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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教育体育局群众关心热点政策问答汇编
来源: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 访问量:12371 | 发布时间: 2023/11/10 17:41:55

一、转学、休学与复学

(一)如何办理转学及相关规定是什么?

答: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部队换防、人才引进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原就读学校就读者,准予转学。

1.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义务及时办理转学手续:

(1)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填写《云南省中小学学生转学申请表》(见附件),向转入地学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与转入学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或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就读;

(2)经转入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同意,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方可到转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转出学校同意后,上报转出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时在学籍管理网络系统转出该学生学籍;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云南省中小学学生转学申请表》到转入学校办理相关手续。转入学校、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在网络管理系统中办理接收手续。

学生转学原则上在学期结束和新学期开学后3周内办理相关手续,每学期中途和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准转学。学生休学期间不得转学。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校不可无故拒收正常转学的学生,也不得接收无正当转学手续的学生。因转出学校或转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学手续不符合规定等情况可能导致学生失学的,转出学校必须接收学生回校继续就读。

2.普通高中不得接收无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转学;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只能转入同等级或低等级的学校,普通高中与普通高中特色学校(班)的学生不得互转。

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办理学生户籍仍然在省外且从省外转入本省普通高中的转入手续。普通高中转学学生户籍已经由省外迁入本省的,应当认定省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校应当履行向学生及监护人告知相关事项的义务。

3.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都应当分别在收到转学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不按规定时间或条件进行审核操作的,上级主管部门可进行强制干预。

4.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胁迫或诱导学生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原学校承担相应责任。

5.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进入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籍是否转入工读学校,由原学校与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商定。

(二)在校学生该如何办理休学与复学?

1.学生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或连续病假3个月以上,由学生本人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准予休学。禁止利用休学申请进行变相留级。

学生休学情况,学校应当及时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除健康原因外,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准休学。

因健康原因休学的,必须出具有国家医疗卫生资质的县(市、区)以上医疗机构检查结论的证明。

学生休学期限原则上为一个学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如期复学的,必须办理继续休学的手续。

2.学生休学期满或休学期间要求复学的,应当持休学证明和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

3.学生复学后,由学校安排到适合的班级进行学习。学生复学后的学籍应当及时在网络学籍管理系统中变更。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收18周岁以下、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学籍被保留的学生、户籍所在地学生,包括被司法机关不予起诉、免予刑事处罚或宣告缓刑以及服刑期满而需要复学的学生。

二、学生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幼儿能享受哪些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助学金。资助范围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优先保障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资助。资助标准为300元/生.学年。由学生所在学校按照政策规定享受范围和标准落实。

2.原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700元/生.年)。资助对象:2021年春季学期及以前入学并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符合补助条件的原建档立卡学生继续补助至学前教育相应学制年限终止。2021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补助对象调整为“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资助标准为700元/生.年。由学生所在学校按照政策规定享受范围和标准落实。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能享受哪些资助补助政策?

1.免学杂费。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由学生所在学校免除。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小学每生每年105元,初中每生每年180元。由学生所在学校免除。

3.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助范围为在籍在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如下:寄宿制学生:主要包括农村脱贫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依据《姚安县教育体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姚安县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的通知》(姚教体联发〔2019〕2号)要求认定的非四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寄宿制学生:主要包括农村脱贫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制补助标准:小学生1000元/生.年,初中生1250元/生.年;非寄宿制补助标准:小学生500元/生.年,初中生625元/生.年。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8个人口较少民族(景颇族、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怒族、基诺族、德昂族、独龙族)按照25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由就读学校按照政策规定享受范围和标准落实。

4.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助对象为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提供免费的营养午餐。标准为:1000元/生·年(每生每天补助5元,全年按照200天计算)。由学生所在学校按照政策规定享受范围和标准落实。

(三)普通高中在校生能享受哪些资助政策?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是一等2500元/生.年,二等1500元/生.年。重点保障“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享受一等助学金。由就读学校按照政策规定享受范围和标准落实。

2.免学杂费。免除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的学杂费。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学杂费高出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的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由就读学校按照政策规定享受范围和标准落实。

3.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2020年及以前入学并在校就读的原建档立卡学生继续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至普通高中相应学制年限终止。对于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调整为“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由就读学校按照政策规定享受范围和标准落实。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能享受哪些资助政策?

