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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5/9/29 10: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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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编制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对全县文化和旅游业进行宏观管理。

2.负责监督、管理新闻出版、版权等相关工作。

3.管理全县文化市场、群文、文物、图书工作,拟定各项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协调、指导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和少儿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拟定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负责做好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

4.负责全县文化、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做好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5.对全县文化和旅游产业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依照有关规定负责文化和旅游经营企业审核报批工作;执行国家和省、州文化和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技术等级标准,加强市场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文化和旅游的安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

6.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人员教育培训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文化和旅游行业各岗位从业人员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评认证。

7.负责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调查、开发与保护;管理全县文化旅游涉外事务,负责我县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及合作事宜;积极开拓我县旅游市场,拟定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和协调全县旅游宣传促销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公共服务股、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股、行业和市场管理股、智慧旅游和宣传营销股。所属单位(非独立核算、非单独批复单位,)6个,分别是:

1.姚安县文化馆

2.姚安县图书馆

3.姚安县博物馆

4. 红军长征姚安纪念馆

5.姚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演保护中心

6.姚安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3辆(其中应急保障车编制1辆,业务用车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公务用车1辆、流动图书车1辆、流动文化车1辆),超编1辆(流动舞台车)。流动图书车、流动文化车、流动舞台车,系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发的业务用车。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一是开展云南省2024年文化人才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姚安县文艺骨干培训班项目,打造了楚雄州首部艺旅融合的实景庭院剧《蓝蜻蛉》。

二是非遗传承保护工作积极推进。加强非遗传承人管理,加大传承人绩效考核力度,及时做好国家级、省级非遗资金申报工作。积极申报姚安县农民戏剧非遗工坊、姚安县马响午套肠非遗工坊、姚安县清雅陶艺体验馆非遗工坊3家工坊为第二批州级非遗工坊,申报菖河蜂蜜非遗工坊为省级第二批非遗工坊。完成第六批州级非遗传承人、第七批省级非遗传承人申报工作,配合完成国家、省、州、县级各部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调研工作任务。

三是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精彩纷呈。姚安县2024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在光禄举行,现场非遗展示、产品展销、小邑拉花、彝族舞蹈展演等系列活动精彩纷呈,发放非遗传承保护宣传资料300余份,为游客朋友和前来参加2024年“花漾姚安·古韵光禄”端午十公里乐跑赛选手带来一份非遗视听盛宴。同时组织菖河蜂蜜、姚安套肠、彝族葫芦笙制作技艺、土陶制作技艺、姚安坝子腔参加楚雄州2024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展示展演活动。

2、文物工作

一是我县“四普”工作组织有序,保障有力,落实认真,在全州率先启动和完成了2024年度阶段普查工作,在楚雄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

二是圆满完实施成了文物保护、修缮、维修项目:(1)《姚安县馆藏珍贵文物青铜器修复项目》国家文物保护资金44万元,该项目全面圆满完成实施并高分通过了省级验收;(2)《河里渡杨氏宗祠保护维修工程项目》州级文物保护资金20万元,该项目全面圆满完成实施并通过了州级验收;(3)《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大河口吊索桥抢救性修缮》县级文物保护资金5万元,该项目圆满完成实施并通过了县级验收。

3.群众文化工作

一是图书馆优化阅读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公共阅读的重要阵地作用,积极争取公共文化项目建设资金,实施图书馆提升改造项目,完善设施设备,不断提升公共阅读空间的可及性、便捷性,持续提升公共阅读空间的服务效能。同时,加强馆藏资源建设,2024年图书馆征订报刊96种、新增图书800余册,装订合订期刊及数据著录800余册,装订过期报纸500余册,购买微信端4000种期刊、报纸200种、电子图书20000册、博看4K少儿高清触摸屏一体机更新服务、2.0T资源镜像、线上展览及微信端展览28场,建立线上数字文献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数字文献资源建设。

二是文化馆积极开展群众文化辅导培训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培训方案,中老年班每月15日开展1次戏剧创作培训和花灯歌舞培训两个班,每个班人数限制在50人以内,2024年培训学员1200多人。青少年花灯歌舞班、葫芦丝、二胡、月琴、简谱知识五个班以及梅葛班向社会招生30名学员,每周六上午和下午开展学习培训,2024年培训人员2700多人。所有培训班都是长期坚持,并全部科目免费培训。

