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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民政局关于“云南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 姚安县民政局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2/8/9 10:30:06

根据《楚雄州民政局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荐评选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楚民发〔2022〕46号)文件精神,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云南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组织考察的基础上,经集体研究决定,确定徐建丽同志为“云南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云南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保障、社会救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政治坚定、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公道正派、严于律己。

(二)业务素质过硬。从事社会救助相关工作满2年以上,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爱岗敬业、胜任本职,在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落实落细社会救助政策、切实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重大创新或先进感人事迹,得到群众广泛认可,连续3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级,能代表本地社会救助工作先进水平。

(三)社会形象良好。积极承担工作责任,具有高度的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在本单位同事及群众间具有较高的认可度,模范遵纪守法,自觉诚信自律,未出现过违纪违法行为。

二、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

徐建丽,女,汉族,1983年8月出生,2019年3月任姚安县民政局副局长。自担任县民政局副局长以来,该同志始终牢记民政工作宗旨,处处以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善于学习,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较强;爱岗敬业,认真履职,完成工作任务突出,社会救助工作多次被州民政局表扬;热情服务,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在县民政局工作三年半的时间,连续两年被县民政局党组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善于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在民政局工作期间,自觉把“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与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起来,积极参加民政局党组、党支部组织的党员教育和学习活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保障、社会救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丰富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同时,作为分管社会救助工作三年半的副局长,十分注重社会救助政策文件的学习和研究,每次上级政策文件下达,必定第一时间认真解读,真正做到“心中有政策、工作有依据”。

二是爱岗敬业,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一方面能够积极协助领导做好与州局各科室、县级相关部门各项协调工作,任劳任怨,保证了社会救助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另一方面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按章办事,在政策范围之内的事情充分落实到位,认真做好民政工作各类资金的及时发放、按需发放。

三是热情服务,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在对待群众办事问题上,她主动服务,真正做到了来有迎声,去有送语,即使遇上了不了解政策的居民,她更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政策、讲法规,直至把他们说得心悦诚服为止。

公示时间从2022年8月9日起至8月17日止(节何日除外)。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姚安县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通讯地址:姚安县栋川镇宝城路60号姚安县民政局,邮端:675300,邮箱:yaxmzj@126.com,联系电话:0878—5724930。

姚安县民政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