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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兴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弥兴镇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19-05-08

各村委会,镇级有关站所:

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姚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姚政发〔2018〕17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对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国土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弥兴镇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 浤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 组 长:蔡晓波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黄晓丽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孙耀昌 镇项目办主任

高正文 镇民政办主任

李国荣 镇财政所所长

鲁官鑫 镇城建办主任

钱晓云 镇农技中心负责人

商 石 镇林业站站长

李梅春 镇水管站站长

李正福 镇统计站负责人

张国红 镇交通运输管理站负责人

郑晓梅 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在镇国土资源所,由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镇长蔡晓波兼任办公室主任,郑晓梅、李朝顺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镇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各村委会,镇级有关站所要充分认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重要意义,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乡镇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调查。镇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国家和省、州、县总体方案,结合我镇实际,认真执行姚安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调查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切实负责本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弥兴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