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执行投标保证金退回制度。中标人在交易项目合同签订并提交合同上传后退还,非中标人候选人在中标公示发出一个工作日退回,具备清退条件的保证金已全部清退。
二是推行保证金保险。在交通、农业、水利和房建市政工程等领域推行保证金保险,缓解了企业融资难等问题。
截至2022年上半年,共清退投标保证金1846.1533万元;共为96家投标企业开展了保证金担保服务,释放、盘活企业原需交付的保证金2274万元,切实降低了企业交易成本,优化了我县营商环境。(伍婷 聂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