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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5/10/8 16:35:23

监督索引号532325006575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行政机关和本乡镇党委、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2.制定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

3.负责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组织和实施。

4.负责辖区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健康、民政、社会保障、民族宗教、村镇建设、司法、退役军人、扶贫、安全、统计等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三农”服务工作。

6.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防范体系,开展爱国卫生、环境卫生监督检查,环境、资源保护等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7.负责应急管理和抢险救灾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8.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光禄镇人大主席团;

2.光禄镇人民政府;

3.光禄镇党委;

4.光禄镇党政办公室;

5.光禄镇党建办公室;

6.光禄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7.光禄镇平安法治办公室;

8.光禄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9.光禄镇党群服务中心;

10.光禄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11.光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有11个。分别为:光禄镇人大主席团、光禄镇人民政府、光禄镇党委、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1辆。超编的原因是:上级划入一辆消防车,车辆已经在我单位使用,但车辆的相关手续还没有划入我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面对守底线、稳支撑、增动力、上台阶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州县镇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团结和依靠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全力以赴攻难关、解难题、防风险,全镇经济基础持续巩固,内生动力持续增强,民生保障持续改善,中国式现代化光禄实践迈出坚实步伐。全镇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25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104.95%;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9万元;争取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资金328.4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64.2%;招商引资到位资金4.29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2.78%;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58元,同比增长8.2%。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产业赋能,经济发展在转型升级中取得突破

传统农业产业质效双收扛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各项工作机制,全力抓好耕地流出、省级体检图斑、国家级变更图斑整改,全面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耕地(不扣除归还缺口)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有量分别超出考核目标1138.57亩和2286.58亩,稳定粮食种植面积1.61万亩,产量917.7万公斤以上。全镇完成粮油作物播种面积3.4万亩,产量1460万公斤;完成烤烟种植面积2590亩,收购烟叶35万公斤,实现产值1134.98万元;稳定蚕桑种植9100亩,产值3100万元;实现蔬菜种植17200亩,产值1.63亿元;实现生猪存栏21860头、牛存栏11152头、羊存栏11296只、鸡存栏91923只,完成生猪出栏36186头、牛出栏1970头、羊出栏12402只、鸡出栏213668只,实现畜牧业产值2.1亿元。

特色农业产业量质齐升。持续聚力花卉产业发展。2024年在原有花卉企业的基础上积极引进日森科技,扩建嘉橙花卉二期,目前全镇花卉企业达12家,种植食用玫瑰640亩、鲜切花822亩、小盆花91亩。2024年毅云花卉年产花3500万枝,产值3300万元;云花花卉年产花3300万枝,产值2800万元;花当家花卉年产花1000万枝,产值1200万元;天狼月季年产盆花30万盆,产值300万元;新增林下花卉种植面积250亩,实现林下花卉“零”的突破。2024年全镇花卉产业实现花卉产值1.09亿元。肉牛产业链条不断延伸,肉牛屠宰加工厂即将建成投产。

文旅产业名片越擦越亮。持续加大光禄玫瑰古镇开发建设力度,光禄古镇文旅、体旅、农旅、康旅多业态融合发展态势凸显。邱家大院民宿酒店、玫瑰文创中心、光禄溪畔营地、繁花里玫瑰庄园、一花一世界半山酒店建成投入运营,“姚小花”景点完成升级改造并成功引入大批省外游客,一宿一苍穹温泉酒店片区开发项目完成用地报批、规划编制等前期工作,引进乡村“CEO”入驻光禄古镇盘活资产激活业态,完成旅居民宿改造8套。成功举办“玫瑰之约·非遗光禄”姚安非遗年、“二月八”龙华会、端午节十公里乐跑赛、中国·楚雄2024年彝族火把节姚安分会场暨光禄玫瑰古镇荷花节、第二届“火火楚雄和美乡村”村BA篮球大赛、全县首届村BA篮球赛及2025年迎新春登高比赛等赛事节庆活动。《金沙水暖》、微短剧《女讼舒瑾》先后在光禄古镇拍摄,全州首部庭院剧《蓝蜻蛉》国庆节期间在高雪君祠持续上演。《光禄镇志》入选第七批“中国名镇志丛书”。光禄古镇被列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文艺节目中心《乐在旅途》堪景考察点,并作为“云南·火舞狂欢乐游楚雄”重要节点入选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多家民宿酒店作为全州旅游高质量发展大会第一站观摩点。遇见村舍获评全国乙级旅游民宿,填补了楚雄高等级民宿的空白,光禄玫瑰古镇文化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新能源产业突飞猛进。光伏发电项目有序推进,总装机92.7兆瓦的新庄、吴海、后营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投产;总装机60兆瓦的小邑、吴海二期光伏项目完成前期各项工作,主体工程建设即将开工,全镇新能源并网装机容量接近143.7兆瓦,位居全县第二。