4.文旅市场监管工作

2024年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3次,普法培训会议3次,组织文旅市场检查103场次,检查360家,检查人员1039人次。抓好娱乐场所电影院、KTV、网吧的监管工作,做好了节假日(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州庆、五一节、端午节、火把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文旅市场的监督管理,参加了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局、县公安局、消防救援队、网吧义务监督员队伍等开展的扫黄打非,积极抓好消防安全生产,平安创建联合检查,开展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联合检查10次,检查各类场所125家(次)。与电影院、KTV、网吧共计,29户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守法经营承诺书,并督促电影院、KTV、网吧认真开展好1月1次的自检自查,利用“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3”世界读书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8”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等节日时段,宣传好行业法律法规,做好平安市场创建,确保了文化市场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6495626.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47666.06元,占总收入的97.8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47960.35元,占总收入的2.1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248409.71元,下降16.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96370.06元,下降18.2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347960.35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一是上年度安排了8000000元的玫瑰科研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本年度仅安排玫瑰科研实践基地续建附属工程项目资金2600000元,虽有安排其他项目资金,但总体项目资金安排减少,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收入合计减少;二是上年度无其他收入,本年度收到了云南文化艺术中心拨入姚安县文艺骨干培训班培训费347700元及产生的利息260.35元,故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7786330.06元。其中:基本支出8014788.66元,占总支出的45.06%;项目支出9771541.40元,占总支出的54.9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566659.80元,下降16.7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4707.17元,增长5.46%;项目支出减少3981366.97元,下降28.9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一是有新调入人员及新招考人员以及职级晋升,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上年度安排了8000000元的玫瑰科研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支出,本年度仅安排玫瑰科研实践基地续建附属工程项目资金2600000元支出,虽有安排其他项目资金,但总体项目资金支出安排减少,本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14788.6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543921.78元,占基本支出的94.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0866.88元,占基本支出的5.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71541.4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095000.00元。

1.姚安县玫瑰科研实践基地项目续建配套附属设施项目经费26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姚安县玫瑰科研实践基地项目续建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款。

2.姚安县光禄镇“三非遗”文化艺术展演中心建设项目经费49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姚安县光禄镇“三非遗”文化艺术展演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款。

3.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0002元,主要用于开展招商引资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支出。

4.《非遗里的中国》拍摄录制工作经费454028元,主要用于《非遗里的中国》拍摄录制相关支出。

5.光禄古镇游客接待中心占地费及青苗补偿费等缺口资金1330337.23元,主要用于支付光禄古镇游客接待中心占地费及青苗补偿费、游客接待中心预付电费、诸葛武侯祠建设修复项目、光禄古镇景区旅游厕所维护、文化惠民演出、群众文化活动、公共文化示范区创评、景区创评等经费缺口资金。

6.龙华寺古建筑群抢救性修缮偿债资金284400元,主要用于偿还龙华寺古建筑群抢救性修缮工程欠款。

7.信创工作专项资金887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信创工作支出。

8.荷花节系列活动经费187060.67元,主要用于开展荷花节系列活动相关支出。

9.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468014.09元,主要用于开展“戏曲进乡村”非遗展演、文艺宣传演出、地方戏曲保护等工作。

10.姚安县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经费21161.00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化馆总分馆全年正常运行,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

11.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378011.50元,主要用于保障图书馆、文化馆(站)全年免费开放正常运转。

12.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438181.25元,主要用于保障博物馆免费开放办公、水电费等支出。

13.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931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姚安县各级非遗传承人补助。

14.文化人才经费122437.12元,主要用于开展县乡文化人才培训培养,提升文化工作者素质,提升我县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15.楚雄州文化旅游项目(旅游品牌创建以奖代补)资金164320.00元,主要用于对创建成功的旅游品牌进行奖补,同时保障光禄古镇智慧景区智慧化设备正常使用。

16.公路沿线广告字安装经费252400元,主要用于在昆楚大高速-大理方向安装两块公益宣传标语“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光禄古镇”“世界花卉看云南 云南好花在姚安”,对外展示姚安文化旅游品牌,提升姚安知名度、影响力和人气力。

