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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3-09-26

弥兴镇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决定及《姚安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姚安县2023年新能源烤房建设项目结余资金收回和安排的通知》(姚巩固振兴办便笺〔2023〕97号)要求,现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5万元下达给你单位,用于姚安县乡村振兴项目(弥兴镇2023年度电能烤房建设项目)。列入2023年“2130505·生产发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05·基础设施建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层层抓好项目落实,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实施,确保在2023年年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加强项目管理

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加强项目管理,切实落实好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不得擅自改变项目投资计划和资金用途。项目资金严禁“以拨代支”,实行二次分配。

三、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姚政办通〔2021〕15号)和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精准使用好资金。切实落实公告公示制,项目资金安排使用要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设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 1.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表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投资规模(万元)

安排资金(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万元)

项目主管部门

责任部门

实施部门

备注

合计

1个

214.5

14.5

14.5

1

姚安县乡村振兴项目(弥兴镇2023年度电能烤房建设项目)

新建

弥兴镇

建设电能烤房143座,每座补助1.5万元

214.5

14.5

14.5

乡村振兴局

弥兴镇

弥兴镇

2.绩效目标申报表

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弥兴镇2023年度电能烤房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

刘进鑫

主管部门

姚安县乡村振兴局

实施单位

弥兴镇人民政府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14.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5万元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

新建电能烤房10座,降低烘烤成本,提升烘烤能力和烘烤质量,提高收入水平,带动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电能烤房

≥10座

质量指标

项目投入使用率

100%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开工时间

2023年7月

项目完工时间

2023年9月

成本指标

建设电能烤房每座补助标准

1.5万元/座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受益群众人数

≥235人

受益脱贫人口数

≥115人

经济效益指标

降低烘烤成本,提升烘烤能力和烘烤质量,促进烟农增收

明显改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升生活质量,促进乡村振兴

明显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人口满意度

≥95%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911

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姚安县财政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