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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17-06-06

各村委会: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全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为依据,以实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登记簿、权属证书“四相符”和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四到户”为主要目标,对全县耕地、园地等承包经营的农用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根据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6月30日前全县要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了确保我镇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结束,各村要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对照花名册查缺补漏,务必于6月20日前将后附花名册上未签字确认和证件不齐的相关工作认真完成,并上报镇土地确权工作办公室,如不按时限完成土地确权颁证扫尾工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太平镇各村证件缺失及调查完成情况统计表

太平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