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死畜禽不做无害化处理随意丢弃会得到什么处罚?
根据《乡村清洁条例》第二十一条:“在乡村范围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乡村清洁,向水库、河流、坝塘、沟渠等水体丢弃动物尸体,弃置农药、化肥、饲料包装物和农用薄膜、育苗器具等农业废弃物,排放粪便、污水,倾倒渣土、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小组依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二、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对象是哪些?
保障对象为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政策不支持对象情形:一是有其他安全住房、门面房及其他经营性用房的;二是常年外出务工或经商,农村住房虽为危房,但自身有能力改造而又不自己改造的;三是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四是购买了价格3万元以上机动车的;五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同时,对违反有关政策和在城市规划区、文物保护区、生态敏感区、地质灾害区和各种专项规划区建房的不纳入改造范畴;不支持工程移民、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等项目资金已满足农户建房需要或超过我县补助标准的“4类重点对象”危房户和无房户。
三、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方式是什么?
一是改造方式。通过实施危房改造工程、农房抗震改造工程拆除重建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特殊情况也可以采用加固改造方式,但加固改造必须达到房屋结构安全稳固、具备基本的遮风避雨的要求,确保农户住房安全。
二是资金保障。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解决建房资金,全面推进危房改造。
目前,中央、省、州下达我县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标准为1.9万元/户,农房抗震改造工程补助资金标准为1.5万元/户。
四、什么情形可以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低保)?
答: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民政部门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①配偶;②未成年子女;③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④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连续12个月(含)以上共同居住的人员。
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①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②在监狱内服刑、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或者宣告失踪人员;③依法服兵役的义务兵。
五、在什么情形应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
答:如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将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①家庭低保对象减少(如死亡、离异、改嫁等);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改善,不再符合低保条件或实际生活水平已明显超出低保标准时,包括低保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家庭财产不符合纳入低保条件;③低保对象被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如果是属于关系保、人情保等违规纳入低保的情形,不仅会被停发低保,还将追缴已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并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低保不能在不同地区同时享受,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同时在两个地区享受低保,将依据情况,停发其中之一。
六、农村村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宅基地?
答:依据土地管理法,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宅基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
1.无宅基地的;
2.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而现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现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4.符合政策规定迁入村集体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
5.因自然灾害损毁或避让地质灾害搬迁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农户申请宅基地条件有其他规定的,应同时满足其他条件要求。
七、农民建房能否使用农用地?
答:农民建房在符合规划的条件下可以使用农用地,但要依法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规划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分别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八、哪类人群可申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额度、期限分别是多少?
答:已录入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脱贫户、监测对象,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贷款额度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贷款期限为3年期(含)以内、免担保免抵押、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放贷、财政贴息。
九、对监测对象是如何帮扶的?
答:纳入监测的对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帮扶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复合型风险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
十、“雨露计划”的享受对象是哪些?资助标准是多少?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对象为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新成长劳动力。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正式学籍是指学生在教育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和人社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的正式学籍。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5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4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