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姚安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七十条:乙方整体发生重大变化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注销营业执照后重新申请的,本协议终止。云南东骏药业有限公司姚安县光禄连锁店因《营业执照》变更,向姚安县医疗保险中心申请解除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现对云南东骏药业有限公司姚安县光禄连锁店做出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的决定,公示如下:
零售药店名称 | 医保编码 | 地址 | 备注 |
云南东骏药业有限公司姚安县光禄连锁店 | P53232500651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光禄镇龙翔街 |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
姚安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