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501342601000 姚安县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姚安县安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安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本单位基本情况 姚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3年9月23日,属于姚安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属正科级机构,共有编制10人,内设四股一室(办公室、矿安股、职安股、政策法规股、协调股)。到目前为止共有在职职工15人。 1.部门职能:(1)承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2)综合监督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3)依法行使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4)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批准和验收。(5)综合监督管理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工作。(6)综合管理安全生产评价检测工作。(7)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8)负责安全生产技术工作。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和运用工作;组织和协调安全生产技术鉴定工作;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考试和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县级安全生产专家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1)划入的职能: 将县乡镇企业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划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增加的职能:承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协调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全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承担原由县卫生局负责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承担原由县公安局负责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监督指导注册安全工程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考试和管理工作的职责。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建设 (1)县乡各级各部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机制到位,县安委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县级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县级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为县级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提供强力保障。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人民政府县长与7位副县长签订了“一岗双责”责任书,全县共签订了“一岗双责”责任书94份,与9个乡镇人民政府、31家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2017年工作目标责任状书,各乡镇人民政府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77个村(居)委员会、120个站所,73户企业,与规模以上12户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实现了全县9个乡镇全部做到党委书记担任安委会主任,乡镇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全县77个村(居)委会实现村党总支(支部)书记任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村主任担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工作取得了成效。 (2)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中央、省、州各相关会议要求,组织县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工业园区管委会和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全国、全省和全州的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同时及时把会议精神逐级传达到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1月4日,县人民政府县长主持召开会议对全县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结合全国、省、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和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县人民政府、县安委办6次分别召开了会议,及时分析研究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四次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暨安委全体会议,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4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县委常委会会议1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告,研究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2、深入开展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办于2017年6月8日和12月20日2次召开了全县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议,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商贸企业、电力、建筑、客运等行业企业负责人及县安监局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紧紧围绕“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近期事故教训、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责任的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1+3+5”建设、企业三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职业卫生“三同时”申报等工作,通过与全县51户重点企业负责人面对面谈心对话活动,各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3、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工作顺利开展 直报系统于2016年1月1日正式运行。截止2017年12月30日,全县共录入各类事故6起,即:一是姚安县“2?20”道路交通事故4人死亡事故。二是3月9日李树康下新屯与张建斌相撞事故死亡1人事故。三是7月30日普永森S216省道K199+639.6米路段造成向家军当场死亡事故。四是6月24日K9627次旅客列车发生一起铁路交通行业造成1人死亡事故。五是7月14日40789次旅客列车发生铁路交通行业造成1人受伤车辆伤害事故。以上事故已按照省州各级要求录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系统。 4、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 (1)加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监管力度。全县共有非煤矿山企业26户(其中:地下矿山3户,尾矿库2座,矿厂8户,小型露天采石场7户,小型露天采砂场6户),停产半停产企业5户,正常生产经营企业21户。全年加大了非煤矿山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共检查非煤矿山和尾矿库98次,查出一般隐患238条,责令整改隐患238条,整改复查隐患238处,整改复查率为100%。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6份,查出重大隐患17条,责令整改隐患17处,整改复查隐患17处,发出《复查整改意见书》6份,整改率为100%,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对1户企业违法开采行为进行查处,罚款1.5万元。每季度组织开展对全县7座成品油经营加油站,1户烟花爆竹批发经营,1户民用爆炸物品,2户农药批发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企业35次,下达整改意见108条,限期整改指令书3份,整改意见9条,6条正在整改中。 (2)切实加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了“一项一策”、“五进”、“防火墙”、“建设工程消防监督专项检查”、“加强学校及周边消防安全工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安全生产月”、“五大”活动及日常消防监督工作。