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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批复2019年光伏扶贫项目涉农项目结余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的请示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19-12-01

根据《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结余结转综合治理办法(试行)》(云开组办〔2018〕2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9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光伏扶贫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降低了工程投资,共计合同价1655.15748万元。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2.00万元,土建合同等设计安装施工820.80万元,光伏组件采购715.61448万元,逆变器采购102.053万元,监理服务费14.69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村委会建设选址反复的变更,导致钢结构支架二次重建,钢结构支架的高空搭建所占比例调整增大等问题,导致了工程量的增加。经光伏电站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在合同总价的基础上再预留120.84252万元做为后期工程增加款项。姚安县光伏扶贫项目大概需要1776.00万元,造成项目剩余资金564.00万元,于11月20日上缴国库564万元。结合《姚安县精准脱贫攻坚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县级“项目库”清单,从项目库中筛选提出了2019年光伏扶贫涉农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方案。经县财政局召开财政涉农整合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并上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提出2019年涉农项目结余资金564万元使用分配方案如下:

一、安排县交通运输局220.90万元,用于村组道路建设老街线至老街道路公路硬化。

二、安排县扶贫办2019年雨露计划4.05万元,用于追加2019年雨露计划缺口资金。

三、安排姚安县弥兴镇“整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缺口资金339.05万元。

当否,请示。

附件:姚安县2019年度涉农项目分配表  

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姚安县财政局      

           2019年11月28日

姚安县光伏扶贫项目涉农缴库资金重新安排情况表

序号

乡镇名称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

地点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规模投资(万元)

拟安排资金(万元)

其 中(万元)

责任部门

实施部门

备注

缴库扶贫资金

缴库涉农资金

总计

592.42

564.00

564.00

1

太平镇

老街线至老街道路公路硬化

新建

老街自然村

4.808km路基路面及附属工程

249.32

220.90

220.90

交通运输局

交通运输局

小计

249.32

220.90

220.90

0.00

2

全县

2019年雨露计划

追加2019年雨露计划缺口资金

4.05

4.05

4.05

扶贫办

扶贫办

小计

4.05

4.05

4.05

3

弥兴镇

姚安县弥兴镇“整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新建

弥兴镇

对弥兴镇内“两污”(垃圾、污水)进行收集转运处置,从源头上削减项目区村庄环境污染,有效改善和提升农村环境。

339.05

339.05

339.05

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弥兴镇

小计

339.05

339.05

33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