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办、县统计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贫困县2019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楚财整合〔2018〕15号)及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纪要决定,按照《关于对2019年度第二批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的批复》(姚贫组发〔2019〕5号)文件,现将第二批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54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预算支出等科目详见附表。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项目涉及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层层抓好项目落实,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实施,确保在2019年年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加强项目管理
项目涉及部门和乡(镇)要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实施项目,切实落实好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不得擅自改变项目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三、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结余结转综合治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开组办〔2018〕2号)、《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姚政办通〔2018〕36号)等相关规定精准使用好涉农整合资金。切实落实公告公示制,项目资金安排使用要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设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四、项目管理费使用规定
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按照中央、省、州下达资金不超过1%的比例据实列支,按照中央、省、州各级管理办法使用。
附表 | ||||||||||||||||
姚安县2019年度第二批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
序号 | 乡镇名称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 地点 |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 规模投资(万元) | 拟安排资金(万元) | 其 中(万元) | 责任部门 | 实施部门 | 预算支出科目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备注 | ||
扶贫专项资金 | 整合资金 | |||||||||||||||
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 部门中央整合资金 | 部门省级整合资金 | ||||||||||||||
合计 | 2个 | 1540.00 | 1540.00 | 1540.00 | ||||||||||||
1 | 全县 | 姚安县村级光伏发电站38座 | 新建 | 38个贫困村 | 建设屋顶光伏电站38座,规模3800kW,每座投资40.474万元。 | 1538 | 1538 | 1538 | 县扶贫办 | 县扶贫办 |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50302.基础设施建设 | 31005.基础设施建设 | |||
2 | 全县 | 统计监测 | 全县 | 统计监测 | 2 | 2 | 2 | 县统计局 | 县统计局 | 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1.办公费 | ||||
姚安县财政局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