对辖区易燃易爆场所、商场超市、市场、宾馆饭店、网吧、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社会单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严格管控。全年共检查单位2280家,发现火灾隐患4518处,填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250份,下发处罚决定书16份,责令停产停业3家,共处罚款104800元。 (3)加大了建筑工程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全县纳入监管的在建工程项目数共43项,其中新注册工程25项,转接上年工程19项。除了认真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外,结合安全生产形势认真组织开展质量安全综合检查,累计综合检查12次,发现并督促企业当场排除一般隐患98项,下发了限期整改书面通知43份,停工整改4项,整改率100%。发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1份。未发现严重安全隐患。到年底全县共发生一般性工伤事故2起。 (4)以动态巡查为抓手,着力打击私挖滥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全年开展矿产资源动态巡查80多次,立案查处打击矿产资源违法案件7件,其中越界开采5件、无证开采2件,收缴罚没款116070元。 (5)其他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得到加强。深化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全县注册登记特种设备使用用户55户,设备107台(停用设备33台),其中锅炉在用12台、停用1台,电梯在用28台、停用12台,压力容器在用16台、停用15台,起重机械在用15台、停用5台,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在用3辆,压力管道200米。共抽查了辖区内42户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除8台设备因新购置和长期停用未办理使用登记证外,其余设备均已办理使用登记证并在检验有效期内。对在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能及时下达监察指令书,同时对使用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认真复查检查。全县共检查工贸行业领域企业79家次,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9项,完成整改9项,整改率为100%。共检查农业机械98台次,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45项,完成整改44项,整改率为97.8%。对全县92所中小学开展检查152场次,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20项,完成整改120项,整改率为100%。对其他行业场所和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专项整治,共检查31家次,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6项,完成整改6项,整改率为100%。通过以上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县的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5、安全生产“1+3+5”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推进有序 县安委办印发了《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内容,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网络填报工作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县安委办要求开展自查和网上填报工作,全县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监管系统的企业共65户,其中:已停产企业13户,注销企业4户,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52户。截止12月底,我县完成了52户企业一企一标准备案工作,备案率为100%,一企一标自定义达52户,自定义率为100%,督促52户企业全面完成自检自查和网上填报工作,自查率为100%,有5户企业未排查到隐患,占总企业数的9.62%,全省排名第10名。 6、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成效明显 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5〕17号)要求,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姚安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围绕到2017年底,全县非煤矿山从现在的33座(不含探矿企业、选矿厂、尾矿库)减少到22座以内,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基本达到“四化”要求。(具体任务是:达标保留7户企业、改造升级14户企业、整合重组4户企业、淘汰关闭9户企业,分年度实施)。按照州政府的安排部署,深入分析研究,狠抓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各项措施,完成了姚安县弥兴镇大村永保冲菜地山石场、姚安县前场镇新街村大水井砂场、姚安县栋川镇白龙寺砂场、楚雄宏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姚安县太平镇老街采石场)、姚安县光禄镇旧城村九街页岩砖厂(取料场)5户企业的关闭工作。完成了姚安县会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白石地村老峰窝采石场)与姚安县会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阿卜拉砂场)2户企业的整合重组工作,完成了契家山砂场、荷城矿业明珠金矿2户企业升级改造工作,其它工作正在推进中。 7、切实做好六月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开展了系列宣教活动,发放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宣传单3200多份,到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企业及社会各领域,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二是5月31日牵头组织33家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和9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共42人参加了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6月8日组织县属重点单位、重点企业负责人近50人参加了州、县安监局局长谈安全交心谈心对话活动;三是组织了县安委成员单位和栋川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近94人参加了6月15日宣传日咨询活动。制作展板38块,宣传标语76条,悬挂布标23块,发放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现场紧急救护基本技能》等宣传材料31000份,出动宣传车辆4辆;四是投入经费5000.00多元,印制《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致全州人民的公开信》500多份、订购《“三违”行为原因分析与预防措施宣教挂图》等发放给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商贸企业和9个乡镇人民政府;五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大对民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散发宣传材料近45600多份,参加宣传人员近650人,悬挂布标80多条,沾贴标语2300多条,制作展板40多块,出动宣传车9辆,投入宣传经费近6.35万多元,受教育人数达49500人;六是加强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各乡镇、县级有关单位和重点企业共进行85场次演练,参演人数达到31620人,动用装备12台(次),出动车辆16次,投入经费3.5万元。大河口乡、太平镇、适中乡等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安委成员单位姚安县教育局、姚安县卫计局、国土资源局及企业云南荷城矿业有限公司、姚安县供电公司分事故类别进行了预案的演练工作。 8、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完成7户非煤矿山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材料的初审、1户《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延期换证前置条件初审、3户《危险化学品—成品油经营许可证》新办证、变更企业名称前置条件初审工作;完成对3户农药经营户核发《危险化学品—农药零售许可证》工作;对91户烟花爆竹经营户核发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完成安监系统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228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检查14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职权7项的责任清单、权力清单清理工作;完成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项18项随机抽查事项的清理上报工作。 