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防返贫动态监测“三类人员”?
(一)脱贫不稳定户:是指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且受各种原因影响存在返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
(二)边缘易致贫户:是指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且受各种原因影响存在新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不属于建档立卡脱贫户的一般农户;
(三)突发严重困难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简称“突发严重困难户”,是指虽然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监测范围,但受突发事件影响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且存在返贫或新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扶的农户。这类群体可以是建档立卡脱贫户,也可以是其他一般农户。
二、哪类人群可申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额度、期限分别是多少?
脱贫户(包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贷款额度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贷款期限为3年期(含)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
三、对监测对象是如何帮扶的?
纳入监测的对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帮扶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复合型风险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
四、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是否需要全部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
认定监测对象不仅要看农户收入状况,还要考虑农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对于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没有返贫致贫风险,且兜底保障措施持续稳定的,不需要纳入监测对象。对于新纳入的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要逐户甄别排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致贫风险,符合条件的要纳入监测对象。
五、风险已消除的监测对象是否还在系统里保存信息?
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后,基础信息仍需保留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称为“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过渡期内仍按统一要求定期更新相关信息。如果监测对象消除风险后又出现致贫返贫风险,应按程序重新识别纳入监测对象。
六、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后,哪些政策应该立即取消?哪些政策可以延续?延续期多长时间?
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后,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但要在常态化监测预警排查中持续关注。需要延续的政策主要是存在一定“时间周期”的帮扶措施,如扶贫小额信贷帮扶应持续到还完贷款,公益性岗位应持续到岗位协议到期,教育帮扶和雨露计划应持续到完成当前学段等。
七、哪些人能享受低保?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居民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2023年7月起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8736元/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6038元/年。保障标准每年根据省州县标准提高而提高。
八、哪些人可以享受单人施保?
(一)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省级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规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三)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四)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住院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其他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上年城乡低保年保障标准4倍的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城乡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同时符合“家庭财产”相关规定的家庭。
九、哪些人不能享受低保?
(一)拥有的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姚安县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含)的;
(二)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前12个月内购买使用价格5万元(含)以上机动车辆(不含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车)或大型农机具、工程机械等的;
(三)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在城镇购买居住用商品房,有非居住类用房(如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的;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有2套(含)以上居住用商品房,或有非居住类用房(如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的;
(四)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且年经营净利润达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含)以上的;
(五)家庭财产状况或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十、孤儿怎么认定?孤儿补助的保障标准是多少?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自2023年7月1日起,保障标准调整为:集中养育的孤儿保障标准为2000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为1340元/人月。
十一、什么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是多少?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未满18周岁的儿童。保障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调整为1340元/人月。
十二、什么是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对象是哪些?
残疾人两项补贴包括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持有有效的残疾证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持有有效残疾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及三、四级精神残疾人。
十三、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调整为9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一级100元/人/月,二级90元/人/月,三、四级精神残疾4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