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500171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来电来信,接待县委、县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向有关乡镇和部门交办转办信访事项,综合研判信访信息,组织协调处理重大及突发信访事件,提出解决信访问题、完善信访政策的有关意见建议,协调、检查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办信室、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构建信访工作大格局
一是抓好《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推动《信访工作条例》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知识竞答活动1500余人次,编排了“小邑拉花”节目开展文艺演出4场,在“万名党员进党校”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专题讲授《信访工作条例》3批332人次。二是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条例》配套措施。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机制改革要求,构建系统、完备、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调整县、乡两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健全“1(县级)+9(乡镇)+77(村/居委会)+1205(网格)”信访网格体系,推行三级书记抓信访制度。三是强化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组建姚安县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专班,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业务培训2次,全面推广运用信访法治化“路线图”和工作指南。四是持续巩固“如家信访窗口”创建成果。加强信访干部业务能力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结合楚雄州信访评议管理系统,鼓励群众对服务进行评价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二)紧盯首尾两个关键端口推进信访问题步入法治轨道
一是建立监督追责工作联动机制。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县纪委监委建立信访工作监督追责联动工作机制。加大监督追责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移交办理相关线索1件,以监督追责促信访工作责任压实。二是建立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云南省5部 门联发《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政法、公安、司法等部门紧密配合调查取证违法信访行为1起,做好依法处理违法信访行为相关工作。三是构建进京访源头治理工作闭环。聚焦进京访重复访突出 问题,构建进京访源头治理、情报预警、分级联动、安全劝返、化解稳控、依法处理的劝返工作闭环。认真反思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胡某某“盗流”教训,扛牢压实重大活动期间信访安全保障工作的政治责任,确保“北京不去、省内不聚、省外不串、网上不炒”。
(三)抓实受理、办理、督办三个环节,提升信访业务规范化水平
一是健全完善精准受理机制。受理信访事项在1个工作日内精准分流、精准交办,各类信访事项依法有序运转,形成工作闭环。二是健全依法分类处理机制。严格落实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和“路线图”,分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三是健全告知书送达机制。对群众信访事项,在受理、办理、办结、复查、复核等每个环节都进行书面(电话、短信)告知。四是开展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评查。组织开展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评查,重点到信访问题突出部门和乡镇调研,着力纠正受理办理不规范、责任不落实、问题久拖不决、群众不满意等问题。
(四)打牢信访工作“基层基础”,着力提升信访领域基层治理能力
一是常态化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坚持用好领导包案、接访下访等制度,县处级领导干部下访接访227次,推动解决问题257个,17名县处级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51件,化解42件。二是推进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实体化运行。推动信访接待场所和基层综治中心有机结合,做到群众诉求全链条解决。健全完善由乡镇党委书记担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组织架构,严格落实好矛盾纠纷调处、信访形势分析研判、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信访工作进网格等制度机制。三是大力推广“一县一码”。全方位宣传、积极引导群众通过“一县一码”,直接向本县党政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反映诉求,逐步扭转网上信访“倒金字塔”结构。提升网上信访一次性化解率,开展定期回访,防止网上信访上行或转化为走访。四是坚持调解优先,抓实矛盾纠纷排查。聚焦易引发信访问题的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调查分析研判,将问题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信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201664.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1664.6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5180.49元,增长7.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5180.49元,增长7.06%;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加;事业收入无增加;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基本工资正常晋级晋档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标导致工资福利支出高于上年度。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信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201664.69元。其中:基本支出1711610.33元,占总支出的77.74%;项目支出490054.36元,占总支出的22.2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5180.49元,增长7.0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7226.13元,增长9.41%;项目支出减少2045.64元,下降0.4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年初基本工资正常晋级晋档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标导致工资福利支出高于上年度。信访工作经费下降2045.64元,两项相抵增加145180.4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信访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11610.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52117.66元,占基本支出的90.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9492.67元,占基本支出的9.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信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0054.3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信访工作经费项目经费154834.36元,主要用于信访工作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支出。
视频接访网络租用费项目经费129525元,主要用于支付视频网络接访专线网络费及运营维护保障费用。
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项目经费168900元,主要用于化解我县特殊疑难信访案件办理所需经费。
信创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5700元,主要用于完成信创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购买信创产品3台,确保办公产品的安全可靠。
2023招商引资工作经费项目经费1095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保障经费,确保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开展。
解决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项目经费20000元,主要用于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和公共区域监控设备维护。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信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1664.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45180.49元,增长7.06%,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46123.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1%,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7%,主要用于工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基本工资正常晋级晋档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标导致工资福利支出高于上年度。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年初无此预算。主要用于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和公共区域监控设备维护;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1319.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0%,完成年初预算的98.52%。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离退休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事变动,调出1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011.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52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完成年初预算的99.27%。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事变动,调出1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决算为35609.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214.00元,增长29.9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9609.1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15%,完成年初预算的98.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6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8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914.00元,增长36.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0.00元,增长5.2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元,增长5.2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609.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214.00元,下降29.9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9609.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6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914.00元,增长36.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00.00元,增长5.2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00元,增长5.2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和接待费支出上升。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信访领域相关会议和业务培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信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492.67元,比上年增加28450.87元,上升21.71%,主要原因是开展信访保障工作差旅费等费用上升。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姚安县信访局资产总额75932.51元,其中,流动资产46218.67元,固定资产29713.8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29713.8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62.8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62.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姚安县信访局
2025年9月30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71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