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
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姚政规〔202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确保国家法制统一,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2件规范性文件:
一、《姚安县梅葛文化园片区综合管理规定》(2009年姚安县人民政府第3号公告2009年2月16日)
二、《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姚安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姚政规〔2022〕3号2022年10月21日)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5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