.00元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11项47.48公里,全部项目均在年内完工投入使用,项目实施进度均排在全州十县市第一位。
(二)守正创新强管养,交通出行环境品质提档升级。一是抓实日常管养。2024年,共修复沥青路面及灌缝180公里;清理路肩450公里,整修边坡180公里,完成清理排水边沟860公里;培补缺损路肩750公里、清理路肩杂草800公里;及时清理道路塌方及堆积物9450立方米,清运垃圾处理400余吨,路容路貌得到了较大改善。二是积极探索管养新模式,针对农村公路点多线长、管护资金少的问题,经充分调研,探索以“果”促“管”新路径,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管理,以大龙口线、姚苴线、大河口线为试点,在公路两侧种植符合姚安气候的突尼斯软籽石榴,激发群众参与绿美乡村建设的内生动力,以小成本实现绿美公路有人建、有人管、有人受益的共赢局面。三是加强对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督查指导。2024年对全县各乡镇农村公路养护进行两次督查考核,通过督查发现问题,给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兑付养护资金2570000.00元。
(三)蓄势赋能优服务,交通运输行业企业稳步发展。一是加强运输公共基本服务保障。年内补贴460000.00元鼓励客运企业城乡公交线路一体化发展,新投入4辆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开通大河口乡、适中乡、弥兴镇3条城乡公交线路,发展“姚安—昆明”、“姚安—元谋”定制客运2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寻求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促进农村客运向人口集中的自然村延伸。二是致力打造“农村客运+客货邮”服务品牌。以“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的思路,创建“农村客运+客货邮”服务品牌,打通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实现城乡各类物资的有序集散和高效配送,年内补贴姚安县朝阳农村客运有限公司270000.00元,新建建制村农村物流服务网点27个,实现全县77个建制村物流服务网点全覆盖。三是强化物流体系建设,促进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年内投资14000000.00元新建自动化分拣客货邮物流集散中心1个,新建县级农资配送中心2个、日用工业品配送中心3个,极大提高交通物流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四)联勤联动聚合力,行业治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加大治超工作力度。2024年开展部门联合治超18次,出动执法人员237人次,立案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案件3件,移交案件7件,吊销证照2本。二是纵深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2024年开展公路路政巡查105余次,现场制止和纠正公路占道经营、打场晒粮及占道施工等违法行为42起,办理侵占公路路产路权事项18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18份,立案查处公路路政行政处罚案件6件,处以罚款5300.00元。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查处道路运输违法违规案件47件,处以罚款100800.00元。三是常态开展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以加快推进公路建设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扎实开展“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强化施工过程质量监管,全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检测合格率为100%。四是强化邮政业安全发展监管。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4批65人次,开展安全监督检查15次,查出问题隐患8条,提出意见建议10条。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县林草局、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检查6次。查办农村快递二次收费案件3起,不符合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案件1起,处罚金额共计16000.00元,不断规范快递市场经营秩序。
(五)驰而不息筑防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成效显著。一是强化责任落实。2024年召开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次,党组会研究4次,研判分析和安排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方案、签订《姚安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二是抓实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投资3000000.00元建设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6项42.84公里,对农村公路临水临边临崖路段进行处置,提高农村公路通行安全系数。三是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年内累计开展运输企业、施工企业、邮政寄递安全生产大检查101户次,发现安全隐患问题99条并完成整改,提出意见建议198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9069700.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069700.90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14355.49元,增长3.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14355.49元,增长3.4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在职人员晋升级别职级,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收入增加;二是上年度实施的姚安县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30户以上)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姚安县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清算资金在本年度下达,故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9069700.90元。其中:基本支出4160659.32元,占总支出的5.26%;项目支出74909041.58元,占总支出的94.7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16225.70元,增长2.7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635.15元,增长0.16%;项目支出增加2109590.55元,增长2.9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在职人员晋升级别职级,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收入增加,随之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支出增加;二是上年度实施的姚安县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30户以上)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姚安县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清算资金在本年度下达,故项目收入增加,随之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交通运输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60659.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46649.81元,占基本支出的92.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4009.51元,占基本支出的7.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交通运输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909041.5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招商引资项目支出3165.00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支出。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4290000.00元,主要用于适中三木培龙村道路建设支出1500000.00元、蜻蛉社区至苏家湾道路建设支出2790000.00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748435.88元,主要用于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100000.00元、购置公务用车支出235006.19元、附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划拨用地支出178396.00元、项目工作经费支出235033.69元。
公路建设项目支出47064955.82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支出1044400.00元、楚姚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项目支出10000000.00元、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支出22089998.45元、姚安县光禄古镇旅游景区连接线建设项目支出1730000.00元、姚安县贫困行政村村组公路(通自然村公路)建设项目支出5000000.00元、30户以上自然村路面硬化建设项目支出1830070.00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支出5370487.37元。
公路养护项目支出18083084.88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路面养护工程建设项目支出12141225.77元、村道安防工程建设项目支出2130031.57元、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支出1180269.54元、危桥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支出2631558.00元。
公共交通运营补助项目经费19394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客运补贴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支出1939400.00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经费2780000.00元,主要用于姚安县光禄古镇旅游景区连接线建设项目支出780000.00元、姚安县贫困行政村村组公路(通自然村公路)建设项目支出20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289700.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8%。与上年相比减少165644.51元,下降0.22%,完成年初预算的1307.1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177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完成年初预算的98.8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40641.4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6698.2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1176.52元;死亡抚恤支出3260.4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是按2023年10月在职人员预算,由于2024年人员调动,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故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763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完成年初预算的93.1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3401.52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594.0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1920.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715.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是按2023年10月在职人员预算,由于2024年人员调动,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故单位医疗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42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适中三木培龙村道路和蜻蛉社区至苏家湾道路建设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不确定因素,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70807254.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81%,完成年初预算的1541.1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2971378.16元;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748435.88元;公路建设支出47064955.82元;公路养护支出18083084.88元;公共交通运营补助支出19394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不确定因素,年初部分项目无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98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完成年初预算的90.64%。主要用于为单位在职人员按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是按2023年10月份在职人员预算,由于2024年人员调动,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故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4000.00元,决算为269006.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4006.19元,增长668.5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235006.1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36%,完成年初预算的94.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1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4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5006.19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减少1000.00元,下降2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2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4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9006.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4006.19元,增长668.5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235006.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场价格波动、车型选择变化以及我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了成本控制和管理,导致实际支出少于预算金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35006.19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0元,下降2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2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执法执勤用车空编1辆,根据我单位职能职责,为更好开展好执法执勤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我单位2024年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所以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35006.19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由于我单位执法执勤用车空编1辆,根据我单位职能职责,为更好开展好执法执勤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我单位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路况巡查、安全生产检查、部门运转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对我单位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查、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4009.51元,比上年减少71096.76元,下降18.4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42660.00元、电费支出7500.00元、邮电费支出21640.00元、差旅费支出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000.00元、会议费支出7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35844.9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福利费支出21680.60元、其他交通费用127484.00元(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姚安县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1073027990.89元,其中,流动资产943635.67元,固定资产1402468.8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5782887.33元,无形资产875.00元(净值),其他资产1004898124.0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6021905.6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8649.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4586.1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4586.1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534801111
姚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