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姚适政罚决字【2025】002号 | |
被处罚人 | 名称(主要负责人) | 杨某某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杨某某驾驶履带车擅自在公路上违法行驶案 | |
行政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的规定,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1800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姚安县适中乡人民政府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5年7月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