1.国家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民族自治地区就读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除戏曲表演外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不予免除)。城市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在校非涉农专业城市学生的15%确定。标准为2000元/生.学年。由就读学校按照政策规定享受范围和标准落实。

2.国家助学金。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外的20%确定。标准为2000元/生.学年。由就读学校按照政策规定享受范围和标准落实。

3.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从2019年起,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全国每年奖励2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6000元。在就读学校进行申请。

4.中等职业教育省政府奖学金。由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中职学校全日制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中职学校省政府奖学金全省每年奖励名额为1000名,奖励标准为每生4000元。在就读学校进行申请。

5.原中等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送读上海学生交通费补助。2020年及以前开展东西协作送读上海中职学校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继续补助至中职教育相应学制年限终止。2021年及以后东西协作送读上海中职学校补助对象调整为脱贫稳定家庭学生、“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在户籍地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五)高等教育阶段以户籍地可以申请的资助政策有哪些?

1.云南省脱贫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学费奖励。2020年及以前入学并在一本院校(以云教贷〔2017〕18号文件公布的一本院校名单为准)就读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的云南籍“直过民族”(指: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布朗族、景颇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9个少数民族)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继续享受学费奖励政策至本专科相应学制年限终止。对于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将普通高校学费奖励对象调整为考入一本院校(以云教贷〔2017〕18号文件公布的一本院校名单为准)的姚安籍“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或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的姚安籍“直过民族”(指: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布朗族、景颇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9个少数民族)中“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给予5000元/生·学年的学费奖励。由学生向户籍地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2.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当年参加高考并考入本科及以上的姚安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实行一次性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由学生向户籍地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3.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计划。考入专科及以上既没有享受“国家及省学费奖励”、也未享受“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励计划”的“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标准为4000元/生。由学生向户籍地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4.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当年参加高考并考入本专科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2000元/生,专科1000元/生。由学生向户籍地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自学生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开始自付利息,毕业当年开始按照合同进行还款。贷款金额:本专科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20000元。此贷款金额标准从2023年开始执行。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地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6.滋蕙计划。资助对象为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金额:省内500元/生,省外1000元/生;办理地点:高中学籍所在地学校。

7.脱贫家庭学生(含监测对象)大学新生入学交通费、生活费补助。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的姚安籍学生。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500元。由学生向户籍地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六)雨露计划的资助政策是什么?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对象为我县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下同)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新成长劳动力。中等职业教育包含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含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正式学籍是指学生在教育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和人社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的正式学籍。补助标准:接受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2500元/生.学期;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2000元/生.学期;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1500元/生.学期。由学生或家长向户籍地县乡村振兴局和县教育体育局申请办理。

三、未成年人监护、“平安校园”创建

(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有哪些?

一是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二是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三是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四是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五是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六是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七是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八是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九是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十是其他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

(二)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该怎么办?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三)云南省“平安校园”考核标准具体有哪些?

1.创建条件方面

(1)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纳入学校党政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至少研究两次,并有详细会议记录;

(2)学校成立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统一组织、协调学校创建工作;

(3)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健全,有完整、详细的学校台账;

(4)学校有各种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每学期组织一次有校领导、各层次管理人员和师生员工参与的安全应急演练;

(5)坚持经常性的校内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六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做到检查、整改有记录;

(6)制定了创建“平安校园”的实施方案,任务分解清晰,责任落实到人;

(7)领导班子对学校安全稳定分工明确,党、政主要领导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工作的党、政领导负直接责任;

(8)安全稳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校园创建、消防、环保等各项工作专项经费落实到位;

(9)学校有相应的保卫机构,并按规定比例配足保卫人员。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并发挥积极作用;

(10)学校设立安全防范监控中心,系统完善、状态良好;

(11)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基础设施完备、警示标识清楚、醒目;

(12)组织大型活动前有完整的、操作性强的预案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

(13)学校全面推行“六T”实务管理;

(14)学校有完善学生保险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云教保〔2016〕5号、云教保〔2016〕9号)要求购买相关保险,实现保险两个全覆盖(即购买全覆盖、理赔全覆盖)。

2.创建过程方面

(1)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正常教学计划,每学期开学和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并把安全教育贯穿于日常教学中,每学期安全教育不得少于10个课时。

(2)充分利用校园媒体(广播、校园网络、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等)开展“平安校园”宣传。

(3)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及时删除有害信息。

(4)加强信息研判,及时掌握并上报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相关信息

(5)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启动迅速,人员到位及时、处置得当,事态得到有效控制。

