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局属有关股室:
根据《云南省森林资源管护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及姚安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有关议题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6年森林资源管护方案,请各乡镇按照本方案组织好森林资源管护工作。
一、管护目标
姚安县现有林地面积192.4万亩,其中森林面积171.59万亩,森林蓄积623.1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7.31%。姚安县2026年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区划分和人员设置,在《姚安县天然林保护修复县级实施方案》《云南省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姚安县实施方案》《云南省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姚安县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各乡镇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和公益林管护实际,全县划定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区248个,聘请管护人员608名,人均管护林地面积3164亩。确保每一个责任区至少配备一名森林资源管护人员。
二、管护人员
(一)人员规模
1.乡镇承包管护人员:2026年乡镇承包管护人员608名,其中森林资源统一管护人员288名,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320名。
2.林火监测中心值守人员:大风口、高峰寺、三峰山、杨梅山四个瞭望台及大风口联营林场由5个家庭承包管护,县森林防火专业队员60名。
3.辅助管理人员及临时护林员: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护辅助管理人员8名,全县9个乡镇春节或者清明节期间聘请临时管护人员200名。
(二)劳务报酬
1.森林资源统一管护承包人员劳务费1300元/月/人,其中:基本工资1200元/月/人,奖励工资100元/月/人。
2.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劳务费10000元/年/人,其中:基本工资800元/月/人,奖励工资400元/年/人。
3.临时管护人员(春节或者清明节1个月)劳务费1000元/人。
4.四个瞭望台及一个联营林场实行承包管护,承包管护劳务费共计22.68万元/年,其中:大风口瞭望台承包管护劳务费5.4万元/年、高峰寺瞭望台承包管护劳务费4.32万元/年、三峰山瞭望台承包管护劳务费5.4万元/年、杨梅山瞭望台承包管护费4.32万元/年;承包大风口联营林场资产管护管理费3.24万元/年。
5.县森林防火专业队员劳务费3500元/月/人,每月从扑火队员工资中提取20%作为绩效考核资金,防火期结束后一次性发放。
6.局机关相关股室辅助管护人员劳务费3500元/月/人。
(三)护林员保险
全县608名护林员(含瞭望台及大风口承包管护人员)必须全部购买赔付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乡镇和护林员承担,不购买保险者,不得签订承包管护协议。
(四)资金支出方式
2026年乡镇拟聘请的森林资源统一管护人员、生态护林员608名,劳务费由县林草局通过“一卡通”按月发放,奖励工资根据各乡镇上报的年终考核情况发放;家庭承包管护人员、临时管护人员、县森林防火专业队员、辅助管护人员劳务费由县林业和草原局统一调配发放。
三、管护设施建设
截至2025年底,全县共建成森林资源管护宣传碑牌394块,管护标识500块,林区道路1721公里,瞭望台4座,建设森林管护站点27个6034m2,配备巡护交通工具7辆,安装使用森林资源野外视频监控系统39个、林区智能卡口3个、配置无人机5架。在健全森林资源管护制度、维护现有森林管护点及碑牌等管护设施的基础上,2026年计划建设森林资源管护站点3个,应用无人机、卫星定位系统等新技术,实行巡护网络化管理和乡村护林员管理动态监控。
四、管护责任及成效监督
森林资源管护人员网格化管护全县192.4万亩林地资源。护林员职责:一是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二是对管护责任区内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自然保护地进行巡护、值守,并做好巡护记录或值守日志;三是协助县、乡、村三级管理部门管理责任区内的火源,巡查并及时报告火情和野外用火等火灾隐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野生动物异常活动或死亡、毁林种植养殖等情况,及时清除布设在野外的野生动物盗猎工具并报告情况,及时劝止并报告偷砍盗伐林木和野生植物、非法捕猎或伤害野生动物、非法破坏或侵占林地湿地草地、破坏造林地、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以及毁坏宣传碑(牌)、标志碑(牌)、界桩(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四是做好管护协议(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完成县、乡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协助调查处理各类涉林案件。
县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云南省护林员管理办法》及《姚安县护林员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统筹组织开展护林员履职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乡镇按照已建立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统一实行护林员年度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五、管护要求
(一)管护责任区与管护责任人有效衔接。各乡镇要根据《姚安县天然林保护修复县级实施方案》划定的管护责任区,结合管护面积、巡查线路和责任区自然地形等因素,确保一个责任区有一名护林员,实现管护责任区与管护责任人无缝衔接。责任区及管护人员匹配图上报县林草局科技与产业发展股备案。
(二)承包管护人员落实程序。本人自愿到村委会报名(申请)→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根据计划指标进行考察并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县林业和草原局备案。上岗前,承包管护人员及相应管护范围需公示7天,公示结束无争议的,公示表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字,报县林草局科技与产业发展股备案。
(三)管护劳务费拨款及报账。管护劳务费由县林草局按月通过财政惠农系统“一卡通”发放,管护劳务费汇入护林员社保卡账户后,管护人员在管护劳务费花名册上签字确认,严禁他人代签;各乡镇须于每月20日前将当月管护劳务费发放花名册电子版及上月管护劳务费发放签字名册报送至县林业和草原局科技与产业发展股。
(四)确保护林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各乡镇要做好承包管护人员管理工作,确保管护人员专职专岗,同时对护林人员岗位职责、巡山护林四至范围、工作重点予以明确,进一步加大对护林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坚决杜绝护林人员吃空饷、不上山巡山护林、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
(五)严格按照计划指标落实承包管护人员。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本次下达的计划指标落实承包管护人员,签订承包管护协议。承包管护协议、审批表、统计(公示)表等统一使用本次下发的样表,准确、完整、清晰填写后于2026年1月30日前报县林草局科技与产业发展股备案。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