9、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能力得到加强 印发了《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预案备案调查工作的通知》,对应急管理队伍、政府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全县综合应急管理人员21人,政府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共3支,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3支,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16支,由安监局监管的37户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已备案,有1户企业未备案,基本摸清了全县应急救援基本情况。落实汛期安全责任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应急预案演练的基础上,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加大了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共储备物资20余种,价值200余万元,建立了公安、森林防火、消防、人武部(民兵)等部门的应急抢险救援联动机制。 10、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一是强化了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和企业应急预案督促指导,开展有针对性地应急演练,做好应急队伍、装备和物资储备等工作,加强救援知识和能力的培训,杜绝盲目施救、自救,使事故扩大;二是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值班制度的落实上下功夫,确保信息畅通,发生突发事故能够及时妥善处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安监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安监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姚安县安监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61076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0760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本年收入26107607元,比上年收入200.245122元增加了60.830948元,增长了30.38%;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2017年财政预算拨入经费共2610760.70元,其中:拨入人员工资经费22470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元321733.89,住房公积金131892.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安监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经费支出共2532039.36元,其中:人员支出2083657.75元;公用支出93902.95元,商品服务支出321733.8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1892元,住房公积金131892元。其中:基本支出2177560.7元,占总支出的86%;项目支出354478.66元,占总支出的14%;。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2532039.36元,比上年支出205.275815增加了479281.21元,上升了23.3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基本支出2177560.7元。其中:人员支出2083657.75元;公用支出93902.9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5770.88元,住房公积金131892元机关养老保险缴费224686.8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4478.66元。用于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宣传、隐患治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安监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0760.7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5770.88元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64445.09元 7、住房保障支出:131892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686.87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安监局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89898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698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2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698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52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69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469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5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6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只要用在公务接待上(用于每季度州对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协调会议)(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安监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2039.36元,与上年对比2052758.18元,增加479281.21元,主要原因分析安全生产执法加强,隐患治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00元。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5770.88元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64445.09元4、住房保障支出:131892元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686.87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姚安县安监局资产总额1361673.21元,其中,流动资产235255.48元,固定资产4459417.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919815.73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45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4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7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7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收入支出结构分析:2017年财政预算拨入经费共2610760.7元,其中:拨入人员工资经费21402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元20000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251800元,住房公积金131892元;经费支出共2532039.36元,其中:人员支出1993763.47元;公用支出321733.8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补251800元,住房公积金131892元。 2、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 本年收入2610760.7元,比上年收入2002451.22元增加了608309.48元,增长了23.35%;本年支出2532039.36元,比上年支出2052758.15增加了479281.21元,上升了23.35%; 4、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年末共有资产资金1361673.21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1126417.73元,没有负债,净资产为1126417.73元,银行存款结余235255.48。固定资产1126417.73元为办公车辆及新购电脑办公设备。 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2016年结余资金为156534.14元,2017年结余结转资金235255.48元,主要是2017年省级安全转移支付资金150000元,太平镇老街采空区治理,此工程已于2017年8月完工,853255.48元是2017年隐患整治专家检查未实施完,所以未付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 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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