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500376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履行法定义务,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3.加强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沟通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协助县政府研究、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开展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科技信息化应用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5.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并对有关业务领域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6.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加强党的建设,深化自身改革,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管理和指导全县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更加活跃。
8.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康复群工股、宣传教育就业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坚持把理论学习摆在重要位置,将其作为筑牢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凝聚强大精神力量、拓宽工作思路、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细抓实。一是常态化抓好系统学习。一年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5次,观看红色电影2次,组织党员干部前往梅葛广场、迎曦广场等红色文化场所,追忆历史足迹、缅怀革命先烈2次,进一步树牢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主题党日等各种载体学习掌握《条例》核心内容,领导带头学,以上率下,做到学深悟透,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全力推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二)全面深化改革,破解全县残疾群众办证难点、堵点问题。为进一步精简残疾人证办理环节,最大限度方便全县残疾人群体,根据省州残联文件精神及政务服务改革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残疾人证办理工作进行改革。一是主要目标:残疾人证办理实现“直接办、网上办、掌中办”。二是改革内容:1.优化办证服务环节。进一步优化原有办证程序,即取消残疾群众到村(社区)或乡(镇)残联领取《残疾人证申请表》申办环节;2.改革申办运行程序:启动建设由用户端、管理端、评定端构成的“全国残疾人服务平台”信息管理系统;三是办理流程:1.申请人本人或监护人进入用户端,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根据相应提示填报基础资料(本人或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相关信息),上传相关佐证资料并选择评定医院后,等候审核;2.县残联管理端后台审核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过短信通知,告知申请人各环节办理的时限。对于不符合办证条件的将予以驳回,并提醒申请人按时完善资料后重新提交申请;3.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定点评残医院进行残疾等级评定,评残医生通过评定端签署评定类别及等级;4.县残联通过管理端提取相关数据,及时将残疾评定类别及等级进行信息审定后,录入中国残联办证系统,并将名单反馈到乡镇残联及村(社区)进行公示(未成年人原则上不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残联统一制证,并通过申请人所在乡镇残联,由各乡镇残联负责发放。
(三)兜牢民生底线,提高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
1.开展春节走访慰问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为体现县委、县人民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帮助,确保困难残疾人和全县人民一道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争取州县资金2.05万元。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家庭35户、就业创业示范带头人1人、自强不息残疾人2人及姚安县残疾人托养中心,为每户残疾人家庭送去慰问金500元,为托养中心送去慰问金1500元。
2.做好残疾人“居家托养”工作任务,并认真督促落实。积极争取“阳光家园”居家托养省级补助资金22.5万元,对光禄镇、前场镇、官屯镇、太平镇、左门乡150名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托养服务。县残联通过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确定姚安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和姚安县明珠家政服务部2个服务机构入围承接上门提供个人护理、居家保洁、生活协理、康复护理、人文关怀等5个项目22项内容的服务。
3.开展残疾人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共争取省州县资金29万元,举办培训班7期,培训人数190人,其中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班4期,培训学员160人;举办1期残疾人永生花花艺制作技能培训班,培训花艺师25人,电子商务培训班1期,培训人员2人;盲人按摩培训班1期,培训人员3人。
4.加强部门协作,抓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一是积极配合民政部门,认真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线上审核工作,符合条件残疾人100%享受两项补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548.28万元,其中:为3766名重度残疾人和精神三、四级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305.253万元,为2734名低保家庭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243.027万元;二是配合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417名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100%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三是积极配合协同医保、社保等部门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100%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让困难残疾人养老和医疗有保障。为1137名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代缴居民养老保险200元,合计代缴资金227400元;为1275名三级残疾人每人代缴居民养老保险100元,合计代缴127500元,为967名四级残疾人每人补贴养老保险50元,合计补贴48350元。全年共为残疾人代缴和补贴养老保险403250元。
5.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今年争取资金60万元,为我县1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开展无障碍改造,目前工程已验收完成。
6.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争取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45.5万元,对0-18岁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开展康复救助,共救助82人次,补助残疾儿童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伙食补助等43459.20元。
7.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争取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费32.95万元,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一是开展精准适配辅具服务。为40名听力残疾人验配助听器、为肢体残疾人免费安装大腿假肢4例、小腿假肢1例、足踝矫形器1例、膝足踝矫形器1例、为50名重度残疾人免费入户安装护理床、发放轮椅、助行器、拐杖、防褥疮床垫、盲杖、盲人助视器、盲人听书机、洗浴椅等辅助器具529件;二是针对82名持证重度精神残疾人给予每人每年250元的住院康复费救助和每人每月500元的住院伙食费补助及日常生活必需品救助;三是针对18岁以上持证残疾人开展康复救助,对8名在县医院、中医院康复的持证残疾人,经医保结算后根据个人实际支付情况,给予每人最高250元康复服务费救助。精准康复服务率达100%,辅助器具适配率达100%。
8.盲人定向行走训练。争取州级补助资金0.25万元,为栋川镇5名盲人及家属开展为期5天的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发放盲杖5根、伙食费及来回车旅费0.25万元。
9.残疾人证办理和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加强残疾人证管理,截至2024年底,全县共有持证残疾人7972人,全面完成信息采集并录入系统,手机APP采集率达99.05%。
(四)落实政策扶持,优化残疾人就业创业环境。
1.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一是借助姚安县人社局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专场招聘会之机,开展农村残疾劳动力转移就业招聘会1场;二是组织33名残疾人及3家爱心企业参加残疾人就业楚雄专场招聘会1场,我县12名残疾人与用工单位达成就业意向,3家企业也收获满满,招聘到他们理想人选;三是实施2024年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示范带头人扶持项目,争取0.5万元省级资金,为陈学江等5名残疾人每人给予1000元外出务工扶持资金;四是激励残疾人就业创业、对我县勇于就业创业并有带动示范的10户残疾人家庭,每户给予10000元扶持资金,并授予“云南省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户”牌匾;五是做好2024年应聘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2024年我县高校残疾人毕业生6名,为激励就业创业,给予每人发放1000元求职补贴;七是完成省级下达的残疾人就业、培训任务,下达我县当年城镇新增就业任务6人,完成16人,完成率达266.67%;新增农村就业任务50人,完成139人,完成率达278%。下达我县培训任务80人,完成182人,完成率达227.5%。
2.规范按比例就业年审,促进残疾人就业。加强与财政、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之间的联系,理顺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按照安置残疾人就业为主,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辅的原则,积极主动开展年度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以收缴促安置,稳定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在全县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2024年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全县有67个用人单位安置107名残疾人安置核定就业1270个月。同时,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从9月1日开始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来,截至11月21日止,共收缴入库187.7万元。
