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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姚安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16-08-0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楚府明电〔2016〕75号)精神,扎实有效推进全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一步增强国有林场发展活力,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姚安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雷 波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钟吉聪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庞仕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 超 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 昝卫勇 县发改局局长

张之辅 县民政局局长

杨志祥 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局长

马 桑 县财政局局长

周南西 县人社局局长

周 智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发文 县环保局局长

周银兵 县住建局局长

张中晖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董 贵 县农业局局长

胡 进 县水务局局长

马劲文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汪光亮 县统计局局长

何树荣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朱永鸿 县林业局副局长

瞿强华 人行姚安县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马超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朱永鸿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县林业局和县级相关部门抽调。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全县国有林场改革的重大原则、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全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筹备领导小组有关工作会议,起草有关文件材料,搜集有关工作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若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县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