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一般湿地认定办法的通知》,姚安县开展了第一批一般湿地认定工作,将大麦地水库、空心树水库2处湿地认定为一般湿地,2025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姚安县第一批一般湿地认定名录予以通告。
附件:楚雄州姚安县第一批一般湿地名录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0月30日
楚雄州姚安县第一批一般湿地名录
编号 | 湿地名称 | 图斑数(个) | 认定范围(四至界线及经纬度坐标) | 认定区域总面积(公顷) | 湿地类型、面积(公顷) | 采用的保护方式 | 保护责任主体 | 保护管理机构 | 备注 |
2025--001 | 姚安县+大麦地水库+一般湿地 | 21 | 东与本村委会山林交界(东经101°8′48.664″,北纬25°35′4.368″),南与本水库坝埂交界(东经101°8′43.73″,北纬25°34′57.121″),西与本村委会山林交界(东经101°8′41.362″,北纬25°35′12.33″),北与本村委会山林、旱地交界(东经101°8′48.829″,北纬25°35′23.672″) | 11.162 | 水库水面11.162 | 水源地保护、河湖长制保护 | 姚安县人民政府 | 姚安县水务局 | |
2025--002 | 姚安县+空心树水库+一般湿地 | 1 | 东与本水库坝埂交界(东经101°21′50.519″,北纬25°29′51.67″),南与本村委会山林交界(东经101°21′44.219″,北纬25°29′42.082″),西与本村委会山林交界(东经101°21′29.064″,北纬25°29′42.29″),北与本村委会林地、草地交界(东经101°21′43.74″,北纬25°29′54.08″) | 8.09 | 水库水面8.09 | 水源地保护、河湖长制保护 | 姚安县人民政府 | 姚安县水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