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县级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到乡镇卫生院定期服务工作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楚雄州卫计委事业单位医务人员定期到基层服务的有关要求。经县卫计局研究,决定安排李娟等9名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到基层服务,具体安排如下:
派出单位 | 姓名 | 专业技术职务 | 到基层服务单位 |
县人民医院 | 李 娟 | 主管药剂师 | 大龙口卫生院 |
县人民医院 | 贺志聪 | 检验师 | 前场中心卫生院 |
县人民医院 | 潘春玉 | 医 师 | 前场中心卫生院 |
县人民医院 | 张 荣 | 主治医师 | 太平卫生院 |
县中医医院 | 朱晓梅 | 医 师 | 光禄中心卫生院 |
县中医医院 | 杨学虎 | 医 师 | 光禄中心卫生院 |
县中医医院 | 代建军 | 中医师 | 弥兴中心卫生院 |
县中医医院 | 杨先龙 | 主治医师 | 左门卫生院 |
县疾控中心 | 罗瑞华 | 主管医师 | 龙岗卫生院 |
以上人员到基层乡(镇)卫生院服务时间为一年,从2018年5月1日起算。请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疾控中心在2018年5月1日前,安排各单位派出人员到指定单位服务。在基层服务期间,到基层服务人员按接收单位职工同等管理,接收单位一定要严格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时,派出单位不得随意通知派出人员回派出单位上班,县卫计局将组织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服务期满后,将对派出人员做出考核鉴定。在基层服务期间,请按照《姚卫发〔2009〕49号姚安县卫生局关于卫技人员到乡镇卫生机构定期工作暂行规定》文件要求进行管理。
姚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