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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姚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1-07-06

张同波代表:

在姚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您提出了题为《请求在蜻蛉河上恢复重建交通桥》的建议,会议主席团已将此列为第64号建议案,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我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踏勘,按照农村公路新建桥梁和危桥改造项目入库的原则,我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桥梁采集了电子地图数据和拍摄照片上报至省交通运输厅,经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专家审查,该桥梁不属于公路桥梁,且未达到项目入库标准,交通运输部暂时难以入库,我局将按照行业主管的原则,积极对接水务部门,争取资金实施该桥梁改造工程,满足灌溉及车辆通行的要求。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还希望今后对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协助姚安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姚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