(6)学校调解组织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运行规范,调解效果明显。

(7)年初学校层层签订安全、消防、环保责任书;安全、消防、环保工作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8)学生食堂、学生宿舍(公寓)、单位出租房屋有专人负责管理。

(9)加强校园安全、消防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排查人员和排查项目清楚,整改情况有记录。

(10)相关安全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安全事故及时上报。

(11)学校消防系统完善、灭火设备齐全,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12)主动与属地公安、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住建、卫健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学校周边治理,认真清理非法网吧、电子游戏室、歌舞厅、流动摊贩等,效果明显。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认真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有工作台账。

(13)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内建筑的安全、饮食卫生、消防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效果明显。

(14)积极开展抵制“法轮功”等邪教的宣传教育工作,抵制境外非法宗教对学校的渗透。

3.创建成果方面

(1)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

(2)学校各级保卫机构和人员职责明确,安全保卫检查制度健全。有突发事件及其他安全事故报告、应急处理制度。

(3)学校有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建筑物报告、应急处理制度。

(4)有食堂规范“六T”、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有药品、危险品、实验室物品管理制度。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应急处理制度。

(5)师生集体外出和大型活动组织申报审批制度健全。学校有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6)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勤政廉洁、开拓进取;教师为人师表,无不良行为和嗜好,无违反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现象;学生举止文明。

(7)学校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8)校园内无违规、违法的娱乐场所、商业摊点,无违章建筑。

(9)学校无瞒报、谎报、迟报安全事故信息的现象。

(10)学校师生员工对校园治安满意率高于90%。

(11)无打骂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学校教学、科研和各项管理秩序井然。

四、教师资格

(一)目前我国有几种教师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国现在有七种教师资格。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6.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等相关事宜如何办理?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信息变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补办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回原认定机构(盖章单位)补办,补办须提供材料详见网址:http://jyty.cxz.gov.cn/info/1193/3707.htm。请申请人备齐所需材料,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到原认定机构办理。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申请时间和认定通知获取渠道?

教师资格认定需要经过“条件准备”、“网上申报”、“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等环节。通常,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开展一次,具体申报时间,可通过姚安县人民政府网“首页→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目了解。

(四)是否可以申请认定多种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是对申请人能力、水平、条件的认定,而且是开放性的,因此,一个人可以拥有多种教师资格。但是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例如,今年无论几月申请认定并获得过一种教师资格,也只能从明年1月之后,再申请认定另一种教师资格。

(五)什么是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

(六)教师资格首次注册条件有哪些?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3.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新入职的教师试用期满,须完成岗前培训任务且考核合格。

(七)教师资格暂缓注册有哪些情形?

1.经查实,注册有效期内有体罚学生、乱收费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违规从事有偿家教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

2.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的;

3.因自身原因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的,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支教、外出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4.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八)什么情况下会导致注册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五、云南省自学考试

(一)云南省每年举行几次自学考试?

云南省每年举行两次自学考试,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进行。

(二)云南省自学考试考生该如何报名?

云南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工作,报名考生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网址:https://zk.ynzs.cn,下同)即可报名。

(三)云南省自学考试报名首次报考时考生是否需要到现场验证材料?

不需要,考生只需根据报名系统要求提交材料,并对

自己

所填信息和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首次报名不必到现场进行。


(四)所有考试科目完成的考生如何办理毕业证?

云南省每年进行两次自学考试的毕业证办理工作,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先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所需材料,并于提交材料之后在规定时间内带上所需材料到相应的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的只需等待通知领取毕业证即可。

(五)具体自考报考时间和毕业证办证该如何查询?

1.考生可关注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ww.ynzs.cn)上相关自考方面的公告即可准确获知具体的时间。

2.考生也可致电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获悉。

六、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

(一)2024年高考报名如何操作?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gk.ynzs.c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认真阅读考生网上报名须知和确认点公告,了解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到报名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二)考生如何登录报名系统?