(五)坚持融合共享,促进残疾人平等教育。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相结合。一是全面核查,一人一案保入学,对办证系统内适龄残疾儿童进行筛选、摸清底数,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配合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残疾儿童招生入学工作。目前,有33名姚安籍学生在州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二是全面资助,不漏一人减负担,认真落实《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争取省级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资金1.45万元,资助高中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6人,残疾人大学新生2人、残疾人子女大学生3人。争取县级财政预算资金3万元,为14名当年考取大专以上院校的残疾学生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给予一次性救助,其中:本科9人(残疾学生1人、残疾人子女8人),专科5人(残疾学生2人、残疾人子女3人),救助标准为本科2500元/人,专科1500元/人。使他们顺利进入高等学府学习,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刻苦学习,奋发自强,全面发展,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的文明进步,构建和谐社会。
(六)加强文化引领,改善残疾人精神风貌。
1.开展大地流彩--寻找“乡村匠人之星”活动。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农耕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进一步展现乡村匠人风采,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主办、《中国乡村振兴》杂志社承办的大地流彩--寻找“乡村匠人之星”活动要求,积极推荐左门乡周富德、适中乡周红祥两位残疾人参加活动,并帮助组织材料上报。
2.注重对外宣传,讲好残疾人故事。共撰写残疾人工作信息53篇,被州残联网站采用53篇;七彩云端上报图文53条。
(七)维权渠道畅通有力。认真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一年来没有发生安全事故,没有发生群体事件,没有残疾人越级上访。回复12345热线工单3件,热件办件量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回复县网信办工单1件,使不稳定对象接谈在姚安、稳控在姚安、处理在姚安。
(八)做好阳光助残工作。大力宣传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奉献爱心造福社会的思想,广泛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个人为残疾人事业捐款,2024年共有1个爱心企业通过红十字会为残疾人捐款78326元,计划用于残疾人机构托养服务费支出。
(九)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持续抓好各项工作。抓好大比拼、爱国卫生、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工作,完成综治维稳、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县、禁毒防艾、统战、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和老干部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督查事项;认真开展残疾人用工年审、财政、改革、网络安全、保密工作,按时完成其他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4407175.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59675.44元,占总收入的98.9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7500.00元,占总收入的1.0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48334.56元,增长5.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0834.56元,增长6.6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2500.00元,下降32.14%。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增加、残疾人就业、康复经费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残疾人康复体育进家庭经费减少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4404675.44元。其中:基本支出2030354.14元,占总支出的46.10%;项目支出2374321.30元,占总支出的53.9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0834.56元,增长5.0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718.41元,增长2.30%;项目支出增加165116.15元,增长7.4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残疾人康复和就业经费增加导致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30354.1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32173.00元,占基本支出的90.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8181.14元,占基本支出的9.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74321.3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残疾人康复项目经费197505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和残疾人信访解困支出。
残疾人就业项目经费951796.75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残疾人就业补助、残疾学生就学补助、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支出、残疾人就业示范点和盲人按摩机构扶持支出、残疾人居家托养“阳光家园计划”支出。
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经费1225019.55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支出,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具体用于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支出、残疾儿童康复支出、辅助器具适配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4655.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17%。与上年相比增加144414.16元,增长4.83%,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保障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66910.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46%,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和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残疾人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残疾人就业补助、残疾学生就学补助、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支出、残疾人就业示范点和盲人按摩机构扶持支出、残疾人居家托养“阳光家园计划”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755.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3%;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4670.75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办公设施购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24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3%;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400.00元,决算为32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6元,增长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5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元,决算为24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4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6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400.00元,支出决算为32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6元,增长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元,决算为2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初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6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专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4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181.14元,比上年增加10148.86元,增长5.40%,主要原因是福利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残疾人事业相关工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是办公费用支出11100.00元;二是水费支出1000.00元,三是电费支出1500.00元;四是邮电费支出9000元;五是差旅费支出15000.00元;六是公务接待费支出2400.00元;七是工会经费支出15851.14元;八是福利费支出10000元;九是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十是其他交通费用101430元;十一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资产总额7840639.64元,其中,流动资产4218.96元,固定资产7836420.6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471.4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9197.8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76201111
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