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法类别 | 法制审核事项 | 承办部门 | 法制审核部门 |
1 | 行政许可 | 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名义作出的不予许可、不予变更、不予延续或者撤销、注销行政许可等事项 | 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自然生态股 | 宣传法规股 |
2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 | |||
3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认为的其他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该事项由有关执法股室提出) | |||
4 | 行政处罚 | 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名义实施的所有行政处罚案件 | 姚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股室站队 | 宣传法规股 |
5 | 行政强制 | 责令企事业单位减少或者停止排放水污染物 | 姚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股室站队 | 宣传法规股 |
6 | 责令污染单位排除妨碍、恢复环境原状 | |||
7 | 责令停止建设、限制生产 | |||
8 | 其 他 | 当事人因环境污染、生态修复等问题产生争议,申请行政机关裁决的事项 | 相关股室、姚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宣传法规股 |
9 | 可能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事项 | |||
10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