(二)坚持项目驱动,发展后劲在大干快上中不断增强

坚持“项目为王”,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和投资方向,扎实做好项目谋划工作和要素保障工作,积极争取项目前期经费74万元,全年共谋划“十五五”支撑项目36个,预计投资19.4亿元,完成项目申报入库65个,预计投资0.5亿元。全年组织实施项目9个,投资971万元,投资64万元实施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投资60万元实施了光禄社区西关、北关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投资686万元实施了光禄镇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投资20万元实施了姚安县2024年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补助资金项目;投资36万元实施供水保障项目,帮助班刘闫屯、梯子老木多、小邑稗子田解决了人畜饮水问题;投资105万元完成农村公厕改造11座、新建5座,有效夯实了发展基础;新增投资45万元完成光禄镇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此同时,投资350万元的全民健身中心和光禄运动公园项目、投资2400万元的金沙江二级支流蜻蛉河(姚安段)水环境治理及缓冲带建设、分别投资1200万元、800万元的后营新华村、新庄钱湾村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滇中引水和蜻蛉河灌区高效节水项目落地实施,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集聚新动能、注入新活力。

(三)坚持融合发展,乡村振兴在扬长补短中全面推进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常态化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新识别监测对象2户9人,精准制定帮扶措施,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发放乡村振兴防贫救助基金15.2万元,救助23户31人;发放公益性岗位补助134.4万元;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资金229.5万元。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747人,聘用乡村公益性岗位140人。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6.29%,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6.18%,实现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且有劳动力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动态清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进乡村振兴项目5个,投入资金120万元,实现扶贫产业收益86.3764万元,进一步补齐产业发展短板,扎实推进生态宜居建设,切实推广运用好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清理整治五堆十乱4000余处、垃圾7.6万吨,完成卫生户厕改造1266座,抓紧抓实2个示范村巩固,2个示范村创建和12个自然村提升工作,打造小花园小菜园60余处,美化五堆十乱节点110余处,申报“美丽庭院”900户,完成3个自然村绿美乡村创建工作,村庄“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改善,村庄面貌焕然一新。

(四)坚持绿色发展,生态环境在保护治理中更可持续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履行“河长制”“林长制”工作职责,扎实推进蜻蛉河水质达标整治工作,镇村开展巡河清淤、卫生保洁300余次,全镇河道卫生大规模清理8次,开展农业面源排污整治工作40余次,有效消除了辖区畜牧养殖污水乱排及农业垃圾处理不规范现象。持续抓好水土保持工作,累计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全面抓好护林防火工作,防火期内开展巡山护林110余次,发放《护林防火命令》和《林长令》1320份、告知书4500份、倡议书6000份,召开户长会158次,全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情,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发展良好;切实加强露天矿山管理,绿化露天尾矿区1处,完成绿化植树17816株,森林覆盖率达60.43%,全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稳步向好。

(五)坚持人民至上,社会事业在提质扩面中便民暖心

立足群众路线,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发放农村低保金385.9万元,城镇低保金17.5万元;临时救助191人,发放救助资金15.69万元、分散特困人员救助金93.3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10.6万元、一次性生育补贴和生育补助25.6万元、助学奖励金9.26万元;全面落实惠农补贴,发放耕地地力补贴249.82万元。高效推进“两险”收缴,落实基本保障,全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9136人,参保率达93.88%,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13383人,参保率达94.21%。压实扛牢稳就业责任,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655人,组织脱贫人口申报跨省务工交通费补助123人,跨州交通补助68人,共发放补助资金17.07万元。光禄镇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正式建成投运,目前已帮助10名老人解决了养老问题,补齐了光禄镇养老服务的短板。切实推进殡葬服务改革,镇级公益性公墓安葬138人,发放惠农殡葬补助57.9万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被列为全县试点,基层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强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处理群众信访、关切问题220余件,开展综合行政执法50余次,出动人员150余人,以乡镇为主体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件。深入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次,有效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深入开展防范打击邪教组织人员进行非法活动,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和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坚守安全底线,全覆盖开展自建房、道路交通、食品药品、非煤矿山、消防、文物等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竭力维护全镇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六)坚持执政为民,政府建设在真抓实干中成效显著

