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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5/9/28 10:19:26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45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姚安县公安局下属的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担负着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意识的职能任务。通过这些职能的发挥,达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目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事故处理中队、秩序管理中队、车管中队、内勤中队,城区中队。

我部门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纳入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行政人员1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2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源头隐患清零,强化精准监管。针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规律特点,集中力量开展源头隐患治理,一是全面排查“临水临崖、涉车坠水、急弯陡坡、穿村过镇、湿滑结冰”等“四类隐患”423处,已完成标准化治理307处(包括2个省级、1个市级隐患点段),整治率达72.58%;二是盯住降事故、少死人这个核心,抓住南永公路这个牛鼻子,持续开展白土坡、乌龙坝、下口坝等长下坡路段治理;强化源头管控。三是约谈警示重点驾驶人284人,排查整治重点车辆1126辆,开展工程便道排查隐患46条,发放风险提示函90份,设置警示牌167块,封堵通道35条。

(二)聚焦减量控大,强化路面管控。紧紧抓住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这一工作主线,围绕源头、城市、公路、农村四大战场,紧抓“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网一摩”等重点车辆,结合辖区群众出行规律和交通事故特点,集中组织开展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一早一晚、周末勤务以及春季行动、夏季行动、秋季行动、冬季行动等专项行动,把握工作重点,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勤务跟着隐患走”,科学调整勤务,最大限度提升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切实提升路面勤务管控效能,确保不放心的地方想得到、看得牢、守得住。

(三)聚焦农村安全防控,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能力建设。深入推进落实全省压降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六条措施,实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统筹整合公安民(辅)警、村“两委”人员、“两站两员”、教师、农机监理人员、路长、乡村振兴人员、企业负责人等力量,规范执法站、执勤点、劝导点规划建设,推广实施“路长制”,深化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健全完善劝导站运行机制,促进五小工程、农村交通安全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坚持常态化派出执法小分队,强化挂包支援督导督战,推进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机制再完善,2024年交警大队打造马游、仰拉2个交通安全文明示范村。

(四)聚焦宣传警示,强化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以“平安交通宣传先行”为核心理念,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为主牵引,以探索交通安全宣传“社会总动员”机制创新为切入口,助推交通事故防控向事前转型,全面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着力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戴帽率”和汽车驾乘人员“系带率”。一是充分利用全县应急广播平台广覆盖的优势,打通交通安全宣传“最后一公里”全县超1820余个大喇叭定时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切实提升了交通安全宣传的力度和覆盖面。二是联动乡镇派出所,发动村社“两委”“两站两员”等力量,各乡镇落实“红白喜事、杀猪饭打招呼、签责任书”制度,切实做到“喇叭响、开会讲”。加强与气象、公路管理部门的联动,利用姚安气象短信平台、“警校家”微信群、“村组干部微信群”,及时将极端天气情况、道路突发情况、交通事故预警积极向村组干部微信群推送,由村组干部向村民推送和提醒,让道路交通法规走进千家万户,筑牢农村交通防线。三是深化“七进”宣传教育,宣传小分队深入学校、单位、企业、农村等场所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小手拉大手”等活动。进学校开展“作文比赛”颁奖活动。南永公路沿线的中小学实现交通安全宣传全覆盖。四是强化警示曝光,定期在姚安警方微信号、交警大队微博开展“一盔一带”、酒醉驾等警示曝光,强化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充分利用事故处理过程开展“深刻教育”,以案释法,以事析理,促进违法清零,改造提升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广泛开展宣传,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今年以来,共出动宣传警力158人次,交通安全宣传进单位、企业26个,进学校30余场次,进乡镇9个,进乡村100余个,开展“两客一危”企业、新学驾人员警示教育47场次,播放宣传教育片200余次,共推送发布“曝光台”信息26期,发宣传材料2.8万份。

(五)聚焦车驾管业务,强化我为群众办实事举措。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面贯彻落实部交管局“放管服”改革举措,持续推动交管便民服务下乡、派出所办理车驾管业务,深化警医邮合作,推进农村地区驾驶人体检,让乡镇驾驶人就近体检,就地换证,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细化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让群众办事少跑腿,真正解决农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服务企业和服务群众的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10164100.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17893.78元,占总收入的98.56%;其他收入146206.34元,占总收入的1.44%。我单位本年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417295.12元,增长31.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51088.78元,增长30.67%;其他收入增加66206.34元,增长82.76%。我单位本年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2024年下达我单位项目资金增多,主要包括化债专项资金,红绿灯及附属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以及人员调动新增工资预算资金。2、新增社保局拨入公益性岗位辅警工资、县红十字会拨入专用材料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10165239.12元。其中:基本支出5082411.34元,占总支出的50.00%;项目支出5082827.78元,占总支出的50.00%。本年度我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16177.16元,增长31.1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7632.30元,增长1.75%;项目支出增加2328544.86元,增长84.54%。本年度我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24年人员调动,期间发放19人的工资,导致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2、2024年下达我单位项目资金增多,主要包括化债专项资金,红绿灯及附属建设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收入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82411.3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73763.88元,占基本支出的91.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8647.46元,占基本支出的8.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82827.7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道路交通管理项目经费15000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辅警工资的正常发放及社会保险费的购买。

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项目经费628099.93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方面的支出,保障交警大队工作的正常运转。

备注:本单位2024年度开展专项业务工作支出项目经费5082827.78元,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合计为2128099.93元,差异2954727.85元属于涉密信息按保密规定不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17893.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5%。与上年相比增加2351088.78元,增长30.67%,完成年初预算的136.6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8992102.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6%,完成年初预算的142.7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下达我单位项目资金增多,主要包括化债专项资金,红绿灯及附属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以及人员调动新增工资预算资金。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0614.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0%,完成年初预算的98.1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职业年金发放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测算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过多。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2061.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1%。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调动,期间发放19人的工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23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完成年初预算的98.7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测算公积金缴费支出过多。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8000.00元,决算为357805.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9805.31元,增长90.3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决算为169805.3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7.46%,完成年初预算的94.3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17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7.5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18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0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9805.31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8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7805.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9805.31元,增长90.3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决算为169805.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17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1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购置缴费180000.00元,实际购车支出169805.31元,节约10194.69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69805.31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购置公务用车一辆,价值169805.31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1.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我单位大部分车辆老旧,需要修理的部位逐年增加,加上近年来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任务繁重,用车频率增加,导致车辆磨损严重,为保证及时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及保证驾乘民警辅警的生命安全,我大队向县财政局请示报废了云V3626警号执勤执法用车后重新购置了一辆执勤执法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0辆。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27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上级检查督查以及协助办案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8647.46元,比上年增加3236.50元,增长0.80%,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销。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442024.74元,其中,流动资产5913.35元,固定资产1593565.3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42546.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7059.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9390.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33712.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0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6941.8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6258.9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682.8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6941.8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45101111

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9月28日

附件: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