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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姚安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16-10-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质量强县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质量强县战略深入实施,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姚安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雷 波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 组 长:潘建勋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周吉才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光泽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 俊 县委编办主任

昝卫勇 县发改局局长

马朝辉 县经信局局长

杨璧伍 县教育局局长

罗菊芳 县科技局局长

马 桑 县财政局局长

周南西 县人社局局长

周 智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海斌 县环保局局长

周银兵 县住建局局长

张中晖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董 贵 县农业局局长

马 超 县林业局局长

胡 进 县水务局局长

马劲文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杨毓才 县卫计局局长

汪光亮 县统计局局长

李自忠 县安监局局长

张家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雁鸿 县粮食局局长

乔仁潭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李永宏 县国税局局长

刘德恩 县地税局局长

瞿强华 人行姚安县支行行长

戴连能 县公安局副局长

徐 韬 县邮政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解决质量强县战略实施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实施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安排部署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工作任务,督查检查涉及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等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张家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工业产品质量、农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5个工作组,分别由县经信局局长兼任工业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工作组组长、县农业局局长兼任农产品质量工作组组长、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工程质量工作组组长、县环保局局长兼任环境质量工作组组长。

今后,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县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原姚安县实施质量兴县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