17.州级文物保护(河里渡杨氏宗祠保护维修)专项资金194432.24元,主要用于支付姚安县河里渡杨氏宗祠保护维修工程款。

18.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59500元,主要用于姚安县县城文昌宫照壁修缮及尾款拨付。

19.姚安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及“四有”工作经费16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姚安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及“四有”工作相关支出。

20.项目前期工作经费465792.30元,主要用于玫瑰小镇建设项目、玫瑰科研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支出。

21.云南省2024年文化人才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姚安县文艺骨干培训班培训经费347704.97元,主要用于开展云南省2024年文化人才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姚安县文艺骨干培训班,打造一支新时代基层文化艺术人才队伍,打造了姚安首部庭院剧《蓝蜻蛉》。

22.存量资金上缴财政1290959.03元,主要是清理了以前年度存量资金并上缴财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47666.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79%。与上年相比减少3596370.06元,下降18.21%,完成年初预算的186.8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开展招商引资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为保障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开展,年中追加了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144042.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82%,完成年初预算的163.3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5129492.74元,公用经费支出462466.88元,项目支出4552083.1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78405.5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100元,对企业补助支出105000元,资本性支出1185577.5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有新调入人员、新招考人员以及职级晋升,在2024年中追加人员经费,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年初仅预算了本级项目安排支出,年中收到了上级项目安排支出,项目支出增加,导致预决算差异较大。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5321.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费支出609111.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1957.4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993.23元、死亡抚恤(职工遗属补助)支出11259.6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二是年初未预算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但因补缴上年度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实际有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3313.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完成年初预算的97.5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8953.83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7507.1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26965.7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大病医疗)支出1988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缴费基数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支出(光禄古镇城市景观及环境艺术设计费用250000元、光禄玫瑰小镇历史文化业态植入红二方面军团后勤部驻地旧址维修工程设计费13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年中追加了城乡社区(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09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姚安县玫瑰科研实践基地项目续建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款2600000元,支付姚安县光禄镇“三非遗”文化艺术展演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款495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年中追加了农林水(类)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85792.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姚安县玫瑰科研实践基地项目可研编制费用、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费用、土地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调查报告编制费用等前期工作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为保障姚安县玫瑰科研实践基地项目顺利实施,年中追加了姚安县玫瑰科研实践基地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41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完成年初预算的98.36%。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缴费基数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48764.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3280.51元,增长37.4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1.5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8764.4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8.48%,完成年初预算的93.8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373.11元,增长70.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07.40元,增长5.0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764.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907.40元,增长5.0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8764.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3280.51元,增长37.4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8764.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公务接待中,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陪同人员和接待标准,节约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373.11元,增长70.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07.40元,增长5.0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764.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907.40元,增长5.0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已久,时常需要维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二是因工作需要,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执行下乡、出差等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外县文化和旅游局到我单位开展学习交流、各乡镇文化系统人员到我单位汇报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0866.88元,比上年增加91577.50元,增长24.14%,主要原因一是有新调入及新招考人员,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二是上年度无福利费(职工体检费用)支出,本年度增加了福利费(职工体检费用)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活动开支,如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福利费(职工体检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39706466.57元,其中,流动资产833233.82元,固定资产3442669.7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89.04元(净值),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35430000.00元(净值),文物文化资产174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022835.35元,其中:1.固定资产增加103179.80元,原因是2024年新购入固定资产导致年末固定资产净值增加;2.我单位2024年度开展资产清查,发现因工作人员变动频繁,情况掌握不清,存在部分不再属于我单位监管的公共基础设施未能及时减少的情况:(1)2019年机构改革时,西北片区篮球场(670000元)、蜻蛉社区多功能篮球场(300000元)已划转教育体育局监管;(2)根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光禄军民总管府、高雪君祠(40000000元)、光禄文昌宫(3500000元)属光禄镇人民政府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光禄古镇网球中心(5830000元)、龙华路停车场、军民总管府旁停车场、龙华寺山脚停车场(918300元)等属光禄镇人民政府监管;(3)诸葛武侯祠(5465500元)属栋川镇人民政府监管。以上合计56683800元,故我单位监管的公共基础设施比上年的92113800元减少56683800元,导致本年资产总额较上年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2774.4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3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3424.4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5286.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5286.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28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235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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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