始终坚持党对政府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切实转化为推动光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自觉,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务实作风,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州县镇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安排及具体要求。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高位推进“两个革命”,深入践行“三法三化”,全镇依法行政的纪律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显著改进,工作质效持续提升。从严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共排查问题103件,完成整改83件;积极配合县委第十轮专项巡察并做好整改工作;突出政府职能,聚焦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办成了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千方百计推动存量债务化解,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收入合计23218198.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33031.66元,占总收入的97.0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XX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85167.27元,占总收入的2.9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091007.20元,下降42.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850943.89元,下降36.32%;上级补助收入无收入;事业收入无收入;经营收入无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收入;其他收入4240063.31元,下降86.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的项目资金比上年有所减少,导致财政款收入比上年减少;其他收入比上年有所减少,本年度上级各单位拨入的其他资金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支出合计25268908.95元。其中:基本支出16617983.78元,占总支出的65.76%;项目支出8650925.17元,占总支出的34.24%;上缴上级无支出;经营无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无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357201.88元,下降34.5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65763.04元,下降2.73%;项目支出减少12891438.84元,下降59.84%;上缴上级无支出;经营无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无支出。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465763.04元,原因是本年的人员调出,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导致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二是本年支出的项目资金减少12891438.84元,原因是本年拨入的项目资金比上年有所减少,导致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17983.7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067653.07元,占基本支出的90.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50330.71,占基本支出的9.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50925.17元。其中:用于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用于专项业务工作项目开展工作情况:

1.人大代表活动项目经费474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相关支出;

2.省科技厅拨入的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特派员项目经费70000.00元,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相关支出;

3.姚安县光禄镇院坝协商工作项目经费2458.80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院坝协商的相关工作;

4.县司法局拨入的以案定补司法局统筹部分项目经费23920.00元,主要用于司法所以案定补工作支出;

5.公益性岗位保险项目经费45877.32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补助和保险支出;

6.组织部拨入的党建工作项目经费33509.00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的支出。

7.自然资源局光禄旧城九街红砖厂地面附属物补偿项目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光禄旧城九街红砖厂地面附属物补偿;

8.姚安县光禄镇耕地流出整改工作项目经费55000.00元,主要用于耕地流出整改工作支出;

9.光禄镇公务用车购置项目经费24968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10.发改局拨入梯子村委会驻村工作项目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梯子村委会的办公支出。

11.自然资源局拨入光禄镇村庄规划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后营、吴海、新庄的村庄规划支出;

12.光禄古镇管理项目经费121442.61元,主要用于光禄古镇管理工作的支出;

13.司法局拨入班刘村委会的普法项目经费5000.00元,主要用于班刘村委会的普法工作支出;

14.烟草公司拨入梯子村委会烟叶工作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梯子村委会烟叶生产打井支出;

15.光禄古镇开发建设指挥部工作经费86026.69元,主要用于光禄古镇建设指挥部办公经费支出;

16、发改局拨入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支出;

17、光禄古镇片区农村产业融合园区建设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古镇片区农村产业融合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8.乡镇政协委员活动组调研视察活动履职工作经费14277.00元,主要用于乡镇政协委员活动支出;

19.交通运输局拨入的农村公路养护项目经费78711.91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

20.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拨入用于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经费1948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人员支出;

21.自然资源局拨入土地管理员补助经费13200.00元,主要用于村委会土地管理员支出;

22.县工商联拨入福光村委会工作经费5000.00元,主要用于村委会办公费支出;

23.县委组织部拨入的工作经费13263.74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

24.光禄镇财政所收支专用账户利息收入项目经费6283.74元,主要用于财政所收支专用账户利息上缴支出;

25.政法委拨入光禄镇命案防控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命案防控办公经费支出;

26.人社局拨入的基层专干项目经费75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专干人员支出;

27.扩大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改革工作补助项目经费44884.00元,主要用于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改革工作支出;

28.农业农村局拨入肉牛考核奖励项目经费19000.00元,主要用于肉牛养殖考核奖励工作支出;

29.上年度结转工作经费87824.08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支出;

30.县委组织部拨入党建阵地建设工作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党建阵地建设工作支出;

31.“四个一”改革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工作专项经费2573.00元,主要用于“四个一”改革工作支出;

32.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68634.00元,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支出;

33.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9972.00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支出;

34.光禄镇商会搬迁修缮经费23300.00元,主要用于光禄镇商会搬迁修缮支出;

35.“政治生日”关爱资金项目经费181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老党员补助支出;

36.村社区党员教育培训经费43690.42元,主要用于农村党员培训支出;

37.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省级专项经费12000.00元,主要用于平安云南建设综合治理支出;

38.光禄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经费1420530.50元,主要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农户补助支出;

39.州级科协专项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科技培训支出;

40.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创建经费17901.45元,主要用于光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支出;

41.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补助经费49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支出;

42.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经费34397.17元,主要用于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支出;

43.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经费71039.20元,主要用于光禄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支出;

