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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口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河口乡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0-06-30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中心(站、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 “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和省州县关于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 州关于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标要求,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河口乡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唐 云 乡人民政府乡长

常务副组长:周宏书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马文才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 组 长:周学江 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骆 斌 乡国土资源所负责人

成 员:罗乔峰 乡司法所长

张雪恩 乡派出所所长

郭民祥 乡民政办主任

龚兆友 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普建忠 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王艳梅 乡财政所所长

曹家顺 大河口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余守贵 涟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余春华 大栎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世功 麂子村党总支书记

李啟秀 麂子村委会主任

杨毕有 大白者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周文富 蒿子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国土资源所,由周学江任办公室主任,骆斌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成员站所适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各村委会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并安排工作人员、村民小组长积极参与工作,及时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全面推进全乡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乡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日常事务,研究提出全乡农村不动产登记对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定期梳理汇总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并组织筹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者自行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乡党政办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大河口乡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