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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光禄镇集镇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5-10-28

光禄镇人民政府:你单位报来的《姚安县光禄镇集镇停车场的请示》(光镇请〔2025〕53号)已收悉。为了加强集镇交通管理,规范集镇公共停车场收费行为,提高集镇文明形象,保障集镇街道交通安全畅通,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配置停车资源中的调节作用。根据《云南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和《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实施办法》(楚发改收费〔2017〕637号)、《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楚发改收费〔2021〕64号)等规定,经我局对光禄集镇已建成的停车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结合光禄集镇实际,经研究,现对集镇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同意光禄镇人民政府对现已建成的东关停车场和小荷塘停车场实行停车收费(具体停车收费标准附后),执行停车服务收费后,光禄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集镇停车场停车收费进行监管,提高服务质量。收费时应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票据,主动接受市场监管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执行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执行前应在停车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三、试行期间,若遇上级新的停车场收费政策调整,按新的收费政策执行。

附件:光禄镇集镇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23日

附件

姚安县光禄镇集镇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

1. 车辆停放时间在1小时以内(含1小时)免收停车费;新能源车辆停放时间在2小时以内(含2小时)免收停车费。

2. 小型车辆超过1小时开始计时收费,每小时每车次收费1.00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大型车辆超过1小时开始计时收费,每小时每车次收费2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

3. 连续停放24小时,小型车辆最高收费为10.00元,大型车辆最高收费为24.00元;

4. 对军车、警车、消防车、环卫清运车、救护(助)车辆以及市政工程抢险车辆免收停车费。

5. 对在停车场内充电的新能源车充电时段内免收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