44.光禄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补助经费1089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补助支出;

45.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项目经费13500.00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支出;

47.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支出;

47.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和联络员补助经费11400.00元,主要用于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和联络员补助支出;

48.春节拥军优属补助经费103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拥军优属支出。

49.2024年八一座谈会经费2400.00元,主要用于八一座谈会支出;

50.计划生育服务省州补助项目经费31680.00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大岗位人员支出;

51.光禄镇绿美乡镇项目经费280000.00元,主要用于绿美乡镇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52.州级烟叶扶持(抗旱备耕)项目经费63720.00元,主要用于烟叶生产支出;

53.光禄镇烟叶工作经费20300.00元,主要用于烟叶工作支出;

54.光禄镇烟叶生产收购工作经费73341.54元,主要用于烟叶生产收购工作支出;

55.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

56.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经费250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支出;

57.水毁修复及供水工程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庄村白鹤沟水毁修复支出;

58.梯子老木多抗旱应急供水项目经费70000.00元,主要用于梯子老木多抗旱应急供水支出;

59.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队长工作经费17287.00元,主要用于所驻村办公费支出;

60.光禄镇小邑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小邑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出;

61.光禄镇小邑村委会腊梅厂坝塘维修改造建设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小邑村委会腊梅厂坝塘维修改造支出;

62.光禄镇行政村公厕项目经费120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村公厕建设支出;

63.光禄镇光禄社区西关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光禄社区西关民族村寨旅游提升支出;

64.光禄镇光禄社区北关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光禄社区北关民族村寨旅游提升支出;

65.光禄镇人居环境补短板建设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人居环境补短板建设支出;

66.光禄镇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经费1486000.00元,主要用于以工代赈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67.光禄镇小邑村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小邑村田园综合体建设支出;

68.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补助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支出;

69.光禄社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经费410000.00元,主要用于光禄社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支出;

70.中央自然灾害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干旱等支出;

71.民政事业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项目经费672000.00元,主要用于光禄养老院建设支出;

72.光禄镇北关二组综合活动性场所建设项目经费130000.00元,主要用于北关二组综合活动性场所建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18431.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95%。与上年相比减少12144883.89元,下降35.86%,完成年初预算的85.83%。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拨入的项目资金有所减少,导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18614.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3%,完成年初预算的89.72%。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纪检监察事务、民宗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资金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一些项目,在本年度执行中,没有完成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公共安全的办公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此项预算,本年支出数是上年度结转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年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基层科技培训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此项预算,本年支出数是上年度结转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39886.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完成年初预算的84.89%。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人员支出和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文化站(馆)免费开放专项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一些项目,在本年度执行中,没有完成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74677.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3%,完成年初预算的390.83%。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保障支出和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离退休人员经费、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及社会福利、临时救助、抚恤、高龄老人补助、残疾人事业等项目的补助救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做年初预算时,一些项目没有预算,在本年度执行中,增加了一些基本民生保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717794.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全镇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农村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02394.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6%。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支出和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其他城乡社区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做年初预算时,一些项目没有预算,在本年度执行中,增加了一些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

12.农林水(类)支出7173801.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03%,完成年初预算的151.47%。主要用于农林水机构人员工资和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及全镇农林水的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做年初预算时,一些项目没有预算,在本年度执行中,增加了一些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此项预算,本年支出数是上年度结转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612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全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12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全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付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此项预算,本年支出数是上年度结转的支出。

23.其他(类)支出80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9%,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4%。主要用于光禄养老院建设项目及北关二组综合活动性场所建设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有的项目是上年度结转,有的项目是本年度预算,因此,造成预决算差异。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0.00元,决算为31645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6037.39元,增长97.2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3.2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9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4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2645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6%,完成年初预算的52.9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00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578.39元,增长2.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6541.00元,下降63.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45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减少46541.00元,下降63.7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1645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6037.39元,增长97.2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9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2645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9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各级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逐步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000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578.39元,增长2.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541.00元,下降63.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45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46541.00元,下降63.7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200000.00元的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了2578.39元,公务接待费减少了46541.00元。因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了156037.39元,导致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主要是原有的车辆不能够满足现在的工作 需求,因此,需要新购置一辆公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保障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乡镇农业农村相关工作、森林防火工作、防汛抗旱工作、参加会议、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镇检查工作、调研工作以及客商到我镇洽谈招商引资和投资发展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2072.23元,比上年减少81113.22元,下降5.95%,主要原因是加强了机关公用经费的管理,导致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有所下降。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73464738.86元,其中,流动资产3176162.24元,固定资产9414365.3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308121.29元(净值),其他资产4856609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42493.5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58082.8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821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821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657501111

附件: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