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维护税费征收秩序。推行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依法规范实施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税收管理权限,维护国家和地方的税收利益,维护广大纳税人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持税费协同征管,持续完善依法依规征税收费措施,做到应收尽收。坚决预防杜绝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等行为。
二是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全省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税务执法领域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依法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做到罚当其责。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税务执法,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
三是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有效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四是持续营造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简化相关税种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要求,运用电子税务局等平台,自动推送税费优惠政策信息,促进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依托信息系统加强数据采集,推进部门数据共享应用,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容缺办理事项相关制度,持续优化线下服务措施,更好满足特殊人员、特殊事项的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