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姚安县严格按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指标体系(2021)年版》和《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工作各项要求,采取“围绕一条主线、扭住两大抓手、完成三项任务”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
围绕一条主线,高点定位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姚安县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列入2022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将助力姚安县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作为今年法治建设工作的主题主线,贯彻法治建设工作全过程,确保创建工作从深从细从实开展,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完成三项任务,高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一是压实工作任务,着力提升质量。将《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清单》9项一级指标,32项二级指标,230具体任务清单任务分解至40余个县直部门单位和9个乡镇,明确了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要求各乡镇、部门逐一对照,尽快补齐短板,完善台账资料,为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进一步夯实了基础。二是凝聚合力,全力备战迎检。紧紧围绕实地评估、人民满意度测评、随机抽考等创建工作重点,按照“迎检清单”要求,抓好任务落实。同时,县委依法治县办成立督导组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单位进行了一次实地现场督导,了解指标进展,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创建新格局。三是强化教育培训,营造创建氛围。9月22日开展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专题业务培训,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共计120人,围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目标任务、创建内容、创建程序、创建指标、创建工作机制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
用好四个机制,高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一是坚持落实“半月通报”“月调度”工作制度。县级各责任单位,紧扣本单位承担的创建指标任务,每半月向县创建办报送部门承担创建工作指标任务的有关情况,县创建办经梳理汇总后实行“半月通报”,根据各单位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半月通报”情况实行“月调度”,调度采取召集会议的形式进行,实行一月一调度,调度会议原则上由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必要时由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召集。二是坚持落实工作督导推进制度。建立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工作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开展日常督导和专项督察,督导原则上以全县承担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县指标任务的牵头单位为主,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督查至相关责任单位。督导工作由县人大联系政法工作的副主任作为总召集人,成员从县委、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县司法局和相关部门中抽调,确保督查力量充足,业务过硬。县创建办根据创建工作的不同时期重点及调度会议确定的重要事项提出督查计划,报经总召集人同意后开展督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其影响程度,以签发提醒函和交办通知形式进行催办,并将办理情况纳入下次督查事项,对交办事项落实不力的以专报形式进行通报。三是坚持落实重点指标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和《姚安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将230项指标体系中承担事项较多、评估分值比重较大和实地评估任务重的部门列为重点创建责任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司法局),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落实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四是坚持落实工作提醒制度。姚安县坚持以提醒促整改,县创建办采取书面工作清单提醒方式,列出清单,责任到人,实行月提醒、即整改。以问题为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实行清单化、销号式管理,向工作推进不力、指标完成滞后的乡镇和部门发出书面工作提醒函,逐条逐项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在最短时间内补齐工作短板,整体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以督导检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为契机,对照创建指标,加强工作自查,从实地察看、查阅台账资料、氛围营造等方面开展督导指导,对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共性和个性问题清单,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确保示范创建指标任务落实无死角。(王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