已于2023年9月参加过云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第一次英语科目听力考试和口语测试报名的考生,使用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其他考生按要求进行考生用户注册,使用注册时填写的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

如密码不慎遗忘,考生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找回,也可以携带有效证件到报名确认点办理密码重置,密码重置后应尽快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密码。

(三)考生如何进行用户注册

1.考生本人证件号绑定一个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证件号和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注册时根据提示内容输入信息并设置密码,使用手机接收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考生注册时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需与本人二代身份证保持一致。

考生证件号和密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凭据。密码由考生本人设置并妥善保管,密码设置不宜过于简单,须包含数字和字母(或符号)组合,不能设置纯数字密码,工作人员和老师不得规定统一密码。考生须牢记自己的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以防被人篡改信息,因考生本人泄漏密码而造成信息被篡改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业务类别:参加云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业务类别为“普高”。参加云南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本、专科招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考试的考生,业务类别为“三校”。

应往届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参加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的,应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业务类别应选择“普高”。否则,造成考生无法填报志愿、无法参与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考生如何进行报名确认点选择?

应届考生选择学籍学校报名确认点。具体为:学籍在姚安一中的应届毕业生报名确认点选择姚安一中;学籍在姚安职中的应届毕业生报名确认点选择姚安职中。姚安县户籍的往届考生,选择姚安县招生办直属点为报名确认点。

(五)考生如何进行信息录入?

考生根据页面提示,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报考信息、联系方式、家庭信息、简历信息。各项信息需依次填写,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并下一步”进行保存。

(六)考生如何进行照顾加分申报?

符合照顾加分资格条件的考生,在“照顾加分申报”栏目内选择相应申报项目,提交网上申报申请。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照顾加分资格。不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不进行申报。

符合农村独子照顾加分申报条件的考生,如还具备其他类型照顾加分条件的,应同时申报农村独子照顾加分和其他类型照顾加分。除农村独子外,考生同时具备几项照顾加分条件的,应选择照顾加分分值最大的一项进行申报。考生如申报多项照顾加分,只能审查通过其中照顾加分分值最大的一项。

(七)考生如何进行专项资格申报?

符合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普通高考考生,在“专项资格申报”栏目内选择相应申报项目,提交网上申报申请。不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不进行申报。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完成专项资格网上申报的考生,按照报名确认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八)考生如何进行信息核对和网上缴费?

所有信息填报保存完成后进入报名信息汇总页面。考生须再次核对信息,确保所填写信息均真实、有效,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下一步”进入网上缴费。按照报名网站提示手机微信扫描页面二维码进行网上缴费。不具备网上缴费条件的考生,可请他人代为缴费。

1.考生网上报名时,按照《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高考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云价收费〔2011〕85号)规定缴纳考试费。收费标准如下:

(1)高考考试费每人次130元;

(2)高考英语听力考试费每人次30元;

(3)英语口语测试(或报考外语专业的专业考试)费每人次40元。

2.报名时选择报考听力考试或口语测试的考生,缴费时将一并缴纳听力考试费或口语测试费。考生缴纳听力考试费或口语测试费后,不能取消听力考试或口语测试报考。

3.考生缴纳高考考试费,未缴纳听力考试费或口语测试费,需加报听力考试或口语测试的,修改报名信息后,缴费状态变更为“部分缴费”,需补充缴纳听力考试费或口语测试费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

(九)考生如何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后,应按照报名确认点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确认点进行照相、确认,办理报名手续。确认的信息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考生个人简历信息”“考生家庭成员信息”“考生照片”“考生照顾加分申报情况”“考生专项资格申报情况”,以及报名确认表所载其他信息。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现场确认时交验进行读卡、验证,并核对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出生日期等身份信息。考试时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2.确认时,考生必须亲自到报名确认点采集照片。采集考生照片时,考生头像不能小于取像框的2/3,照片要清晰,并能如实反映考生面部特征。

3.确认时,考生必须认真核对《确认表》,签字确认。

4.确认时,考生还须签订《报考云南省普通高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作为《确认表》附件,考生在《确认表》上签字即视为签订承诺书),如果考生违反承诺书,发生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作为考生诚信记录记入电子档案。

5.考生在确认完毕后,应再度登录报名系统,仔细核对自己的有关报名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要及时向报名确认点报告,申请修改。

6.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不再受理退费申请。集中报名结束后,系统将按照考生报名时间对未确认考生分批次进行退费处理。未确认考生的退费将于2024年5月20日前全部处理完毕。

(十)考生如何进行报名信息修改?

1.确认前:考生可自行修改。

2.确认后:考生不能自行修改,由考生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和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确认点申请修改。报名确认点验证后,对报名确认点有权限修改的信息给予修改,没有权限修改的,书面报送至上级招生考试机构修改。如考生不能亲自前来,可委托他人持考生签字的申请书,携带有效证件、相关证明材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