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灭失,原不动产证书无法收回,现予以废止,现公告作废:
证书号:姚房权证栋川镇字第(2001)0182号,共有权证证号:(2001)0182-1号,权利人:班志军,共有权人:陶安芝,坐落:栋川镇龙岗小区。
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 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限内向公告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提交复查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材料。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