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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姚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5/9/30 17:47:32

监督索引号532325006580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太平镇党委、政府主要承担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重大任务。太平镇党委、政府重点履行以下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

(二)加强经济建设。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三)加强社会管理。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或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区域内的民政、公安、司法、人武、国土资源、人口和计划生育、扶贫开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安全、社会救助、扶贫助残等工作;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四)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

(五)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推进村务公开,促进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社区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太平镇党委;

2.太平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3.太平镇政府;

4.太平镇财政所;

5.太平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6.太平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7.太平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8.太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9.太平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10.太平镇水务服务中心。

楚雄州姚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下设独立编制机构数10个,较上年无变动,下设独立核算机构数 2 个,其中:行政单位 1 个,事业单位 1 个,独立核算机构数与上年一致,未发生变动。姚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下设独立编制机构数10个(均独立核算),其中: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7个,独立编制(核算)机构数与上年一致。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太平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人大;2.政府;3.党委;4.财政所;5.农业农村服务中心;6.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7.水务服务中心;8.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9.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10.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8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年来,我镇坚持项目为王理念,紧盯省州县项目投资导向,抓实项目谋划争取,编制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19个,总投资2920万元。强化统筹调度,抓实在建项目建设,投资120万元的太平镇老街村委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正在扫尾、投资90万元的太平镇太平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即将建成投入使用、投资650万元的太平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已投入使用,投资500.4万元的太平镇54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目前已完成治理22个自然村,正在治理15个自然村,第二批计划治理17个自然村。做好协调服务,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向上争取资金152万元,新落地招商引资项目4个;全力支持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姚南高速实现顺利通车,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220KV变电站、共享储能电站顺利推进,各苴至马嘶河道路硬化工程、姚南高速公路太平段13公里损毁路面修复项目如期通车使用,共兑付各类补偿资金7068万元。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工作,对全镇8728栋自建房开展督查检查12次,完成低收入群体农村危房改造4户,开展违法建筑清理整治4宗,总面积153平方米,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7个地块,复垦面积18.58亩,不断解决发展瓶颈问题,夯实发展基础。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收入合计14543369.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41102.76元,占总收入的97.2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02266.35元,占总收入的2.7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861510.70元,下降25.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17540.79元,下降10.2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3243969.91元,下降88.9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减少,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降本增效取得显著成效。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支出合计16123777.14元。其中:基本支出10920993.52元,占总支出的67.73%;项目支出5202783.62元,占总支出的32.2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967950.20元,下降19.7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5972.08元,下降1.05%;项目支出减少3851978.12元,下降42.5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比上年有所减少,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降本增效取得显著成效。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20993.5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963823.23元,占基本支出的91.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57170.29元,占基本支出的8.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02783.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太平镇人居环境补短板建设项目资金项目经费25000.00元,主要用于老街菜园自然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

太平镇老街村委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经费1200000.00元,主要用于人居环境提升改造、林果种植基地修复。

太平镇太平村委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村容村貌提升项目经费180000.00元,主要用于太平铺小组、上盐井小组村组砖砌体。

陈家村委会村组公路建设、农村环境整治提升改造及修缮村委会基础设施项目经费130000.00元,主要用于村委会改造、路面修复和硬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79602.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74%。与上年相比减少2276540.79元,下降14.73%,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85604.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4%,完成年初预算的93.47%。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纪检监察事务、民宗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资金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指标下达时间晚,国库资金紧张,我单位数据录入一体化国库支付系统,但无资金支付,所以造成预决算差异。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354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专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属于专项项目,年初预算只做基本项目支出,未做专项项目,所以造成差异。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5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完成年初预算的%。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科技人才的培养与科技方法的培训;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属于专项项目,年初预算只做基本项目支出,未做专项项目,所以造成差异。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74666.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3%。主要用于群众文化、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经费,本年度增加专项项目,如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省级补助项目等所以预决算数差异较大。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30950.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5%,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3%。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及社会福利、临时救助、残疾人事业抚恤等项目上的补助救助资金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指标下达时间晚,国库资金紧张,我单位数据录入一体化国库支付系统,但无资金支付,所以造成预决算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1707.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0%。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计生宣员补助资金为项目资金,年初未预算,所以预决算存在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6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协调经费年初未预算,所以预决算存在差异。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10565.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3%。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的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基本经费,本年度增加了专项项目,所以预决算存在差异。

12.农林水(类)支出3953983.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98.75%。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全乡在农林水项目上的各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经费,未预算项目经费,专项项目经费中途增加,所以导致预决算数存在差异。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9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完成年初预算的%。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海洋气候防治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经费,未预算项目经费,专项项目经费中途增加,所以导致预决算数存在差异。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56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完成年初预算的93.82%。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经费时按上年末在编人员及工资来进行预算,本年度人员变更,所以指标有结余,导致预决算数存在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4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发放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补助以及冬春救助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基本经费,未预算项目经费,本年度新增项目经费,导致预决算数存在差异。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2900.00元,决算为13060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738.02元,增长8.9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9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8.9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900.00元,决算为4060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1.09%,完成年初预算的94.6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2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738.00元,增长35.9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6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0738.00元,增长35.9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607.00元,支出决算为13060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738.02元,增长8.9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9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900.00元,决算为4060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年初预算公务接待经费为42900.00元,由于积极响应国家开源节流,我单位本年度公务接待支出为40607.00元,减少2293.00元,所以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2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738.00元,增长35.9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6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0748.00元,增长35.9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标准的同时,精简了县级调研、外县、本县乡镇之间交流学习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主要用于日常机构运转及林业防火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50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乡检查工作、调研以及客商到我乡洽谈招商引资和投资发展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9177.77元,比上年减少20802.93元,下降2.51%,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降本增效取得显著成效。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姚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23531700.00元,其中,流动资产1849000.00元,固定资产5088288.7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2078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306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3011.2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50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采购货物支出2925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414.8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以上三个表格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658001111

附件:姚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姚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