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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学琼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6-01-2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姚安县委姚干字〔2026〕6号文件通知,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26年1月26日会议讨论,决定:

刘学琼 任县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

周晓英 免去县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李 莹 任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刘志伟 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庞增辉 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孔明 免去县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林祖斌 免去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段 梅 免去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林 辉 任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万福 免去县搬迁安置办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职务;

何晓芬 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任县搬迁安置办副主任;

瞿晓娟 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晓庆 免去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尹曦敏 免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杨俊杰 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起 燕 任县司法局左门司法所所长。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