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各外出务工人员:
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优化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和经办流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6年跨省务工及省内跨州(市)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跨省和省内跨州(市)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同一申报对象同一年度内不能同时申报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和省内跨州(市)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二、补助标准
(一)沪滇资金。按照转移到上海务工每人1500元、转移到除上海的省外其他地区务工每人1000元、转移到县外省内务工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
(二)衔接资金。按照跨省务工每人1000元,省内跨州(市)务工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三、补助申请
(一)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人员每年可向当地县级人社部门申报1次一次性交通补助或一次性生活补贴(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和以下任何1项证明材料即可。
1.务工证明;
2.劳动合同(协议);
3.当年3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单;
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二)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向当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村(居)委会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乡镇审核无异议后录入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推送县人社局审核发放,县人社局将补助发放结果反馈各乡镇,由各乡镇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咨询电话:0878-6015040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