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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5/9/28 15:09:24

监督索引号53232501371301000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是对全县乡村流通领域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指导和组织社有企业对全县农业生产资料的调供和储备工作,发展农民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指导发展农民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依法、依规经营。管理社有资产,保持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1)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委、县政府“三农”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县政府和上级的要求,制订全县供销合作社和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2)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种业和农副产品开展经营并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接和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3)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4)负责全县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村现代商品流通,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

(5)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积极发展为农服务的社有企业,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加强经营管理,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6)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7)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8)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县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9)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县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10)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系统内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会计统计审计股、社有资产管理股、合作指导股(经济发展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稳中求进高质量完成州社指标。2024年以来,全县供销系统销售总额、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农产品、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化肥销售量、电子商务平台销售额同比稳步增长;食用菌产业培育和统计取得好成效;全资和控股企业在稳步发展的同时实现利润总额5.8万元;所有者权益749.8万元,同比增长5.72%。二是健全县级“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县级组织架构体系和制度体系。巩固基层为农服务阵地,增强基层为农服务功能。提升改造薄弱基层社1个,完成能对基层社资产、财务、业务、人员等统一管理的县级社1个,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12980亩次,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教育培训150人次。三是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通过吸纳广大农民、种养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71个,规范化建设专业合作社25个,建设示范社14个,其中左门供销社绿吉农产品营销专业合作社被命名为国家级标杆社和省级示范社,恒源魔芋种植专业合作社申报创建为省级示范社,绿康农产品营销专业合作社、金果果软籽石榴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功申报全国“示范社”;恒源魔芋种植专业合作社和农哈哈食用菌专业合作社获全国10年“监测合格示范社”。与财务咨询公司合作成立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基层农民专业合作社60余个,切实解决基层农民专业合作社做账难、记账难、项目包装难等问题。四是积极推进社有企业发展。组建社有资产公司运营团队,在县城入城口蛉荷大道打造了面积1200平方米的供销商业街区,开展农资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店、供销选品超市、梅干菜产品展示、盐业配送等业务;在光禄古镇东关城门楼新建农特产品展示店和供销工会驿站,提升供销经营展示能力和服务形象。五是积极申报实施项目。通过认真调研、实地考察,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可研,向省州供销系统申报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建设项目及“新网工程”,向发改部门申报再生资源回收绿色分拣中心超长期国债并已被省级锁定,目前已开展项目前期和试运营工作。六是积极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产业发展。探索大田托管、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方式,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等系列服务。以基地引领魔芋产业发展,带动全县2000余户农户种植魔芋12400亩;组建梅干菜产业联合社,推动芥菜产业发展,帮助阳光农业科技公司提产提能,带动全县1000余户农户种植芥菜2500余亩,开设聪厨食品联营店,实现芥菜种植、梅干菜加工、预制菜销售产业链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七是全面建设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利用供销合作社网络、品牌、资产等优势,建立县级农资配送中心2个,日用工业品配送中心3个,农村综合服务社230个,农资经营网点133个。入驻“扶贫832平台”的供应商15家,上架核桃、大米、菜籽油、蜂蜜、石榴、干野生菌等157款产品,入驻“云品惠”平台的供应商4家。积极利用昆楚大复线从姚安境内穿境而过的区位优势,在姚安服务区设立姚安供销展示店,2024年上半年消费额达160多万元,拓展了姚安农特产品推、销的新路子;积极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公司做好乡村“客货邮”工作,在9个乡(镇)77个村社区设立便民快递网点,推进乡村物流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收入合计3040604.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0604.9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7326.17元,增长8.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7326.17元,增长8.4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事业收入增加0.00元;经营收入增加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其他收入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我社2024年有退休人员死亡,死亡抚恤金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我社2023年没有项目收入和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支出合计3040604.90元。其中:基本支出3026622.30元,占总支出的99.54%;项目支出13982.60元,占总支出的0.4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7326.17元,增长8.4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3343.57元,增长7.97%;项目支出增加13982.60元,增长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我社2024年有退休人员死亡,死亡抚恤金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我社2023年没有项目收入和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26622.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31892.82元,占基本支出的93.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4729.48元,占基本支出的6.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82.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招商引资项目经费2602.60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支出;

信创工作专项经费10340.00元,主要用于购买两台安可电脑支出;

食用菌产业统计监测补助项目经费1040.00元,主要用于食用菌产业统计监测培训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0604.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37326.17元,增长8.47%,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8%。主要原因是:一是我社2024年有退休人员死亡,死亡抚恤金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我社2023年没有项目收入和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0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办公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1391.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6%,完成年初预算的127.2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22368.6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3361.9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0247.07元,死亡抚恤支出285413.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8674.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5%,完成年初预算的94.2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0801.4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0154.2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719.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697699.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3%,完成年初预算的99.7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1686319.35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38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02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完成年初预算的99.1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元,决算为9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15.00元,增长4.5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元,决算为95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15.00元,增长4.5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元,支出决算为9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15.00元,增长4.5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元,决算为9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15.00元,增长4.5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州供销社领导到姚安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和部分基层社到县供销社沟通交流工作,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基层社到县社汇报、交流工作和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以及省州供销社对我县供销食用菌工作、深化改革工作等开展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相关工作。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729.48元,比上年增加1843.60元,增长0.9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差旅费支出比上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14448.85元,其中,流动资产3172.52元,固定资产11276.3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191.6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609.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公积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附件:姚安县供销合作社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9月25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137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