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经审查,杜永兴、周志旺、余德纯、邵元安住宅建设项目符合规划审批条件,本机关已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现予以公告如下: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位置 | 建设规模 | 证件类型 | 证件有效期 | 备注 |
1 | 杜永兴私人住宅建设项目 | 杜永兴 | 姚安县栋川镇仁和村委会孙二组 | 用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191.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0平方米,建筑高度9米,建筑层数3层,地上建筑面积380平方米。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2026年3月25日至2028年3月25日 | |
2 | 周志旺私人住宅建设项目 | 周志旺 | 姚安县栋川镇马草地村委会马十组 | 用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237.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5.06平方米,建筑高度8米,建筑层数2层,地上建筑面积475.06平方米。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2026年3月25日至2028年3月25日 | |
3 | 余德纯私人住宅建设项目 | 余德纯 | 姚安县栋川镇地角村委会地角硼一组 | 用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274.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0平方米,建筑高度11米,建筑层数3层,地上建筑面积460平方米。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2026年3月25日至2028年3月25日 | |
4 | 邵元安农村村民住宅项目 | 邵元安 | 姚安县栋川镇长寿村委会 | 用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12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0.5平方米,建筑高度11米,建筑层数3层,地上建筑面积370.5平方米。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2026年3月26日至2028年3月26日 |
栋川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