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广大消费者: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以下简称“新国标”)相关规定及选购使用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确把握新国标过渡期规定
(一)2025年9月1日起,不符合新国标要求、未依据新国标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出厂。
(二)2025年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须经CCC认证,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
(三)2025年12月1日起,不符合新国标要求、未依据新国标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禁止销售。
二、对销售者的告知提醒
(一)严格进货查验: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仔细核对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及相关信息,确保产品来源合法、质量达标。同时,规范保存进货凭证、销售票据等资料,建立完整的进销货台账,详细记录产品型号、流向信息,确保产品可追溯。
(二)确保销售合规:不得销售未取得CCC认证的车辆;不得销售伪造、冒用CCC标志或者来源不明的充电器、蓄电池等配件;不得销售车辆铭牌、外观、蓄电池、电机等与车辆合格证、CCC证书信息不相符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以整车与蓄电池拆分方式销售,所安装电池和充电器必须与合格证信息一致。
(三)严禁非法改装:严禁任何形式的拼装、改装、加装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或改变限速装置、更换影响安全的电动机或蓄电池组、加装蓄电池托架等部件。不得发布“解限速”“增容量”等非法改装信息,不得对车辆性能进行违法宣传。
(四)保障消费权益:应主动告知消费者车辆属性、技术参数等关键信息,不得隐瞒或误导。主动提供合格证、发票等凭证,并确保凭证信息与车辆铭牌一致,及时妥善处理消费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对消费者的告知提醒
(一)优先选择正规商家:建议前往品牌专卖店或正规电商平台购买,避免购买来源不明、质量无法保障的产品。
(二)查看车辆资质:确认车辆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标志,扫描合格证二维码可验证证书真实性,12月1日起销售的电动自行车需取得新国标认证资质。
(三)拒绝改装车辆:请勿购买或使用任何经过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此类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不符合国家法规要求。
(四)禁止擅自改装:严禁私自解除限速装置、更换大功率电池或电机,不得加装车篷、座椅、储物箱等改变车辆外形结构、影响安全行驶的装置。
四、强化使用安全意识
(一)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购买电动自行车后,请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和使用。
(二)遵守交通规则。骑行电动自行车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正确佩戴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行驶。
(三)定期维护保养。定期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刹车、轮胎、灯光等部件,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四)安全充电。使用原装充电器充电,避免过充过放,充电时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五、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一)保留相关证据。应保留好购物凭证、产品照片、维修记录等相关证据,如遇产品质量问题时可备查。
(二)及时投诉举报。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