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社会信用信息管理,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升社会信用水平。姚安县民政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结合自身职能对《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进行了学习宣传。局领导高度重视学习宣传工作,2月13日在职工会议上对《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进行了原文学习,并对相关工作统筹安排,提前策划。会上,局长陈星星号召每一位干部职工、每一个民政机构都成为《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同时,姚安县民政局充分利用单位电子显示屏、宣传专栏等设施,对《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进行了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汤洪妮、李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