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相关规定,姚安县行政审批局对李凤升提交的姚安县太平镇白石地村委会高枧槽二组李凤升2026年人工商品林采伐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法定审批许可条件,并作出许可决定,现将审批结果公示如下:
申请人:李凤升
申请事项:姚安县太平镇白石地村委会高枧槽二组李凤升2026年人工商品林采伐
采伐地点:太平镇白石地村委会高枧槽二组(大凹子)。
四至界限:东至上面大路;南至李辉家养牛场;西至高一组田边;北至李如山田边交界。
采伐面积:4.2762公顷,采伐蓄积数量:299.9立方米。
采伐树种: 桉树,采伐用途:商品材。
采伐方式: 皆伐。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