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云南省水资源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云财规〔2024〕18号)有关水资源费改税的要求,决定姚安县城市供排水价格所含的水资源费0.20元/立方米调整为水资源税,调整后的城市供排水终端水价按附件1、附件2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供水企业及时将调整后的价格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榜公布,并在企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严格执行供排水价格政策。
二、水价执行范围必须按现行有效的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文件执行,即城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合表用户除外)。部队生活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和婴幼儿照护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执行。
三、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重点要把为了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水资源费改税的合法性、必要性宣传到位。
四、执行时间: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城市供排水价格的通知》(姚发改价格〔2021〕15号)执行。
附件:
1.姚安县水资源费改税城市供排水价格表
2.姚安县水资源费改税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表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1
姚安县水资源费改税城市供排水价格表
单位:元/m3
类别 | 终端销售价格 | 其 中 | 执行范围 | ||
供水 价格 | 污 水 处理费 | 水资 源税 | |||
第一类 居民生活用水 | 4.20 | 3.00 | 1.00 | 0.20 | 城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合表用户除外)。部队生活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和婴幼儿照护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执行。 |
第二类 非居民用水 | 5.90 | 4.30 | 1.40 | 0.20 | 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 |
第三类 特种用水 | 7.90 | 6.30 | 1.40 | 0.20 | 包括洗车、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用水等 |
注:1.以上供水价格中已扣减水资源税0.20元/m3。
2.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楚〔2024〕28号)、《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云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云财规〔2024〕18号)执行。
附件2
姚安县水资源费改税城市居民生活阶梯水价表
单 位:元/m3
类别 | 终端销售价格 | 其 中 | 年用水量 | ||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 | 污 水 处理费 | 水资源税 | |||
第一阶梯 | 4.20 | 3.00 | 1.00 | 0.20 | 每户年用水量144m3(含144m3) |
第二阶梯 | 5.80 | 4.50 | 1.00 | 0.20 | 每户年用水量144m3-240m3(含240m3) |
第三阶梯 | 10.20 | 9.00 | 1.00 | 0.20 | 每户年用水量240m3以上 |
注:家庭人口超过4人(不含)且没有用于商业用途的居民户,每增加1人,增加第一阶梯年用水量36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