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局属相关单位:
为认真抓好2024年水稻病虫害防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姚安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水稻病虫害防治示范项目结转资金增加防治示范面积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8日
姚安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水稻病虫害防治示范项目结转资金增加防治示范面积实施方案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4〕90号)和《姚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资金的通知》(姚财农〔2024〕90号)要求,姚安县植保植检站顺利完成项目农药询价招标,为进一步抓好2024年水稻病虫害防控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项目剩余结转资金以补充协议形式采购农药,增加2024年水稻病虫害防治面积5224亩次,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目标
2024年全县9个乡镇水稻种植面积52300亩,在完成省州下达我县2024年水稻病虫害防治示范面积10000亩次的任务基础上,增加防治面积5224亩次,主推技术达95%以上,补助区防治效果达85%以上,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技术应用比例达46%以上,群众满意度达85%以上,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化学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
二、防控策略
发生区域加强防控,坚持生态防控指导思想,同时做好害虫种群动态监测和控制,利用物理化(灯诱、色诱)诱杀控制成虫种群数量,抓住低龄幼虫防治关键期采用高效低毒农药联防和统防统治防治;未发生区域加强田间巡查和监测工作,做好应急防控准备。
三、防控范围
实施范围为2024年全县9个乡镇水稻种植主产区,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安排,根据相关规定将统一采购高效低毒农药,发放到各乡镇,由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统防统治工作。
四、防控技术措施
所有技术参数与《姚安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水稻病虫害防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一致,加强“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分区治理、突出重点”为总体策略,做好病虫害监测预报,备足药剂、药械,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环保友好型药剂防治技术,强调绿色防控技术与专业化统防统治相结合,促进重大病虫害可持续防治,保证水稻产量、品质和生态安全。
(一)生态调控及天敌保护利用:保护农田自然环境中的寄生性和捕食性天敌,发挥生物多样性的自然控制优势,形成生态阻截带。
(二)在水稻拔节孕穗期7月中旬统防统治稻飞虱、穗颈瘟、稻曲病一次。
(三)应急化学农药防治。根据已发生区进行的药效试验,实施防治配方:每亩用药量建议使用25%肟菌酯·50%戊唑醇(水分散粒剂5克/袋)15克+20%烯啶虫胺·60%吡蚜酮(水分散粒剂5克/袋)15克兑水60千克(3桶水)喷雾,施药时间最好选择在清晨或者傍晚。
(四)加强专业化统防统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根据水稻病虫害发生趋势,结合水稻病虫害系统测报及田间监测预警调查,组织专业化防治队伍开展“统一时间、统一技术、统一指标、统一防治”的统防统治,切实抓好2024年水稻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我县粮食丰产丰收。
五、防控示范经费
防控示范农药费:姚安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水稻病虫害防治示范项目结转资金增加防治示范面积5244亩,采购(一)25%肟菌酯·50%戊唑醇(水分散粒剂5克/袋)15732袋×1.79元/袋=28160.28元;(二)20%烯啶虫胺·60%吡蚜酮(水分散粒剂5克/袋)15732袋×1.49元/袋=23440.68元,共计防控示范农药费51600.96元。(注:按照合同价除以单价计算时,数量存在小数点的,数量取整多提供1袋,数量取整后计算(数量*单价)多出合价的金额不计入合同总价)
六、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91号)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水稻病虫害防治示范工作项目,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附件: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水稻病虫害防控示范项目结转资金增加防治示范面积追加采购农药分配表
单位:亩、袋、元
乡镇中心名称 | 防治面积 (亩) | 25%肟菌酯·50%戊唑醇 (水分散粒剂5克/袋) | 20%烯啶虫胺·60%吡蚜酮 (水分散粒剂5克/袋) |
栋川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872 | 2616 | 2616 |
弥兴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872 | 2616 | 2616 |
前场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500 | 1500 | 1500 |
光禄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500 | 1500 | 1500 |
官屯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500 | 1500 | 1500 |
适中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500 | 1500 | 1500 |
大河口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500 | 1500 | 1500 |
太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500 | 1500 | 1500 |
左门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500 | 1500 | 1500 |
合计 | 5244 | 15732 | 157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