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2025年08月01日星期五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 正文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姚安县三个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6年度巡护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6-01-19

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姚安管护局、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姚安县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各有关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经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研究同意,现将《姚安县三个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6年度巡护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三个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及有关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严格对照计划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各项巡护任务落地见效。



                2026115     

姚安县个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6年度

巡护工作计划


  根据《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区巡护监测和执法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云林保护〔201747号)、《楚雄州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的通知》(楚林通〔202311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县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姚安县三个州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规范化进程,切实履行管护职责、压实管护责任、提升管护效能,筑牢森林草原生态安全屏障,特制定本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野外巡护工作核心要义

  强化自然保护区野外巡护工作、持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是守护自然资源、维系生态系统完整、保障生物多样性的核心举措,对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意义。

  (一)依法履职的刚性要求。通过常态化巡护执法,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地生根、执行到位,坚决杜绝擅自改变保护区性质、范围及功能区划的行为,确保管护工作全程合法合规、有序高效开展。

  (二)防范化解风险的关键路径。通过强化巡护排查力度,精准识别各类生态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制止并依法处置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破坏生态资源案件发生,切实保障保护区内自然资源及核心保护对象安全稳定。

  (三)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重要支撑。以巡护工作为重要抓手,持续强化全民生态保护意识,稳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筑牢生态根基。

  二、聚焦核心任务,明确巡护工作重点领域

  紧扣保护区生态保护核心目标,精准划定巡护范围和内容,确保巡护工作靶向发力、精准施策、全面覆盖。

  (一)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排查整治保护区内明令禁止的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采摘松花粉、采割松脂、开垦、烧荒、烧制栎炭、开矿、采石、挖沙、采集腐殖土、剥树皮、挖掘马樱花、倾倒垃圾等行为,严格落实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工作机制,坚决遏制各类破坏生态资源行为滋生蔓延。

  (二)动态监测人类活动及设施影响。密切跟踪保护区内建设管理项目实施进程,系统核查人类生产生活活动、人工设施布设对生态环境的潜在影响,重点监测林地植被是否存在破坏、退化等问题,建立动态监测台账并及时处置。

  (三)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督导。严格检查镇、村两级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情况,核查巡山护林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成效,督导防灭火知识宣传普及、巡山记录及日志规范填写等工作,筑牢森林草原防灭火防线。

  (四)狠抓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对照中央、省、州环境保护督察、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及环保执法反馈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进度、整改质量,确保问题整改全流程闭环,坚决杜绝整改不到位、反弹回潮等现象。

  三、强化举措落实,构建常态化巡护管理体系

  立足管护工作实际,健全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巡护管理机制,确保各项巡护任务落地见效、取得实效。

  (一)深化宣传引导,凝聚全民保护合力。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及生态保护知识宣传力度,综合运用广播、电视、专题片、宣传标语、宣传单页、户长会、群众大会等多元形式,开展全覆盖、立体化宣传教育,切实提升群众对保护区保护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和自觉性,营造人人关心生态、人人参与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落实网格管理,开展常态化巡护排查。严格执行网格化管护机制,科学划定巡护区域、明确巡护责任主体、规范巡护频次标准,围绕森林草原防火、项目建设监管、私挖乱采整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维护及各类影响森林生态环境安全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无盲区巡护排查,坚决杜绝巡护缺位、漏位现象,及时消除生态安全隐患。

  (三)规范台账管理,健全闭环整改机制。对巡护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案件查处及问题整改台账,严格执行销号管理制度,做到查处一起、整改一起、销号一起。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专项督查、挂账督办、专案盯办等方式,逐项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各项问题整改落细落实、见底清零。

  (四)强化执法监管,保持高压管控态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加大执法力度,主动排查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破坏保护区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凝聚执法合力,切实筑牢保护区生态安全防线。

  四、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巡护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以刚性举措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协同联动,推动巡护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开展。

  (一)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履职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严格落实巡护监管责任到人。管护局局长定期主持召开巡护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统筹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副局长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牵头抓好野外巡护实施、问题排查梳理及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等工作;包片干部职工深入一线开展常态化巡护,规范做好巡护记录、问题汇总上报及线索移交衔接工作。对因履职不力、失职渎职导致保护区内发生森林草原资源破坏、森林草原火灾等违法违规事件,或被上级通报批评、追责问责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直接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责任,以刚性约束筑牢生态保护防线。

  (二)规范痕迹管理,完善资料归档。健全野外巡护及工作巡查痕迹资料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填写《姚安县三个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巡护记录表》《涉林违法线索移送书》等制式文书,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要素完整。建立健全巡护资料台账,实行定期归档、动态更新机制,做到一事一记录、一案一归档,实现各项工作全程可追溯、有据可查,推动痕迹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三)深化协同联动,强化执法效能。健全管护局+乡镇+村组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乡镇、村组护林员队伍基层堡垒作用,调动基层管护力量工作积极性。加大生态保护政策法规宣传力度,通过入户宣讲、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提升周边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对巡护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防止危害后果扩大;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或属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查处,坚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巡护监管任务,切实保障保护区生态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