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2025年08月01日星期五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 正文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 202200013)
来源: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2/8/15 14:54:0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灭失,原不动产证书无法收回,现予以废止,现公告作废:

1、证书号:姚集用(1997)字第34353号,权利人:张永,坐落:栋川镇蜻蛉社区张三组。

2、证书号:姚集用(1997)字第34344号,权利人:张忠祥,坐落:栋川镇蜻蛉社区张三组。

3、证书号:姚国用(2014)字第4415号,姚房权证栋川镇字第(2014)0225号, 权利人:赵楠萍,坐落:栋川镇融和新城C2幢3单元。

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 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限内向公告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提交复查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材料。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