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财政所,民政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中央和省州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17〕286号)和《云南省社会救助资金整合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云财社〔2017〕2号),经研究,现下达2018年特困人员生活救助第一批资金295.2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资金按参考各乡镇2017年五保户人数及残疾等级情况下达,按楚财社〔2017〕158号,特困人员中的重度残疾人继续发放两项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按《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姚政发[2016]17号)执行。
二、2018年特困人员(五保户)基本生活标准为:城市特困人员及集中供养人员每月540元,分散供养人员每月455元。
三、此次下达的资金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附件:姚安县2018年特困人员生活救助资金表
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民政局
2018年1月24日
姚安县2018年城乡特困人员生活救助资金表 | ||
乡镇名称 | 下达资金(万元) | 备注 |
栋 川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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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 禄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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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场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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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 兴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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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 平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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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 屯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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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 门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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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 中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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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口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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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敬老院 | 43 | 民政局 |
福利院 | 5 | |
合计 | 2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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